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山西省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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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7 2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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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10月23日上午,省司法厅在太原理工大学召开了《山西省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

10月23日上午,省司法厅在太原理工大学召开了《山西省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省住建厅副厅长翟顺河参加会议。省人大法工委、省规划院、山西古建筑研究所以及山西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太原理工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与了论证。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司法厅立法三处处长张魁银主持。

我省传统文化资源富集,现存古村落约3500处,登记建档1736处,中国传统村落550处,是北方汉民族地区传统村落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类型最丰富的省份。但是配套的法律法规仍比较滞后,存在保护体系不完善、发展基础薄弱、利用方式单一、空心化趋势加剧等问题。《条例》(草案)着眼于建立全省域乡村文化遗产的全覆盖保护体系,将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全部纳入保护对象,形成了村落+院落+建筑的全覆盖的保护体系,是对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的一次创新性探索,在全国尚属首次。

论证会上,专家对《条例(草案)》的立法质量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条例(草案)》结构科学、内容详实、理念创新,符合山西实际。针对《条例(草案)》的职责划分、认定与规划、分区保护、活化与利用等多项内容与会专家展开热烈讨论,同时,对《条例(草案)》中的语言表述、具体措施等内容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我厅将认真研究和吸收与会专家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条例(草案)》,以立法保护我省历史文化资源,真正实现将“房子用起来”、“村子活起来”、“文化亮出来”和“完整故事讲下来”的核心理念,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原标题:《省司法厅组织召开《山西省传统村落传统院落传统建筑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