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召开永平镇富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会议,就《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富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以下简称《划定方案》)进行了讨论和研究,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
《划定方案》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和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和划定,对永平镇富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一、二级保护区划定。《划定方案》通过了县乡(镇)审查、省生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审查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
会议要求
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要求,确保水资源安全、卫生,补齐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短板,尽快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污染源不清等问题;要全面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严格按照《划定方案》做好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有效预防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保障饮水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