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秦岭北麓违建整治拉开大幕,全市上下、沿山区县、乡镇和街道都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违规建别墅的清查行动。
对于秦岭违规别墅问题,作为一个关心秦岭生态保护工作的市民,我早在几年以前对此就深有忧虑。但在当时,作为一名普通的市民又能做什么呢?如今觉得有些感想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2018年8月14日,大型机械对西安市鄠邑区蒋村镇的违建别墅进行拆除(无人机拍摄)。新华社记者 邵瑞 摄
秦岭的意义,秦岭保护的价值大家都知道,不必赘言。无论是古人的骚客还是今人的墨客都留下了咏怀秦岭的诗篇;山野隐士、佛道祖庭发源于此;秦岭还是那个秦岭,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含义,也被人们所向往。
李白有诗云:“出门见南山,引领意无限。秀色难为名,苍翠日在眼。有时白云起,天际自舒卷。心中与之然,托兴每不浅。”这是描写终南山紫阁峰的诗句。秦岭的美被众多诗人所赞颂、咏怀,但在这些年“政策缺陷”与“监管失灵”的情况下,秦岭成为了一块“唐僧肉”,正如某开发商所言“房子种在森林中”,绝非有了“白云生处有人家”的诗意,而是对秦岭这个公共资源的肆意破坏。
▲秦岭。 图 | 网络。
说到对秦岭的破坏,远的不说,从搞过林业的干部口中得知,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为了经济发展,陕西省林业厅下属宁西和宁东林业局的林场就曾大量砍伐树木,运送木材的车辆有时把整个山道都堵塞了。再加上不法人员的盗伐林木,90年代秦岭北麓的生态就已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
紧接着便是秦岭北麓的建别墅风潮,外地人、西安人纷纷以买宅基地获得了建房的权利开始营造自己的小别墅。
从最早的某某山庄开始,开发商盖起了一座座、一期二期的洋房;更有甚者,有的企业主在山下以投资建厂的名义在发改委立项,在自己的厂区也修建起了自己的小别墅,甚至一些以旅游立项的项目,也经过一定的手续变成了房地产开发用地,秦岭别墅的问题便一直发酵着、酝酿着,直到2014年的202栋别墅的拆除行动。
此次秦岭北麓的违规建别墅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浅山地区,因为更深的山区一方面没有人去住,另一方面是各林场、各自然保护区的辖区。
所以秦岭保护的主战场就是浅山地区以及环山路两侧,而此次要清查整治的时间范围大部分是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前的一些遗留问题。
2008年《陕西省秦岭生态保护条例》出台,2013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出台,2015年《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出台,这些法规、规章的出台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的项目立项、审批的环节。
2011年7月,市、县两级的秦岭办成立了,市秦岭办更是有了执法监察支队,监察支队加挂市城管局秦岭分局牌子,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不可否认,这些年西安市从为一座山专门立一个法,到成立专门的生态保护管理机构,法律法规是逐渐完善的,相关的《大秦岭西安段秦岭保护和利用规划》等等也从规划上限制了秦岭北麓地区的项目开发。
为了美化秦岭,从显山露水的角度出发,环山路的绿化改造稳步地在秦岭北麓166公里稳步实施。为了方面群众,环山路晚上有了路灯,道路进行了拓宽改造,农贸市场节点的建设方便了进山游客购买水果,一项项便民措施在这几年里纷纷得到落实。
这几年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在秦岭保护上干了不少工作,看似忙忙碌碌,但最关键的违规建设别墅没有真正拆除到位。如果当年的202栋别墅已经整治到位,何来今年的整治行动呢?为什么这么多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管不住一个秦岭?
带着这些问题,我曾专程探访了秦岭北麓西安境内的一些别墅群,发现鄠邑区太平峪至长安区沣峪口以及沣峪口以东有许多别墅院落,呈带状分布,沿老108路沿线分布,绵延不断,这令我为之震惊,有的别墅群已经有人居住,有的别墅群已经烂尾原因不得而知,有的别墅项目只是圈砌围墙,但这些项目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纷纷用茂密的树木和围墙来“掩耳盗铃”,有的甚至把项目的名称故意抹去降低“暴露”的风险,有人居住的别墅区保安都无一例外地对外人的探访保持着高度的警惕,始终三缄其口。
▲2018年8月秦岭北麓40栋别墅开拆。华商报 陈团结 摄
一方面,村干部为了利益,与开发商、建房商人沆瀣一气。村主任收了好处费便乱办事,将宅基地、荒山买卖给山外的不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一些村民私下买卖宅基地,由城里人负责建房装修,村民则负责看门,遇到风声紧了就说是自己盖的,外界完全不知情,和娱乐圈的“阴阳合同”一样,查处有相当难度。
这样村干部与来此建房的城里人构成攻守同盟,外界根本不知情。但真正的村民却很难获得宅基地,造成村民怨声载道,老百姓失地后,也没有了生活来源。
另一方面,从最开始的违建苗头出现到现在有十几年甚至二十余年的时间,遇到上级重视抓一抓,出了事临时抱佛脚,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既然2003年在秦岭北麓禁止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已经写入文件,为什么得不到执行?这里有畏难心态在阻碍。秦岭北麓西安境内的违规建别墅,虽说好多都是商人所为,但谁知道和上级有着怎样千丝万缕的原因?谁是谁的关系?万一严格执行了政策,自己的位子怎么办?当然这不仅仅有态度的问题,还很可能有官商勾结的情况。
秦岭北麓违规建别墅的教训很深刻,我们应该思考如何进一步保护秦岭,进一步的鼓起山区老百姓的“钱袋子”,而不是为了一少部分人的“悠然见南山”,而毁了大家的“后花园”,下一步就做好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后半篇文章”,我有一点看法。
首先,要以最严格的标准开展违建整治工作。
有人问过我:“山里那些别墅拆了挺可惜的,不如保存下来多好的?”。确实,拆了挺可惜的,但是这时候讲政治就必须摆在了第一位了。
在陕西整个秦岭北麓违建整治量是非常巨大的,之所以目前进行调查摸底就是为下一步制定工作方案做准备。
严格的标准整治秦岭北麓的违建就是要严格依法处置、分类不同情况、区分主体责任,落实好哪些违法建筑该拆,必须拆?哪些违建可以依法予以没收,用于公共用途?必须制定一套最严格的标准落实下去。
同时,《省条例》和《市条例》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法规禁止性、否定列举性的要求也是有差别的,这也是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和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2018年8月14日,大型机械对西安市鄠邑区蒋村镇的违建别墅进行拆除。新华社记者 邵瑞 摄
其次,秦岭保护必须克服“一管就收,一放就松”的问题。
这些年西安市专门成立了市县两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曾经一度有呼声要实行垂直管理减少基层干预,更好的实行执法检查。
最近又有些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旧调重弹要设立独立的,甚至是跨省的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区管理工作委员会,赋予其相对独立的行政管理权、执法权和考核权。
我认为大可不必这样,从国家大法上看,我们有土地、水源、河流、森林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施的执法主体;从省市层面上,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划依据可以执行。
只要各级各部门守土有责,做好开发项目审批的审核,严格公正执法就能把秦岭生态保护好、利用发展好。
最后要把乡村振兴与秦岭保护紧密结合起来。
随着城市的发展,美丽乡村就是城里人的后花园,秦岭的秀美自然风光更能激发出美丽经济。努力探索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的新路子,要发掘沿山、深山群众的生产生活升级换挡,通过产业升级带动村民致富,发掘当地历史文化、自然资源,走出一条农家乐、精品民俗等新型业态为代表的新农村发展道路。
位于周至县的秦岭国家植物园为我们更好的保护秦岭,合理利用秦岭带来了新的启示。
秦岭国家植物园充分利用中科院、国家林业局、省政府、市政府四方联建的支持,整合秦岭的丰富的植物资源和旅游资源,努力在科学研究、科普教育、物种保育、生态保护、生态旅游、农民增收上发力,把山区群众搬至移民新村,鼓励村民发展农家乐,园区在门票中再拿出相应比例的资金给村民分红,计划把群众搬迁留下来的房屋计划打造成精品民俗,着力发展干花产业来壮大村集体经济。
▲秦岭国家植物园。 图 | 华商论坛
按照总书记的“两山”理论,秦岭保护工作是等不起、拖不起的重要任务,秦岭的保护要为大西安的发展创造出一个优良的生态环境、舒心的生活环境、优越的生产环境、最优的营商环境。
我们应该牢牢抓住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通过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升级等手段,为社会发展注入新活力,努力打造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和利用新样板。真正在秦岭保护与利用的路子上,实现百姓富、生态美的目标。
作者:清风
一个关心秦岭的西安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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