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 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汶川新征程开启之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县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县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阿府发【2021】15号)、《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阿坝州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法治林业草原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阿州林草发【2021】166号)、《中共汶川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汶法委发【2021】1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林业法制建设,为加快我县依法治林,建设法治生态林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汇报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汶川县林业和草原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县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制度;制定了年度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等载体,集中学习、个人自学有机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为学习重点,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方向引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将普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林草工作实践相结合,针对林业草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及林草人员在履行林草法定职责中出现新问题,切实加强机关自身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一批规章制度,规范林草执法行为,不断推进林草工作新理念、机制和方法创新,扎实做好我局依法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党员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提高党员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
(二)完善制度机制,严格督促检查
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汶川县依法治县2021年工作要点》,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和完善了法治政府建设程序和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组织、按规划、分步骤、有重点地推进。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全局各股室依法行政工作定期督查,明确工作职责,落实经费保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兑现奖惩,表彰先进,追究贯彻落实不力的股室及人员的责任,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三是积极推进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四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将全面依法行政和全面从严治党紧密结合,强化局党组、纪检的监督职能。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进一步健全述职述廉等制度,坚决反“四风”、强作风,加强惩防体系建设。同时,大力推进依法治林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增强依法治林的针对性,提高普法依法治林的实效性,为普法依法治林提供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
一是进一步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规范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和依法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评估、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策公开和合法性审查等制度,严格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重大林业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我县林业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进一步转变职能,确保林草系统行政审批行为规范、高效。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健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等制度,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完善与创新创造相适应的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巩固前一阶段“一网通办”成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四是始终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科学划分不同执法环节应当承担的责任,将林草系统行政执法责任细化落实到每个岗位,逐步完善了责任明确、制度规范、监督到位的执法监督机制。五是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建立起重大事项和问题的公示听证、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及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确保行政处罚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开展林草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立卷归档和重大案件报送备案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案件审核、审批制度,规范林草系统执法行为。
(四)突出宣传重点,加强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突出开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着力抓好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等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制定了职工学法培训计划,全年共进行了12期林草法律法规培训、12次中心组学法、4场法制课(警示教育),确保每次参学率达到95%以上。二是深入开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对15名执法人员通过法律教育网通进行了法制培训,培训课程有《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试点方案》、《四川省行政执法文书地方标准的理解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培训考试后均取得合格证书。从而增强诚信经营、安全生产意识,提高经营管理人员运用法律知识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网络化建设,狠抓社会普法宣传工作
我局不断创新法制宣传的方式方法,大力开展林草法律法规社会宣传工作。一是加大依法治林普法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理解、关注和监督林草系统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宣传活动,力求出亮点、出特色,取得宣传实效。充分利用“2.2”世界湿地日、“3.3”世界动植物曰、“3·12”植树节、“3·30”全省森林草原防灭火警示日、“4月第一周”爱鸟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环境宣传日、“6.17”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早日、“10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森林草原防火期等重要时节,发放各类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00余份,有力增强了全民法制意识。二是积极构建普法宣传网络。建立健全网络,充实办事机构,建立和完善服务平台,亮化服务窗口,做到行政许可依法、合法,同时加强执法监管,确保合法、守法、文明经营。建立完善企业、村社干部联系网络,在涉及林草系统法律法规、政策、科技兴林、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纠纷和涉林案件等方面确保通讯畅通、监督有力和信息及时交流,使林草系统各项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全年共订阅林业报刊及法律法规手册128册。强化信息报送网络,全年共报送依法行政工作信息简报70余篇,为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六)开展“法律七进”,推进依法行政
我局结合林草系统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七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充分利用各种机会,以国家重点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乡村、企业、单位、机关、社区、学校、宗教”等重点区域,适时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先后组织干部职工80人次,宣传车辆20台/次下基层参加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让群众进一步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加强了我县生态建设和现代林业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全县18所中小学校广泛开展了广泛开展了“开学第一课·森林草原防灭火”、 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演练、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竞赛、森林草原防灭火“小小宣传员”评选活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虎威威”进校园等一系列互动式、沉浸式的宣教活动,不断强化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从小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的“主人翁”意识,通过“小手牵大手”,让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共筑群防群治森林草原防火墙。
(七)严格规范执法,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是加强林业和草原法律宣传,强化林政管理工作。重点宣传《森林法》、《草原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了林区群众的宣传教育与震慑。二是建立森林生态保护长效机制,全面推进林长制工作,编制《汶川县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制体系。三是加强林地保护管理。规范占用征收林地,严格审核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报批资料。截止目前为止,办理临时占用林地审批2件,其中,新办1件,延期1件。对全县范围砂石堆料场和养殖场,开展全面清查,对涉破坏林地的企业发放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执行“十四五”采伐限额管理和凭证采伐制度。四是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按照县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强国有林管护工作,国有林保护单位汶川县国有林场和国有林保护局,国有林管护面积147.23万亩,森林管护员81人,签订森林管护承包协议书81份。建立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管护责任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天保二期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管护目标责任书,共计7份。全县集体公益林面积92.5万亩。五是全县范围内,选聘603名生态管护员,建立考核机制和管理制度,维护森林资源安全。五是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2021年参加执法人员培训及考试合格人员14人。六是严厉打击毁林、非法侵占林地、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开展森林督查国家卫片执法和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工作,2021年共移交综合执法局查处各类涉林案件22件,查处22件,立林业行政案件22起,查处22起,处理违法人员22人,林业行政罚款31.67万元。 七是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八是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力度,今年共开展了4次全局职工再安排再部署会,11次专题学习会,5轮生态护林护草员培训。组建以县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为队长,局包镇领导班子为副队长,林草局全体职工、全体生态护林(草)员为队员的宣传小组69支,在“春节”、“清明”、“五一”节期间制发《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小册》、《森林草原防灭火常用知识手册》、禁火令、宣传日历等宣传资料58000余份;在重要路段悬挂了宣传标识牌共400余个、幅;在都汶高速、大禹雕像等突出位置设森林草原防灭火大型公益广告牌5个;录制了四川话、普通话、羌语等三个版本、内容通俗易懂的宣传音频,通过宣传车车载喇叭、宣传小组手持小喇叭、村村通等形式滚动轮流播放。九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工作。将新修定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野生动植物保护条例》等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生物多样性宣传日”“湿地保护宣传日”“环保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科农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清风行动,出动执法车辆10车次、执法人员35次。与60户经营主体签订了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十是加强植物检疫工作。落实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按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制”要求,实施双向管理,完成与局属基层单位松材线虫病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有效落实责任,确保全县松材线虫病全面防治及监测。全面完成全县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工作。开展全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在实施森林管护的同时积极开展病虫害越冬代调查,对全县272.1万亩林地进行监测,作出科学的发生趋势预测预报,提出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和方案,合理有序的组织防治工作,目前未出现大面积蔓延危害现象。开展春季种苗产地检疫和调运复检工作,实施产地检疫30亩,苗木花卉2万株,复检90余万株,未发现检疫对象和危险性病虫害。加强林业检疫执法检查,对全县所有的林木种苗基地、花卉基地做好产地检疫,对涉木加工场地、工矿及建设场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调运的木质包装材料、建设用木材、电缆光盘等进行检疫登记,严禁从外地疫区调运木质材料。十一是积极落实草原生态监测工作。根据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安排部署,截止目前,我县已完成草原返青期、生长期的草原监测任务,共监测21个样地63个样方和5个入户调查,10底即将开展草原枯黄期调查工作。
二、强化措施,确保依法治林工作得到保障
(一)全面认真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我局对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对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超越制定权限、规定明显不当或者显示公平、明显不适应当前林草系统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及规范性文件之间相互冲突的进行了修订或废止,对规范性文件适用期届满或所依据的上一级法律法规需废止的,按照上级要求予以废止。
(二)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和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电子政务建设,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及时、全面地向社会公开林草系统政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参与权、监督权、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我局公开承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政策法律依据,使广大群众熟知有关林草系统的办事程序,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逐步建立起公开、公正、公平的工作机制。
(三)努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我县林草系统法治建设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阶段,一是推进“法律七进”,狠抓依法治理,将依法行政工作渗透到执法的全过程。领导带头,职工踊跃参加,有力推动了全县林草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促进了民主科学依法决策,减少了人治,增强了法治,把法治林业建设作为推动林业事业发展的动力。二是管控依法行政的关键环节,构建“有权就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受追究”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确保社会各界对林草系统工作开展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健全评议制度,支持和督促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实行行政问责制,加强对推行林业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防止公共权力的滥用,切实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利,及时查纠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始终保证行政权力的规范、透明和公正运行;开展依法行政规划、计划落实情况检查,及时总结、交流、宣传和推广林业依法行政先进经验,推动全县林草系统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及时总结经验,创新宣传方式
一是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在进行固定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流动宣传车辆,深入开展 “法律七进”宣传活动。二是重点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紧贴部门职能特点主抓林业草原法律法规宣传,并利用有利机会开展其他法律法规宣传。三是灌输式宣传与互动式宣传相结合。在法制宣传活动中,根据具体宣传情况,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将法制宣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融知识性与趣味性于一体,进行互动式宣传。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必将大大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存在避重就轻现象。个别人员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导致工作中敷衍塞责,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二)人员配备存在不合理。配备的专(兼)职人员除要完成依法行政工作外,还将肩负其他工作任务。法制工作力量还比较薄弱,难以承担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
(三)缺乏工作经费保障。主要是缺乏充分的文件依据作为单位预算依据,很难形成有效的保障制度。
(四)培育典型不够。虽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在培育和树立典型方面工作还不突出,工作亮点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行政工作长效机制
从长远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应建立可持续发展思路,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解决工作开展不平衡问题。我局将及时调整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重点加强队伍建设,配备懂法律、熟悉业务的人员,充实执法队伍,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进一步完善和创新监督手段和监督方法
有权力就必须要有监督。切实贯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的原则。不断完善监督内容,不断拓展监督层面,不断探索监督方式、改进监督手段。全面监督局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情况,针对违法情形,及时予以纠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监督,变结果监督为过程监督,变部分监督为全面监督,提高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少和避免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不规范现象,保证局机关正确实施行政法律规范。
(三)进一步完善工作计划,强化责任落实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州局要求,结合我县林业工作实际,提前谋划、规划下一步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和方案,强化责任落实,把下半年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再次进行精心安排和部署,保障依法行政工作各项任务的落实。
(四)进一步强化督查和考核力度
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查力度,有利于查找问题、整改不足。继续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力度,落实奖惩兑现,有利于激励先进、督促后进。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向县政府和州局报送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信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增强依法行政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