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使社区矫正对象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张汪司法所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交通安全法律知识的教育学习活动。

活动中,由社区矫正对象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每人阅读十条,确保人人参与,人人了解。随后,由因犯交通肇事罪而接受矫正的赵某用自身的实际例子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酒后及醉酒驾车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以及处罚等展开讲解,将交通肇事案件具体化、身边化,真正让社区矫正对象都能够意识到交通事故的严重性。
同时,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要求矫正对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喝酒不开车,不无证驾驶,文明出行,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驾驶员。
“通过学习,我深刻地意识到了自身行为的危害性,既伤害到了无辜的人也让自己受到了法律的处罚。”因交通肇事罪接受社区矫正的赵某懊悔地说道,并当场表示,在以后的日常生活中,不仅自己会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还会以身说法警示身边的亲戚朋友,引导他们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