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的生态环境监督,保障我市生态安全,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盐城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盐城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广大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9日;
意见反馈邮箱:yc68800736@163.com;
意见反馈电话:0515-688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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