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吉木萨尔北庭故城遗址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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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8 21:13

北庭故城遗址遗产区和缓冲区内发现的文物实施原址保护,并建立文物记录档案;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由吉木萨尔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保管,建立档案,并向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