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的无声哀嚎 法律之网的严厉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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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2 01:39

为野生动物撑起“保护伞”

保护野生动物不仅是对自然生态的尊重和维护,也是对人类自身生存环境的保障,加强生态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非法狩猎行为至关重要。2024年9月5日,屏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狩猎案件。被告人文某某因涉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破坏生态野生动物资源,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并提起公益诉讼。

基本案情

2023年6月至案发,被告人文某某在网上购买电子猎夹后安装在家附近猎捕野生动物,先后共捕获野生动物九只。其将猎捕到的野生动物烫皮后存放在家中的冰柜内。民警在其家中冰柜内,找到9只动物尸体,同时还查获用于猎捕野生动物的作案工具电子猎夹一套。

经法庭审理,最终宣判被告人文某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人民币七千七百元;同时,没收其非法狩猎所使用的工具。

我们如何保护身边的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特制定本法。2022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修订通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野生动物资源属谁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野生动物的保护分为几级?

野生动物的保护级别分为国家重点保护(包括国家一级保护、国家二级保护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物种)、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地方一般保护野生动物。

如何定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九条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划分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两种,并在其他条文中规定了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它们的法律地位是相同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在2021年2月联合公布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与原林业部、农业部1989年1月首次发布的原《名录》相比,新《名录》主要有两点变化:

1

在原《名录》所有物种均予以保留的基础上,将豺、长江江豚等65种由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升为国家一级;熊猴、北山羊、蟒蛇3种野生动物因种群稳定、分布较广,由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调整为国家二级。

2

新增517种(类)野生动物。其中,大斑灵猫等43种列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狼等474种(类)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修订后有哪些新亮点?

01

全链条惩处食用野生动物行为。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动物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的底线,全流程、全链路细化禁止食用野生动物的要求,从生产端与消费端双向约束消费野生动物的行为。非法出售、食用野生动物,可能构成犯罪。

02

加强野生动物救助能力建设。压实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野生动物保护的责任,除收容救护之外,政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发挥统筹规划的综合性引领作用。

03

完善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 健全栖息地保护制度,拓展对“自然保护地”的定义范畴,扩大野生动物受保护区域面积,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04

严禁非法放生境外野生动物。禁止违法违规放生、丢弃野生动物,确需放生至野外环境的野生动物也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将不当放生、丢弃野生动物的罚金上限由五万提高到十万,如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野生动物是地球家园的重要成员,它们与我们同呼吸、共命运。在此,屏山法院呼吁社会各界广泛关注非法狩猎问题,积极投身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来。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构建一个和谐共生、绿色发展的美好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供稿:肖艳梅、吴良妍

原标题:《野生动物的无声哀嚎 法律之网的严厉追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