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我国首部湿地保护法今日起实施
光明网讯(记者 张倩)6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以下简称“湿地保护法”)正式开始实施。湿地保护法是我国首部专门保护湿地的法律,其立足湿地生态系统的整体性保护修复,确立了湿地保护管理顶层设计的“四梁八柱”,用法治方式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保驾护航”。
湿地保护法共七章六十五条。北京市园林绿化局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处处长张志明告诉记者,湿地保护法的条款设置和制度设计侧重于对重要湿地的保护、修复,对一般湿地的保护多为原则性规定。此外,湿地保护法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义务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处罚标准更加严厉。湿地保护法规定:破坏国家重要湿地的,并按照破坏湿地面积,处每平方米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湿地保护法在处罚标准设置上,不仅充分考量了湿地资源的实物价值,也更加注重湿地的生态价值。”张志明说。
湿地保护法确立了“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建立了覆盖全面、体系协调、功能完备的湿地保护法律制度,引领我国湿地保护工作全面进入法治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