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儿童节(又称儿童节)定于每年的6月1日。为了悼念1942年6月10日的利迪策惨案和全世界所有在战争中死难的儿童,反对虐杀和毒害儿童,以及保障儿童权利。
1949年11月,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在莫斯科举行理事会议,中国和其他国家的代表愤怒地揭露了帝国主义分子和各国反动派残杀、毒害儿童的罪行。会议决定以每年的6月1日为国际儿童节。它是为了保障世界各国儿童的生存权、保健权和受教育权,抚养权,为了改善儿童的生活,为了反对虐杀儿童和毒害儿童而设立。因此,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将6月1日定为儿童的节日。


二、节日与法
6 月 1 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发展历程
1980年,共青团中央提出了制定青少年保护法的建议,并牵头调研起草;
1987年8月,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分别进行有关青少年保护立法的调研起草工作;
1991年6月,国务院提请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1991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布,自1992年1月1日起施行;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一次修订,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该次修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未成年人的权利和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全面充实了家庭、学校、社会和司法四大保护的内容,强化了法律责任;
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并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条文从72条增加到130条,其特点包括充实总则规定、加强家庭保护、完善学校保护、充实社会保护、新增网络保护、强化政府保护、完善司法保护等。

(2)主要内容
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九章132条。该法明确各级政府应当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细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强化监护人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明确学校幼儿园的报告制度;对监护人监护、校园安全、学生欺凌、学习负担等问题均有涉及。
(3)设立意义
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未成年人保护领域最重要的一部法律,实施近30年来,在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未成年人保护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迫切需要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进行全面修订。比如,有的监护人存在监护不力甚至监护侵害情况;有的地方校园安全和学生欺凌问题频发;个别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行业,从业人员伤害未成年人问题时有发生;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特别是网络游戏问题较为严重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订,正是要回应社会关切、关注堵点痛点、满足群众需求,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

三、现状
6 月 1 日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精神贯彻到各个审判领域,强化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推进未成年人保护事业发展。
以下两起案例,就是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典范。
未成年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
1.基本案情
2019年1月至2020年3月,未成年被告人贾某某因参加电竞比赛需要资金,采用化名,虚报年龄,谎称经营新媒体公司,以网上刷单返利等为幌子,诱骗多名被害人在网络平台购买京东E卡、乐花卡,或是诱骗被害人在支付宝等小额贷款平台借款后供其使用,骗得人民币共计30余万元。到案后,贾某某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法院审理期间,贾某某父亲对被害人退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2.裁判结果
本案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调查发现,贾某某幼时读书成绩优秀,后因父母闹离婚而选择辍学,独自一人到外地生活,与家人缺乏沟通联络。父母监护的缺失,法律意识的淡薄,是贾某某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原因。
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某某系未成年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其父亲已代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经综合考量,对其依法从轻处罚,以诈骗罪判处贾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3.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 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 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帮助其重回人生正轨的典型案例。在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采用了多项未成年人审判特色工作机制,平等保护非本地籍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的警醒、教育和亲情的感化作用,将审判变成失足少年的人生转折点。
未成年被告人贾某某诈骗案
1.基本案情
胡小某系胡某某、王某某之子,其与蒋某某、陈某系某中学学生,均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某日,胡小某、陈某来到某某餐厅为蒋某某庆祝生日,胡小某提议要喝酒庆祝,三人喝了一些啤酒。饭后,胡小某提议去湖边玩耍,在湖边泡脚戏水的过程中,胡小某不慎后仰溺水死亡。事故发生后,胡某某、王某某将某某餐厅诉至法院,请求赔偿胡小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部分损失。
2.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本案中某某餐厅的售酒行为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由于酒精对于人的精神具有麻痹作用,饮酒后会导致实施危险行为的危险系数增加,某某餐厅的售酒行为,与胡小某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应承担相应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综上,法院判决某某餐厅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
3.典型意义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不成熟,烟酒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本案中的餐厅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行为,不仅有违法律规定,还引发了未成年人溺水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依法认定该餐厅承担一定比例的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引导烟酒商家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提高法律意识,让未成年人远离烟酒伤害,为未成年人的成长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民族的未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至关重要。未成年人保护法这部充满智慧和关怀的法律一定能守护好民族的未来,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贡献力量。
原标题:《节日与法|六一儿童节,法伴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