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联合机制形成我省蜀道申遗合力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蜀道申遗是我国目前最具实力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申报项目。省政府对蜀道申遗工作十分重视,于2014年5月和2015年月先后两次召开蜀道申遗工作会议,成立了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组,各提名地也成立了申报工作机构,制定了申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了人员和经费。经过各相关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积极推进,全省上下多方努力,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蜀道申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预备清单》的编写,经国家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递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5年6月第39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同意蜀道列入世界遗产申报预备名单,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获得正式申报资格。
由于蜀道申遗的路线长,范围广,需要完成的工作量特别大。要成功申报世界双遗产,必须依靠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住建厅和文化厅作为蜀道申遗的职能部门,下阶段我们的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加强蜀道申遗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政府主要领导听取了关于蜀道申遗工作汇报,按照有关规定,成立了以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地方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蜀道申遗领导小组,加强对蜀道申遗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省政府主要领导出任蜀道申遗组织机构负责人,这是从省级领导层面上对2014年5月成立的省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调组进行升级加强。同时,各相关提名地也将参照省蜀道申遗机构规格,进一步加强各地蜀道申遗机构建设。这项工作的落实,对于形成联合机制开展蜀道申遗工作,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
二、加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法律支持
由省人大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世界遗产管理条例(修订稿)》,已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专门增设第二章,对世界遗产申报的组织领导、程序等作出明确规范,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住建和文化(文物)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旅游等其他行政部门职责。《四川省世界遗产管理条例》是我国第一个地方政府关于世界遗产工作的法规,对加强世界遗产的申报、保护、管理和科学利用提供了法律依据。我们制定了《四川省世界遗产管理条例》宣传贯彻方案和实施意见,通过该条例的贯彻依法推进蜀道世界遗产的申报工作。
三、加大蜀道申遗的宣传工作力度
申遗的过程就是宣传的过程。目前拟开展和正在推进的几项工作有:一是编制蜀道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宣传画册与宣传手册;二是举办蜀道申遗大型采风活动仪式;三是举办蜀道申遗专家高端论坛;四是举办蜀道申遗摄影展;五是启动新浪微博、蜀道申遗微信公众号。通过上述活动,展示蜀道厚重的自然与文化遗产价值,宣传世界遗产对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区域品牌提升、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争取社会对蜀道申遗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答复。
感谢您对蜀道申遗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