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聊聊保护妈妈权益的那些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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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0 08:28

小的时候,是妈妈在一直保护我们

但是当妈妈们受委屈时

谁来保护她们?

今天,时值母亲节

我们一起来聊聊法律

是如何保护我们亲爱的妈妈的?

01

女职工怀孕期内可以安排加班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七个月内的,可以安排,但建议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安排。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另外,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02

女性员工可以享受多长时间产假?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

(1)产假天数: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另外,根据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延长的天数,可参见当地地方性规定。

(2)流产假天数: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03

休产假期间可享受何种工资标准?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1)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2) 关于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04

在哺乳期内母亲们可以请哺乳假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05

孕产期、哺乳期男方要离婚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除非是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接受男方请求的不在此限,哪些情形“确有必要”受理,由人民法院认定。

毕淑敏在《孝心无价》中写道:“父母在人生尚有来处,父母去人生只剩归途。”每次看到都让人心一悸,必须把握住时间,孝顺我们的母亲,千言万语不如一句“妈妈我爱你”。

今后,让我们用法律保护我们的母亲,用爱温暖亲爱的妈妈。在此,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节日快乐,平安顺遂。

原标题:《母亲节:聊聊保护妈妈权益的那些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