野猪能不能打?利川一男子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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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2 07:56

饲养训练猎犬狩猎野生动物,男子多次进山非法猎杀国家保护动物猪獾、野猪等后,将肉块存放冰柜食用。3月29日,利川市公安局凉雾派出所办案民警通过调查、鉴定固证,依法办理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成功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

(图源网络)

3月26日,凉雾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迅速出击,在辖区村民周某家中冰柜内现场查获疑似野生动物肉类16块,后经相关部门鉴定,全部为野猪肉块,重50余千克。在诸多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周某对其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犯罪嫌疑人周某供述,他在家中饲养并训练“梁山”“普罗特”等品种猎犬5条,于2021年底先后两次携犬到山林中,通过安装捕兽夹、猎犬追咬的方式非法猎杀国家保护动物猪獾、野猪各1头,后将动物分解后藏于冰柜内用于自食与喂养猎犬。

“我知道这么做不对,但是没想到会这么严重!”3月29日,犯罪嫌疑人周某的行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他十分懊悔的说道。

据民警介绍,利川市辖区全域全年禁止捕猎各类野生动物,请大家增强法律意识,保护好野生动物。对于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持续“亮剑”,重拳打击。

法律链接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之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根据《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之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三)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惩罚不是最终目的

每一起非法狩猎案件的惩处

都是一次宣传教育

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

希望大家远离野味

切莫为了满足口腹之欲

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知识拓展

一、野猪能任意捕杀吗?

在去年年底发布的新版《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征求意见稿中野猪拟被从“三有”保护动物名单中删除了,所以不少人说野猪可以捕杀,也可以吃了。那么野猪到底可不可以捕杀,可不可以吃呢?蜀黍告诉你,不能!

拟移出不等于定稿,在没有决定移出之前,野猪还是“三有”保护动物,是受到保护的!更重要的是,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只要是野生动物,不论保护级别都不可以随意捕猎或者食用。

所以不论野猪是不是“三有”保护动物都不能捕杀,也不能吃!

二、野猪毁坏庄稼,村民能自行捕杀吗?

不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相关自然保护区域、禁猎(渔)区、禁猎(渔)期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未取得狩猎证、未按照狩猎证规定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保护区域管理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吊销狩猎证,并处猎获物价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不能自行捕杀,应该向哪些部门寻求帮助?

依法申请捕猎。如果因为其数量繁多,严重的影响了正常生活,可以向当地乡镇报告,然后转交给相关的林业部门审批,再上报省林业局经过专家同意后由所在的乡镇组织狩猎队对野猪进行科学有计划的猎捕,这样既可以保护村民生产生活安全,又能够确保生态环境不受破坏。

四、不能私自捕杀,那庄稼因野猪破坏遭受损失怎么办?

可以获得补偿。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依据当年当地的价格作为参考依据。

此外还要提醒广大群众,如果遇到野猪要主动避让,保护自己的安全,并及时联系有关部门专业人士来处置,擅自打猎、抓捕和伤害野生动物都是违法行为。

签发|万方祥

审核|田炜

审校|付江

原标题:《野猪能不能打?利川一男子现身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