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拒绝校园欺凌,保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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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工作,提升未成年法治保障,扎实做好校园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学生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日前,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未检青年宣讲团走进福州教育学院第二附属中学,以案释法为全校师生带来一堂以《拒绝校园欺凌,保护“少年的你”》为主题的法治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授校园欺凌可能触犯的法律法规,叮嘱同学们要勇敢对校园欺凌说“不”。
铁检小姐姐通过视频动画、问答互动、案例释法说理等方式,深入浅出地向师生们阐释了:


什么是校园欺凌?
校园欺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的一种攻击性行为。《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校园欺凌表现形式多样,主要可以分为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




(点击查看指导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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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报告制度——2020年5月,国家监委、最高检、教育部、公安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2021年6月,强制报告制度被修订实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吸收,上升为法律规定,为未成年人撑起一把“社会保护伞”。

希望少年的你们都能“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不做霸道的欺凌者,也不要做冷漠的旁观者,向上向善向美,学法守法用法,大声地对校园欺凌说“不”!

下一步,福州铁检院将努力以更高质量检察履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加强内外部协作配合,充分履行未成年人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未成年人保护这项“朝阳事业”做得更好,筑牢校园安全“防火墙”!
原标题:《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拒绝校园欺凌,保护“少年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