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抵押的房子遇到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本文详解抵押房产拆迁补偿的法律规定,涉及优先受偿权、债权债务处理等关键点。如何妥善处理这一复杂情况?法律小助手法律快车带你一探究竟。
一、被抵押的房子遇到拆迁,补偿款应该给谁
张先生抵押房产给孙某后,房子即将被征收,引发了补偿款归属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设定抵押权的房屋在处置时,抵押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也明确,抵押房产拆迁时,抵押人应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张先生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孙某能够优先受偿,如果补偿超出债务,剩余归张先生;
如果补偿不足,孙某仍可追偿剩余债务。
产权置换补偿方式下,双方需重新协商设立抵押或其他担保方式。
二、优先受偿权的具体执行在张先生的房子被拆迁时,补偿款的分配首先要考虑到孙某的优先受偿权。这意味着,补偿款首先用于偿还张先生的债务——也就是孙某借给他的100万。
如果补偿款足够偿还这笔债务,并有剩余,那么剩余部分应归还给张先生。然而,若补偿款不足以覆盖债务,孙某还可以要求张先生用其他方式偿还剩余债务。
这一过程中,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受到保护。

在面对抵押房产拆迁的情况时,张先生和孙某应及时进行沟通,并探讨各种可能的解决方案。
1.选择货币补偿时,需明确补偿款的分配;
2.若选择产权置换,双方可以重新设立抵押或者商定其他财产作为抵押。
整个过程中,张先生有责任及时告知孙某拆迁事宜,并与孙某协商清偿或重新设立抵押的具体方案,确保双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