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期: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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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11:48

《民法典》法律日历

2024年 第五期

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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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箴言

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

精选案例(七)

【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

父母是否有权用孩子的压岁钱炒股?

婷婷十岁,有压岁钱八万元,父母告知婷婷先由父母替其保管,成年后便予以返还。后父母将婷婷的压岁钱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严重,婷婷成年后能否要求父母赔偿?

法律解释

能。父母不得擅自处分婷婷的财产,婷婷成年后可以要求父母赔偿。

婷婷的父母擅自处分孩子财产的行为,侵害了婷婷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婷婷成年后可以要求父母赔偿损失。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三款)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

精选案例(八)

【监护人资格被撤销后负担义务不免除】

顾某父亲被撤销监护资格后是否还要向顾某支付抚养费?

顾某母亲去世后,父亲系其唯一的监护人。2013年开始父亲一直在外务工,对其生活不管不顾,也未给付任何生活、学习费用,致使顾某生活无着落,求学困难。人民法院因此撤销顾某父亲的监护资格,并指定顾某爷爷担任其监护人。顾某能否要求其父亲支付抚养费?

法律解释

能,其父亲应负担抚养费。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是关于监护资格撤销后不免除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支付的规定,监护关系与法定抚养义务关系相互独立。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虽不再履行特定监护职责,但以上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不会因监护资格的撤销而免除。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原标题:《2024《民法典》法律日历 | 第五期: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