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佳学法】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以法律为武器有效制止家暴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23 14:23

陈某(女)与段某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后因工作原因分居,仅在周末、假日共同居住生活,婚初感情一般。段某某常为日常琐事责骂陈某,两人因言语不和即发生争吵。2017年5月5日,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陈某在遭段某某拳打脚踢后报警。经公安分局出警处理,决定给予段某某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因段某某及其父母扬言要在拘留期满后上门打击报复陈某及其父母,陈某于2017年5月1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根据申请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一、禁止段某某对陈某实施辱骂、殴打等形式的家庭暴力;二、禁止段某某骚扰、跟踪、接触陈某及其相关近亲属。如段某某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典型意义

因段某某尚在拘留所被执行拘留行政处罚,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缺席听证,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办案法官充分认识到家庭暴力危害性的特点,抓紧时间审查证据,仔细研究案情,与陈某进行了面谈、沟通,获知她本人及其家属的现状、身体状况、人身安全等情况,准确把握针对家庭暴力的行为保全申请的审查标准,简化了审查流程,缩短了认定的时间,依法、果断作出裁定,对受暴力困扰的妇女给予了法律强而有力的正义保护。陈某为家暴受害者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了好的示范,她具有很强的法律、证据意识,在家庭暴力发生后及时报警、治疗伤情,保证自身人身安全,保存各种能够证明施暴行为和伤害后果的证据并完整地提供给法庭,使得办案法官能够快速、顺利地在申请当日作出了民事裁定,及时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全国妇联权益部、中国女法官协会

编辑:爱乐福

审核:西藏自治区妇联

声明: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之外,推送稿件文字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认为内容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扫码关注我们

新浪微博:@西藏女性

今日头条:@西藏女性

点分享

点收藏

点点赞

点在看:,。视频小程序赞,轻点两下取消赞在看,轻点两下取消在看

原标题:《【阿佳学法】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以法律为武器有效制止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