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出台六年了,这些知识点你需要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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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3 15:09

八五普法|《反家暴法》出台六年了,这些知识点你需要升级

政务:阳泉妇女 2022-03-01 19:08

2016年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暴法正式施行,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六周年的日子,同时距《山西省家庭暴力预防和处置办法》开始施行也有一年了。六年来,省、市两级多部门积极探索,采取一系列措施,如将“家庭暴力”在110报警系统中单独列项,将家暴、性侵等侵权隐患在网格化服务管理职责清单中列项等等,在不断推动反家暴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积累了重要经验。

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一旦发生必须被制止,受害者必须拿起法律武器予以回击。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今天小编带大家解读“一法一办法”的知识点,助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什么是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但是家暴并不局限于家庭成员之间,监护、寄养、同居和离异等关系的人之间产生的暴力行为也纳入家庭暴力,受到法律约束。

我没遭到家暴与我无关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执行强制报告制度。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什么原则

零容忍;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尊重受害人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等。

遭受到家庭暴力后的救济途径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下列途径依法寻求救济:

1.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工作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2.向公安机关报案;

3.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救济途径。

家暴投诉、反映、求助首接单位应怎么做

对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处理,实行首接负责制。首接单位应当劝阻、制止家庭暴力行为,对加害人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做好登记工作,倾听受害人诉求,抚慰疏导情绪,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优先保护或者予以隔离家庭暴力现场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协助受害人报案、就医、伤情鉴定、庇护救助等。

遭受家庭暴力报警后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

(二)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三)依法调查取证;

(四)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依法出具告诫书;

(五)告知受害人法律救济途径;

(六)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重病患者提供临时庇护。

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请求,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作出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等。

申请方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生效时间: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情况紧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

有效期: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公安机关和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应当协助执行人民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家庭暴力受害人收集哪些证据

一、证明发生过家庭暴力事实的证据

1.公安机关出警后的记录、笔录、报警回执、处罚决定书副本,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2.村(居)委会、妇联、反家暴社会组织、双方用人单位等机构的求助接访、调解记录。

3.因家庭暴力到医院就医后的病历资料复印件、票据。

4.在保证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对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5.对家庭暴力造成的身体伤痕和打砸现场拍照、录像。

6.有加害人签署姓名及日期的保证书、承诺书、悔过书。

7. 家人、邻居、同事、未成年子女证言。

8.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的陈述。

二、证明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证据

如加害人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威胁、恐吓的,受害人可以录音、截屏等方式备份保存此类证据,具备条件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提取电子证据。

家暴后的心理疏导不可忽视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心理健康咨询、家庭关系指导、家庭暴力预防知识教育等服务。有效的心理援助能够帮助受害人尽早的建立自信,走出阴影。

供稿:市妇联权益部

原标题:《八五普法|《反家暴法》出台六年了,这些知识点你需要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