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南宁7月21日消息(记者黄月芬 实习生宁卓妮)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 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包括10项意见16条具体措施,包括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漓江流域生态环境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围绕漓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强化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搭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受损联动举报平台,在引导鼓励群众参与保护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研究基地,为加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观察员队伍,主动团结社会各方面力量开展共同保护;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以“检察一体化”办案机制强化组织保障;设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官办公室,加强专业化建设促进办案质效提升;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案件质量评估、报备机制;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年度报告制度;建立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失职失责通报机制。
编辑: 唐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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