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工大吉!给打工人的一份法律指南→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19 21:00

开工 · 迈上新征程

作为一名合格的“打工人”

应该懂点法

为自己的新征程“保驾护航”

01

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怎么算!

春节假期:2月10日至17日,共8天。

■ 2月10日至12日(初一、初二、初三)加班发放3倍工资。

■ 2月13日至17日(初四至初八)加班安排补休或者发放2倍工资。

三种工时制度的加班工资计算

计算公式

■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更多说明

■ 21.75天为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加班工资和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23年7月1日起,上海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690元。

法条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02

“开工红包”要交税吗?

(图片仅供参考)

这取决于开工红包款项是从公司支出还是老板个人支出。

■ 若是由公司支出,现金网络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 若是由老板个人支出,则属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在征税范畴。

法条知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指出:

一、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网络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二、对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且用于购买该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才能使用的非现金网络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以及个人因购买该企业商品或服务达到一定额度而取得企业返还的现金网络红包,属于企业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折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03

上班迟到,单位扣工资?

结束假期的第一天,很多人还没缓和过来,然后……就迟到了……迟到1分钟,扣工资500元!

那么问题来了

这类规定是否合法?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则,普通用人单位不具有罚款权,罚款权应由行政机关或国家执法机关行使。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权对劳动者施行经济罚款。

那用人单位是不是就没有

管理迟到的用工管理权了?

并不是。用人单位完全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劳动者迟到的行为构成违反规章制度,并作为考核及处理的依据,同时也可以通过规章制度规定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

比如,员工迟到时间过长,企业可以扣除相应时间未提供劳动部分的工资。

加油

打工人

2024

GO!GO!GO!

来 源|徐汇区司法局

编 辑|冯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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