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完善评估机制确保残障儿童接受最适合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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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5 00:53

纠结:这些孩子遇到了上学难

代表建议完善评估机制,确保残障儿童接受最适合的教育

全国人大代表 冷继英

  通过立法修法释放人文关怀,使残疾孩子实现个体自由和谐发展,在社会中获得平等对待,享受其作为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

全国人大代表 袁敬华

  对残疾孩子教育目标的确定,不是入学时一次检测就一劳永逸的。动态评估、退出与变更机制非常必要。

  本报讯(记者王丽丽 通讯员仇征)为了能让喏喏上幼儿园,李女士已经开始和朋友们商量,投资开一家幼儿园。如果不是采访她,记者永远都不会知道,原来一个稍有残疾的孩子想上学,是如此的困难。

  法律为保护弱者而存在。现在我国有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法律和社会是否应该去给这些家庭这些孩子一些额外的照顾?这是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到来前夕,一些有爱心的人士共同思考的问题。

  幼儿园不收的小喏喏

  陕西的小男孩喏喏属虎,今年五岁了。他的一岁到三岁,是在往返于通往各大城市的高铁上度过的。这三年,他的妈妈带着他几乎跑遍了国内所有的大医院。因为他妈妈发现,他的智力发育程度,比不上周边的同龄小孩。

  从中药到西药,从手术到针灸。最终,医生的说法,变成了一个字:教。

  教,怎么教?每天在家里教,效果并不好。看到他整天在家里像多动症一样地跑来跑去,像自闭症一样地大喊大叫,看到邻居的孩子上幼儿园后,进步很大。他妈妈意识到,只在家里不行,要和同龄人学,要去幼儿园学。于是三岁之后,他妈妈开始找幼儿园。

  第一家幼儿园,仅半天,就通知他妈妈接他回去。

  第二家幼儿园,仅半天。

  他妈妈索性不送了。

  过了几个月,感到这样待在家里还是不行,于是继续找。

  第三家幼儿园,坚持了一天。

  ……

  周边的幼儿园没有人愿意接受他。老师说,他需要一对一地看管,幼儿园没有这个师资。

  喏喏在第N家幼儿园待的最后一个半天,他妈妈接他的时候,看到其他小朋友都在院子里做游戏,只有他一个人坐在小板凳上,离得老远,看着别人在玩。

  感觉他真是太可怜了。他妈妈索性决心把他带回家。但是谁想,回到家之后,他竟然说,妈妈,我很想上幼儿园,幼儿园好玩。

  于是,他妈妈又想了一个办法。找到幼儿园,商量着把五岁多的他,放进小班,和那些三岁的孩子在一起。他妈妈愿意为此给幼儿园双倍甚至三倍的学费。但是老师拒绝了。老师说,他的生活自理程度适合在小班,但是身体发育情况比大班的孩子还要高,实在是没法安排在小班。再说,有一定攻击性的孩子放在幼儿园,其他家长也不同意啊!肯定会来闹的。老师不愿意接这麻烦。

  扰乱课堂秩序的球球

  就这样,不断地被“退货”,时间也飞快地走过去了,小喏喏马上面临着读小学的问题。

  按照我国的教育政策,到了小学阶段,残疾孩子主要有两种入学形式。一种是随班就读,上普通小学;一种是上特殊教育学校,有些地方叫作培智学校。

  喏喏妈妈说,她希望孩子能够随班就读,因为她觉得自己的孩子有一点笨,但没有笨到去上特教学校那个程度。就是不知道有没有学校肯收。

  从北京的情况看,随班就读的情况并不罕见。在北京市某区重点小学就有这样一个孩子球球,他正在上二年级。

  球球同学凡凡的妈妈,得知凡凡班上有这样一个球球,是儿子说的。她对儿子充满嘲笑的语气坚决地给予了批评。凡凡说:“妈妈,他连话都不会说,每天就是yani来yani去的。”她告诉凡凡,你要善良,要有爱心,这个孩子多可怜。

  那时候,球球和凡凡都刚刚上一年级,球球的爷爷每天都坐在球球边上一起听课,球球从来不说话。据凡凡妈妈说,班上的家长们,都挺同情这孩子的,也一点不介意这个孩子在班上学习。

  现在,小朋友们是懂事了,不嘲笑他了,可这个球球也到了八九岁讨人嫌的年龄。老师正在听写,他嗷嗷大叫,把同学们吓死了;老师在讲课,他趁着保姆不备(爷爷病了,所以改成保姆陪),直接跑出去了;他还弄坏了黑板,在食堂里乱啃别人的馒头。尤其让家长们受不了的事,他骂人,那些小男孩和他学,“嘴巴里都不干净了”。更可怕的是,在体育课上,他拿起一个铅球,就乱砸出去,万幸没有伤到人。

  一些孩子的家长因此纷纷找到学校,认为球球已经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而且威胁到了其他孩子。再加上球球在学校什么也学不到,每次考试一个字也不会写,一道题也不会做。这种教育对他来说就是无效的失败的,要喊停了。

  学校方面答复,在义务教育阶段,对这些孩子,上级给学校的要求就是零拒绝。学校已经出面和他的家长谈,建议带他去培智学校读书,对他更适合。但是不知道他的家长是否接受。

  凡凡妈妈告诉记者,对球球这样的孩子从不介意到介意,甚至发展到坚定而彻底地反对,这样的事情附近的一所学校也发生了。那里的家长都和学校闹起来了。

  在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的双轨制教育模式之下,正常孩子读普通小学,残疾孩子集中到特殊教育学校,既是一种教育模式,也是一种社会观念。

  从国外引进的融合教育理念,让残疾孩子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是国外的先进模式,受到国内学者专家与教育界人大代表推崇。可实践中,遭遇了如上一些挫折。那么,我们怎么看待这个新的教育模式?

  随班就读遇到了什么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研究所所长、残疾人事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黎建飞教授告诉记者,残疾人教育应当依据残疾人的需要与接受能力,采取适当的教育方式,优先采取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附设专门班级等融合教育方式,不能接受融合教育方式的残疾人,由特殊教育机构提供特殊教育服务。鉴于国外开展融合教育,让残疾人融入社会,让全社会接纳残疾人,这样的结果已经产生,因此在残疾人教育方式上,应该倡导充分发挥普通教育机构在残疾人教育中的角色和作用。“这一点,方向上是正确的。”

  按照我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在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解决8万名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原则上,残疾程度相对较轻的残疾儿童少年进入普通学校就读,中度和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将其纳入学籍管理。这样的规定,切合实际,考虑周全。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夏津县精华聋儿语训希望学校校长袁敬华告诉记者,问题出在了具体实施环节。

  我们首先要问的是,一个身有残疾的学生,他想入普通小学跟班就读,有没有评估程序?哪个权威机构可以评估他的个人能力能否匹配普通小学的学习?

  袁敬华告诉记者,按照现行的有关残障人教育的专门性立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对其残疾状况进行鉴定,并对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评估是必要的,家长想跟班就读的心情都能理解,但首先要看孩子的能力能不能适应。并非送进去就是融合了,孩子能学到东西才算真正的融合。如果孩子能适应的话,要求学校零拒绝才是有意义的。能力达不到的话,也不能硬塞给学校,不然这孩子自己学不好,还影响了别人。不是所有的孩子,实施了融合教育他就变成正常孩子了。”

  黎建飞透露,《残疾人教育条例》正在修改中,他已经提出立法建议,对随班就读的评估程序给予明确的规定,县级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由心理、特殊教育、康复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残疾儿童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负责对残疾儿童的教育能力进行评价,提出入学建议和指导意见。

  随班就读,跟不上了怎么办

  第二个问题是,当残疾孩子在学习过程当中发现,他跟不上普通学校的学习进度时,有没有一个退出机制或者变更机制,让他转学到特殊教育学校去?

  袁敬华告诉记者,现在随班就读的学生,因为老师的精力有限,难以得到符合他个体情况的教育。在普通学校,没有专业的特教老师,任课老师可能连孩子是哪一类残疾都不知道,很难谈得上因材施教。

  “对健全人的教育目标是让他走向社会。我们在调研中了解到很多残疾学生毕不了业,学完后‘出不去’,这就让我们思考,特殊教育的目的是什么?它和普通教育的目标肯定是不同的。这个目标,不是通过教育,让残疾孩子变成正常孩子的水平这一无法完成的课题,而是根据他的残疾状况,给予适合他的教育、适合他的发展目标,以及一个他能够达到的未来。”黎建飞讲述了在美国好时巧克力公司参观时,最后一个环节,给每位来访者赠送巧克力的人,就是一位智力残疾人。“这就是一个适合他这个个体的未来,是他融入社会的理想方式。”因此,黎建飞认为,这次对《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改,要正视特殊教育目标的特殊性,对特殊教育进行分类,针对不同的对象拟定不同的目标,这样的法律条文就会清楚明晰。

  对残疾孩子的认识,以及对其教育目标的确定,不是入学时那一次检测就能一劳永逸的。具体操作环节的动态评估、退出与变更机制,袁敬华认为非常必要,直接关系到教育的质量与效果的达到。“一年一评估”,她说,适合的留下来,不适合的送到特教学校去。总之,让孩子真正接受教育,而不是只图一个面子上的好听好看。

  “这个评估是在残疾人话语下的评估。”黎建飞强调说,不是他的智商变高了,成正常孩子了,才给予他继续读书与升学的机会。而是他的自我发展,达到他们这个层次人员的高等水平,他就可以读高中读大学甚至读博士。“哈佛大学法学院录取了一个聋哑盲的博士生,用的就不可能是全世界筛选人尖儿的标准,而只是他那个程度人员的最好水平,就可得到就读哈佛博士的机会。”

  学校接收残疾学生之后,应该给孩子提供哪些特殊的教育服务?如何来保障?几位采访对象告诉记者,在这些方面,我们目前才刚刚起步,情况不理想。

  黎建飞建议,修改《残疾人教育条例》时应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根据残疾人的特点,完善教育教学无障碍设施设备建设,配备必要的专业教师和康复、生活技能等专用设备,保障残疾学生信息交流无障碍,为残疾学生平等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创造无障碍环境。“普通学校教师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应当视为从事残疾人教育,享受残疾人教育津贴及其他待遇。”黎建飞说。

  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广平县第三中学校长冷继英建议,通过立法修法释放人文关怀,使残疾人实现个体自由和谐发展,在主流社会中获得平等对待,享受其作为社会成员的平等权利,因此要尽快完成《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

  黎建飞告诉记者,让残疾孩子能够读书、受教育,是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念与支持体系共同努力的结果。他到澳大利亚大学访学时,那里给一位患上罕见病,不能久坐的残疾学生提供无论何时他需要,何时就能有教师给他单独上课的特殊服务,有专门的志愿者给他记笔记,但志愿者与被服务的他都不知道彼此是谁,这就是为了让这个残疾孩子在接受救助时不产生心理障碍。在耶鲁大学法学院,一位聋哑学生在网上申请听一场讲座后,学校里的手语老师立即开始安排为他翻译。

  什么是理想的无障碍环境?有一个形象的比喻——无障碍的环境,不是有学生给残疾孩子抬轮椅,而是残疾孩子能够真正无障碍地在社会上生活,自由地出入地铁超市,和我们一起到海边度假。

  “一个美好的社会,不是为哪个少了一条腿的人免费安装假肢,而是要让所有人感觉到,有没有腿并没什么影响。”哈佛大学法学院残障发展项目中国项目组主任崔凤鸣博士对记者说。

  “全世界都在寻找全球化背景下的人类共识,残疾人事业就是这样一个共识。事关人权,体现了没有国界没有差别的人类共同的爱。”在刚刚结束的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送给对岸同仁的礼物,是海淀区培智学校自闭症孩子画的几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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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维护残疾人权益案例

  2015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了《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检察机关在依托检察职能、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工作中有哪些方式和手段呢——

  ■打击侵害残疾人权益刑事犯罪

  典型案例

  成都锦江:查办逼迫残疾人乞讨幕后团伙

  聋哑人吴某、杨某等三人在李小青(化名)带领下在成都乞讨挣钱。2016年2月,吴某三人厌倦了帮李小青乞讨的生活,开始拒绝“爱心乞讨”。2月25日凌晨,李小青带人将从网吧出来的吴某三人围住并殴打,之后将吴某与另一名同伴带到一家宾馆内殴打、威胁。直到下午2点,吴某等二人才被民警解救。今年4月,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残疾人乞讨罪对犯罪嫌疑人李小青等三人批准逮捕。

  ■打击侵犯残疾人权益职务犯罪

  典型案例

  江苏丰县:查办残联领导受贿案

  据江苏检察网9月6日消息,近日,由江苏省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丰县残疾人联合委员会原党组书记、理事长史志广(正科级)涉嫌贪污、受贿罪一案一审判决。法院依法以贪污罪判处史志广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史志广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犯贪污罪未退缴的违法所得50721元予以追缴,发还被害单位丰县残疾人联合会;犯受贿罪违法所得66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宽严相济

  典型案例

  重庆奉节:对轻微犯罪残疾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诉决定

  2016年3月1日,陈某通过燃烧杂草的方式制造草木灰,酿成山火,造成139.03立方米林木受损,过火面积达34.47亩。4月,陈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到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案件审查中,检察官潘虹通过走访了解到,陈某系先天失语失聪,其父亲已外出务工多年,丈夫也与其离婚,家中只有五十多岁的母亲和两名还在上学的女儿。虽然身体有残疾,但陈某仍要负担家中大多数的劳动。同时,因陈某造成的过火林地面积刚刚超过立案标准,且未造成人员伤亡、房屋损坏等其他严重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认罪悔罪。该院依法对陈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残疾当事人提供诉讼帮助

  典型案例

  湖南邵东:为聋哑嫌疑人请来手语翻译

  2016年5月13日晚上,聋哑人杨某与张某抢夺路人手提包后逃跑时被群众当场抓获。案件移送湖南省邵东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考虑到杨某是特殊群体,为保障其合法权益,为其指定了辩护律师,而且在讯问时聘请了手语翻译。杨某一见到手语翻译陈老师就特别激动,过去曾听过陈老师的课。通过陈老师的沟通与翻译,检察官了解到,杨某有妻儿,抢夺犯罪意愿并不强烈。考虑到杨某认罪态度好,又是特殊群体,检察官当庭请求法官对杨某从轻处罚,法院采纳建议,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杨某家人为其缴纳了2000元罚金。

  ■为特困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

  典型案例

  天津红桥:为特困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金

  杜某因与邻居张某发生纠纷,到天津市红桥区检察院申诉,该院经审查认为杜某请求于法无据,驳回其申诉。在审查中,检察人员发现杜某与其妻均为残疾人,家庭生活仅靠杜某每月1600元退休金,无力医治二人疾病和满足日常生活开支。遂向区政法委提议,为杜某申请一次性司法救助金1万元,并协调相关部门对杜某给予生活扶助。

  ■完善方便残疾人制度设施

  山东滕州:为残疾当事人建立“绿色通道”

  今年8月,山东省滕州市检察院建成并启用了新的检察服务大厅。在检察服务大厅内外设置了残疾人通道和“快速安检通道”,大厅内配备了轮椅、拐杖等设备物品,方便特殊群体的来访、接访。该院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接访工作的意见》,规定来访人是盲人的,由接访人员负责做好导引工作;是聋哑人的,由接访人员联系聋哑学校手语翻译人员协助接访;运用汉语交流困难的,接访人员可联系相关语种翻译人员协助接访;对于残疾人控告、举报、申诉案件启动快速办理机制,缩短办案周期。

  ■开展助残法治宣传

  云南大理:法治宣传送进特教学校

  5月27日,云南省大理州检察院青年检察官们到大理州特殊教育学校开展爱心助残活动。由于残疾青少年群体的特殊性,在法治宣传的形式上,州检察院改变以往以上法制课为主的传统做法,采取更直观的图片展板开展宣传。其间,青年检察官和残疾青少年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大手牵小手”活动,老师和学生们教授青年检察官简单的手语和沟通技巧,青年检察官与学生一起玩游戏,有的学生还在老师的帮助下向青年检察官咨询有关法律问题。

  (文稿整理:本报记者李立峰 张吟丰 刘卉 张宁 卢金增 通讯员潘虹为 刘庠录 乔婷 韩娟 张涛 高浩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