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了,检察官们又来到了学校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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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7 12:33

同学们,开学啦!

“叮铃铃,叮铃铃”……熟悉的上课铃声响起,新的学期又开始了!开学前,未检检察官们又来到了学校附近……

“校园周边是否还有存在售卖烟草的情况?”“如何进一步守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危害?”9月1日开学前夕,虹口区检察院联合虹口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管局再次对辖区内烟草售卖是否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排摸并督促整改,为未成年人打造清新健康的校园周边环境。

此前,虹口区检察院联合区烟草专卖局对辖区内学校周边烟草售卖情况进行排查并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确认学校周边已无烟草售卖情况,并督促其他烟草专卖零售店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草制品”的标识。

但同时,检察官也敏锐关注到电子烟因披上了“电子”这层时尚外衣让人忽略了其与传统烟草一样的危害性以及对未成年人的迷惑性,而不少电子烟商户也在利益的驱使下仍将未成年人作为其销售对象。在暑假开学前,虹口区检察院联合虹口区烟草专卖局、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共同对辖区内的电子烟商户进行专项检查行动,现场督促职能部门对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要求商户在显著位置张贴禁向未成年人售烟标志。

新学期即将来临,

这些关于烟草的法律小知识,

同学们请查收:

1、法律为什么为未成年人筑起远离烟草的红线?

烟草中含有焦油、尼古丁等毒害物质,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以及脑神经。

尼古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有研究显示,开始吸烟的年龄越早、成年后的吸烟量越大,烟草对身体的危害性就越大。

2、《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哪些保护未成年人远离烟草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规定,

(1)学校、幼儿园周边不得设置烟草销售网点;

(2)烟草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的标志;

(3)任何人不得在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公共场所吸烟。

3、电子烟也受到法律的限制吗?

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与传统卷烟在核心成分、产品功能、消费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质性,同样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2019年国家卫健委等八部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控烟工作的通知》,其中明确规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4、如果发现有店铺向身边的同学销售烟草制品怎么办?

可以向老师、学校反映,也可以通过“虹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微信小程序反映线索哦~

原标题:《办实事 | 开学了,检察官们又来到了学校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