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1年1月26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蒋卓庆
各位代表:
受市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0年的主要工作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在中共上海市委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积极履职。组织开好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召开12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法规、法律性问题决定草案30件,通过27件;听取审议18项专项工作报告,检查5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2次专题询问,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听取5项重大事项报告、作出5项决定决议;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3人次,组织7次宪法宣誓仪式;开展各类调研36项,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上海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发挥了人大应有作用。

蒋卓庆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人大政治机关的定位,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思想武装的重中之重,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主题,组织10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和5次研讨交流,瞻仰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守正创新,永葆人民情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高质量立法,召开本市法学专家学者座谈会,开展“十四五”地方立法规划研究,让法治成为上海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积极探索实践“全过程民主”重要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民主。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将本市联系点扩大至25家,实现16个区全覆盖,从街道、乡镇拓展到园区、企业和协会。全年各联系点提出建议2770条,其中247条在国家和本市立法中采纳,充分发挥了民意“直通车”作用。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周年之际召开座谈会,制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探索实践中的作用的意见》,将“全过程民主”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和各环节,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认真落实市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去年9月,市委召开五年一次的市人大工作会议,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的意见》,对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和法律法规实施中的监督作用、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基地作用,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等作出全面部署。常委会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制定任务清单,压实各部门贯彻责任。召开16个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参加的专题研讨会,举办108个乡镇人大主席参加的专题培训班,推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在各区和乡镇落实落地。
二、紧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提供法律制度支撑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贯彻中央和市委关于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人大立法、监督职能作用。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保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制定全国首个疫情防控地方性法规《关于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明确本市各类组织和个人在疫情期间应承担的特定防控责任,为本市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决定》通过后,立即组织市区人大联动,赴交通枢纽、口岸道口、街道社区、商场宾馆、建设工地等开展检查,确保防输入、防传播、防扩散各项法律措施有效落实。根据全国人大部署,开展《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的决定》执法检查,相应修改本市12件地方性法规。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及时新增并审议通过《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强调平战结合,构建疫情早期监测预警体系,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对勤洗手、进入公共场所按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使用公筷公勺、实施分餐制等作出法律规定,强化公共卫生社会治理。全体市人大代表心系抗疫大局,投身防控一线,参与科研攻关,踊跃捐款捐物,围绕疫情防控提出代表建议82件,以实际行动展现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开展与外国友城议会疫情防控交流,讲好中国和上海抗疫故事,彰显中国制度优势。
推动做好“六稳”“六保”工作。面对疫情对经济发展造成的严重冲击,及时部署“稳就业”“稳投资”“稳外资”三项专题调研和促进就业专项监督,紧密结合市委大调研工作,常委会领导和专题调研组走访350多家各类企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研究完善相关法规制度。经过监督和调研,推动加快项目规划审批管理改革、优化重大工程复工复产审批流程、完善涉外企业人员及物流出入境管理,推动全面落实援企稳岗政策,保障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稳定。及时开展一季度经济运行动态研判,跟踪分析半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召开政策解读培训会,督促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申报、分配和使用,加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夯实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基础。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法律形式明确本市全面实施行政审批告知承诺制度、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等,构建覆盖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条例通过后,各委员会一个一个部门上门督促,一条一条规定检查落实,推动32个市级部门制定配套政策116项,在“上海人大网”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和企业查询。修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确定为本市长期发展战略,规定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有效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放大倍数,助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制定《外商投资条例》,设置“扩大开放”专章,完善跨国公司在沪设立和发展地区总部及研发中心的支持保障政策,彰显上海全方位高水平扩大开放的决心。修改《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法律规定的七类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细化列举,强化调查取证和违法惩戒,维护本市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以上四件法规在半年内通过,打出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组合拳。
三、聚焦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实施,依法保障更高水平改革开放
坚持有力有效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为上海推进更深层次改革、实行更高水平开放提供法治保障。
助力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能级。围绕强化科技创新策源功能,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构建运行高效、衔接紧密的“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体系。开展“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情况”监督调研,推动平台建设紧密对接产业升级,提升科技对产业贡献率。围绕强化高端产业引领功能,开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促进优化重点产业空间布局,加大核心技术攻坚力度,深化产业园区体制机制创新,更好打响“上海制造”品牌。围绕强化全球资源配置功能,通过全国首部地方《会展业条例》,设立“进博会服务保障”专章,保障进博会“越办越好”。制定《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明确防控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健全本市处置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机制。首次听取上海金融、海事、知识产权三家专门法院工作报告,支持加快“专业化、国际化、智能化”发展步伐,为“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更高质量司法保障。
促进和保障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开展《关于促进和保障浦东改革开放再出发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执法检查,推动市级相关部门更大范围赋予浦东市级经济管理权,更大力度支持浦东深化“一业一证”和各项“放管服”改革,发挥浦东辐射带动和发展引擎作用。开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修法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情况的报告,支持新片区加快构建开放型制度体系,以更高标准优化审批流程,积极探索涉外商事纠纷“一站式”解决,全力打造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海滨新城。
支持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在全国人大支持下,会同江苏、浙江人大同步作出《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共同赋予示范区执委会相关省际管辖权,支持示范区打破行政壁垒、提高行政效能。为落实长三角铁路沿线地区各级政府护路联防责任,与江苏、浙江、安徽人大充分沟通研究,率先审议通过《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在取得长三角三省人大共识基础上,由常委会领导牵头开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专题调研,聚焦共同关心的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链跨区域协同、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大数据政务平台跨省通办、公共服务资源互惠互利、区域立法协作等六个重点领域,充分听取市政府部门和苏浙皖人大、政府的意见,形成下一阶段工作项目建议和法治保障安排,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扎实推进。
四、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推动城市治理提升效能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人大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推动城市建设和治理取得新成效。
围绕“老小旧远”推动民生改善。对标“老有颐养”新目标,制定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条例》,构建覆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康养的工作体系。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与促进条例》,开展《急救医疗服务条例》执法检查,促进本市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均衡化布局、便民化服务。开展旧区改造专项监督调研和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代表建议专项督办,研究提出破解旧改征收基地收尾难的有效法治途径并付诸实施,推动本市小区成片加装电梯工作加快试点。制定《实施农民合作社法办法》,创制性制定全国首个《促进家庭农场发展条例》,为增强本市农业经营主体活力赋能。修改《公路管理条例》,全面提升本市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水平。与涉农区人大联动开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产业兴旺情况专项监督,就农业建设用地指标不足、涉农政策集聚度精准度不够、农业从业人员老龄化严重等9个问题形成清单,送交政府部门研究处理。
着力提升城市安全和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修改《消防条例》,审议《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推动智慧消防纳入“一网统管”体系,强化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管理。听取有关黄浦江、苏州河公共空间贯通开放和品质提升情况的报告、“一网统管”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促进城市管理更好从群众需求出发,加快向数字化转型,有效解决基层治理突出问题。联动各区人大开展《街道办事处条例》执法检查,明确市级层面支持街道办事处建设的统筹机制和责任部门,要求严格实施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切实为街道办事处减负增能。制定《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的工作方案》,首次听取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办理市人大常委会转交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的报告,推动各方健全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依法及时化解信访矛盾。高度重视《民法典》实施,听取政府部门实施准备情况汇报,及时通过《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一揽子修改《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8件地方性法规。
严格依法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贯彻实施长江大保护战略,制定出台全国首个长江流域特定物种保护法规《中华鲟保护管理条例》。坚持久久为功,联动16个区人大开展《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制发问题清单,组织专题询问,力促一些行业和场所履行分类投放义务,支持政府加快资源化利用的产业布局、科技攻坚和政策扶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压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构建社会参与机制,完善污染地块治理和全过程管控。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听取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司法保障情况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促进加强源头治理和行刑衔接,更好形成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合力。
五、精心组织上海发展重大课题调研,助力高水平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
聚焦本市“十四五”发展重大问题,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察民情、听民意、聚民智,为科学绘制人民城市发展蓝图奠定扎实基础。
坚持开门问策、集思广益。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面向全市13000余位四级人大代表开展问卷调查,围绕“十四五”民生主题两次组织代表集中联系社区,8070多人次各级人大代表召开2170多场座谈会,听取26000多人次社区群众意见建议7600多条。常委会认真研究,形成民生报告,建议高度关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水平、居民收入、乡村振兴等重大关切,加大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力度,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
坚持问题导向、前瞻研究。坚持在“两个大局”“四个放在”中谋划思考上海未来发展,充分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专业优势,组织9个调研组,就科技创新、人口结构优化、老龄化应对、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提升、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生态之城建设等主题开展调研,着力凸显人大调研全局性、系统性、综合性、前瞻性优势。建议加强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总结评估,更大力度推进人才、土地、环保等关键领域改革,进一步增强上海发展活力与后劲,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坚持协同联动、上下对接。听取本市2020年城乡规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报告,推动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规划与“十四五”规划纲要相衔接。赴16个区开展调研,两次召开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座谈会,推进各区有共性的重要事项在市级层面得到综合统筹,实现国家战略、市级规划、区级规划有效衔接。开展新城建设专题调研,建议深化对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内涵的研究,推动优化市域空间格局、集聚整合优势资源、促进重点产业加快发展,让新城成为上海未来发展的重要增长极。
六、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在全市发展大局、常委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创新工作载体,拓展参与平台,强化服务保障,不断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
加强对代表履职的服务和支持。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常委会党组、主任会议专题研究代表工作机制,强化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建立代表在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上发表审议意见的研究和办理机制。紧扣全市重点工作和代表关切,认真组织21项专题调研和会前集中视察。指导57位代表依托所在单位建立工作小组,聘请具有法律职业背景的29位代表组建法律专家库,为代表履职提供更多专业支撑。精心组织“代表论坛”12期,面向各级代表举办培训班28期,为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和保障。在新民晚报推出“阿拉身边的代表”专栏,每周一期,生动展现本市各级代表的履职事迹、履职风采。
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的办理和督办。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有关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有关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沟通,努力做到代表议案建议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42件议案已办理完毕,29件立法议案中,10件已通过、提交审议或列入下一年度计划,19件已交由有关部门研究或调研起草;13件监督议案均已组织监督、开展调研或交由政府部门开展自查。代表提出的1179件建议中,1172件已办复完毕,答复为“解决采纳”的906件,占77.3%,同比继续提升;答复为“正在解决”的49件,“计划解决”的35件,“留作参考”的182件。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对8个专题涉及的119件代表建议开展督办,紧盯跟踪落实,推动答复承诺兑现,有关完善长期护理保险、中医药传承创新、促进劳动就业、推动企业破产机制建设等建议取得积极办理效果。
加强对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归集分析。建立常委会社情民意反映平台,围绕代表反映的情况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开展调研,形成《社情民意专报》40期,反映上海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电动自行车充电风险、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相关工作建议,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及时处理。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召开“家站点”平台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强化群众反映意见的处理和反馈。在各区人大努力下,全市建成“家站点”平台6248个,覆盖上海全域,打通了代表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七、加强常委会组织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完善工作制度规程,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强化市区人大联动,不断提高常委会工作整体质效。
加强常委会履职效能建设。制定有关主任会议成员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督办、联系代表座谈会、联系社区活动、组织专项调研等9项工作规程,确保常委会和机关运行形成闭环,各项工作推进有着落、能督查。强化法制委员会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综合性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统筹研究系统性地方立法需求。强化财经委、预算工委的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制定《关于加强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的意见》、《发挥专门委员会在预算审查监督工作中作用的意见》,建立预算联网监督融入人大监督各方面、全过程的工作机制,形成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合力。
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为强化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的政治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经市委批准,设立9个委员会分党组,在常委会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为使专门委员会依法履职和自身建设更加符合新时代人大工作需要,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为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非驻会委员作用,建立14个非驻会委员工作室,开展课题研究,助力常委会、委员会履职。为加强专门委员会专业力量配备,畅通民意表达,任命17名基层市人大代表担任专门委员会委员。
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人大工作联动的若干意见》,定期召开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例会,传达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交流工作经验和创新成果。常委会会议向区人大视频直播11次,市区人大联动开展专项监督和执法检查6次,推进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街道人大工委和乡镇人大专业力量配备,有效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委员会成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区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的结果,也离不开市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热情帮助、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立法与改革决策的精准衔接还需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还有不足,执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和成效还需完善提高。在推动解决重大难点问题方面,需进一步树立开拓创新意识,加强制度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进一步落实落地。常委会履职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切实改进。
2021年的主要任务
2021年是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展现更加奋发有为的工作姿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彰显制度优势的坚定性、推动和保障人民城市建设的自觉性、实现全过程民主的探索性,助力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聚焦深层次改革和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改革需要精准配置立法资源,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适用性、可操作性。围绕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三项新的重大任务落实、“五型经济”发展、城市数字化转型等重点工作,强化立法全过程管理,提高立法各环节质量。继续审议《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制定或修改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数据管理、“一网通办”法治保障、城市更新、黄浦江苏州河滨水公共区域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安全生产、野生动物保护等地方性法规。积极推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科学技术普及等法规起草进程,适时提请审议。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制定红色资源传承弘扬和保护利用条例。会同浦东新区及时把中央《关于支持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有关法治保障措施落地落实。会同苏浙皖深化长三角协同立法,共同制定有关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的法律性问题决定、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条例、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二、聚焦强化“四大功能”和人民城市建设,进一步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及时性、实效性。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力度强度,确保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今年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加强对“四大功能”建设的专项监督,推动上海“十四五”发展顺利开局。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功能,对本市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市实施办法、《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条例》、《关于促进和保障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促进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条例》、《养老服务条例》、“七五”普法决议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并作出“八五”普法决议。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商事审判、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生活垃圾管理、旧区改造和老旧住房综合改造、华侨权益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生活富裕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监督,加大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跟踪监督,推动建立审计查出问题及其整改情况与预算安排和政策完善挂钩机制,进一步发挥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在预算审查监督中的作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对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城市数字化转型,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等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市政府关于推进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实施“民心工程”等重大事项报告。
三、聚焦代表履职服务保障,进一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贯彻《关于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过程民主”探索实践中的作用的意见》,促进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参与立法向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和宣传普法延伸,促进“家站点”进一步提高运行质效,打造代表反映社情民意、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化平台。进一步密切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的联系,推进代表参与常委会、各委员会工作常态化。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与有关部门沟通机制、代表议案建议内容和办理结果在“上海人大网”公开制度,选编高质量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答复案例,完善主任会议、专门委员会、代表工委协同督办的工作机制,努力把“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要求落到实处。发挥常委会反映社情民意平台的功能优势,梳理代表建议最集中、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改进相关工作。加强代表工作小组建设,更好服务代表履职。用好各类新闻媒体平台,加大代表履职成效宣传力度,展示各级人大代表履职风采。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选举法,加强对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适当增加基层代表数量,进一步优化代表结构,确保选出的代表忠实代表人民意志,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
四、聚焦政治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和模范机关建设,进一步提升常委会和机关工作质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加强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建设,不断提高组成人员把握全局、调查研究、反映民意、完善法治、督促落实的履职本领,充实优化专门委员会立法监督力量配备。充分发挥上海人大工作研究会作用,为常委会履职提供智力支持。加强基层人大建设,进一步推进区、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工委密切联系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推动市人大工作会议确定的基层人大机关组织建设各项要求和措施落实到位。扎实推进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的人大干部队伍,加强优秀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本市人大工作不断展现新气象、迈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上海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开拓进取、奋发有为,更好发挥人大在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充分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奋力创造新时代上海发展新奇迹,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应有贡献!
摄影:刘歆
原标题:《收藏|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文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