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著作权如何保护?且看这些法律界大咖在厦论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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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7 04:50

“新时代知识产权法治论坛”

著作权分论坛

在厦门大学召开

此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主办,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办。

最高人民法院秦元明审判长、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陈锦川副院长、福建省高院黄从珍副庭长以及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的专家学者十余人参加论坛并发表了主旨演讲。

主旨演讲

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审判长秦元明作了题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著作权法修改建议介绍》的主旨演讲。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作了题为《“接触加实质性相似”规制运用中的几个问题》的主旨演讲。

福建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黄从珍作了题为《著作权集体管理中“小权利人“的保护——简评《著作权法》(修订送审稿)第74条》的主旨演讲。

厦门中院王成全院长发表了题为《厦门法院著作权审判实践及著作权法修改的若干思考》的主旨演讲。

著作权法颁布实施后

全国法院受理的著作权案件逐年上升

已成为知识产权案件中

数量最多的案件类型

根据数据显示

2017年全国法院第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01039件,其中著作权案件137267件,占68%以上。

面对日益增长的著作权保护需求

厦门中院早在1994年

就率先成立了

全省首个知识产权审判庭

1994年

厦门中院率先成立了全省首个知识产权审判庭,专门审理以著作权为主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为著作权司法保护打下良好的基础。

2010年

思明法院成立全省第一个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2011年

厦门中院与思明法院在全省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试点工作。

2016年11月

厦门中院在自贸区设立知识产权巡回审判法庭,湖里区法院自贸区法庭加挂知识产权庭。

2011—2017年

共审结著作权纠纷案件2435件,年均增长率达13.99%。

至此

厦门法院形成了

较为完备的著作权司法保护格局

在司法实践中

突出以下“四个坚持”

01

坚持司法主导、依法及时保护。准确把握著作权保护的独创性要求。

02

坚持理念创新、依法公正保护。准确平衡了作品创作者、创作单位与社会公众的利益。

03

坚持有效应对、依法合理保护。依法准确认定网络侵权行为的法律性质,妥善处理保护著作权与保障作品传播利用的关系。

04

坚持联动互动、依法整体保护。与海关、工商、文广新局、知识产权局等六家知识产权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良性互动机制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与自贸区管委会、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厦门海关等单位共同出台了《关于建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提出5项保护协作机制,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此次论坛是

厦门法院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院校合作对接的又一次成功合作

近年来,厦门法院始终重视理论与实践相互促进、互利共赢,曾先后成功协助最高法院在厦门举办全国互联网领域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及商业竞争状况调研会和全国法院著作权法修订研讨会等。

与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共建了“国家知识产权培训(福建)基地思明法院实践中心暨厦门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理论与实践创新基地”,注重依托厦门大学优势学术资源力量,加大对基础性、前沿性的知识产权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的合作研究。通过开展形式丰富的学术交流活动,如合作编撰中英文案例集、合作举办学术论坛等,促使实践中心与创新基地成为院校合作对接的新平台,促进审判水平的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