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案中对客家人做出定义,并规定政府应该定期召开全台湾客家会议;客委会对於客家人口达到1/3以上的乡、镇、市、区,应该列为客家文化重点发展区等。法案中也明定政府订定全台湾客家日,彰显客家族群对台湾多元文化的贡献。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