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海丝法帆 护海丝史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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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7 17:28

在位于泉州市崇福路247号的东亚之窗文创园内,浓荫掩映下,一座“海丝法帆”雕塑和一幢闽南建筑风格的“小洋楼”引人注目,这就是今年6月刚落成的泉州市鲤城区人民法院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审判综合楼和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

“海丝法帆”雕塑

去年4月,根据福建高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十项措施》和泉州中院《关于为泉州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精神,鲤城法院成立海丝史迹保护巡回法庭(以下简称“海丝法庭”),集中受理泉州市22个文化遗产点等海丝史迹、文化遗产相关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探索开展“三审合一”复合型审判,不断扩大司法保护覆盖面。海丝法庭成立一年多来,鲤城法院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优化海丝史迹司法保护成效。

● 推进全流程保护●

为构建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对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进行“一盘棋”式统筹规划,鲤城法院在案件立案过程中,为涉及文化遗产、文物资源案件设置“海丝”标记,确保精准识别;在案件诉讼过程中,加强对涉文化遗产相关法律法规的释明,在裁判文书中明确履行事项及履行期限,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推进定分止争;在执行过程中,及时梳理、跟进涉文化遗产案件的执行进度,分阶段、有针对地制定执行工作方案,通过执行力度确保司法保护强度。

● 邀请专家协助办案●

针对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案件专业性较强的特点,鲤城法院海丝法庭聘任12名具备海丝历史文化、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专业知识背景的专家,并聘任2名专家陪审员,主动邀请专家学者参与部分疑难案件的研讨、调解和判后答疑,集思广益,寻根溯源,确保法官对案件事实形成正确判断,促进审判专业化、规范化。

聘任12名海丝史迹保护巡回审判专家

位于鲤城区中山中路的爱国华侨陈光纯故居,是近代早期洋楼的典型代表,被列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古城示范区。故居现有产权人几十人,因年久失修,被鉴定为危房。2018年,泉州古城公司欲整体租赁陈光纯故居进行修缮改造,遂陆续与陈光纯后人陈某乙及其他产权人(除陈某甲外)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行改造。

但由于陈某甲、陈某乙姐妹二人存在分家析产纠纷,陈某甲不同意将自己所属的部分房屋出租给泉州古城公司,并在2020年7月将陈某乙、古城公司起诉至鲤城法院,请求确认古城公司与陈某红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将案涉房屋恢复原状。

受理该案后,鲤城法院海丝法庭法官多次到现场勘察,并走访海丝史迹司法保护特邀专家——鲤城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化股负责人林志福,了解陈光纯故居的历史文化价值。

随后,本着守护历史文化建筑的原则,承办法官多次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在了解到陈某甲、陈某乙姐妹从小在案涉房屋长大,感情深厚,即抓住陈光纯故居的历史文化价值为切入点,耐心做好陈某甲的思想工作。最终,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陈光纯故居修缮改造工作现已顺利推进。

● 与立法、行政良性互动●

鲤城法院海丝法庭以立法指导司法,以司法促进立法。一方面,积极运用泉州市《泉州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等条例指导案件审理工作,在审理原告邵某甲与被告陈某某、邵某乙继承纠纷一案的过程中主动适用《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获得泉州市人大、古城办等部门高度肯定。另一方面,作为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鲤城法院及时总结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案件的审判经验,积极向泉州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立法建议。截至目前,鲤城法院已提出相关立法建议30条。

组织干警研究相关立法建议

同时,鲤城法院海丝法庭在工作中不断完善司法行政联动,积极与市、区两级文旅部门开展工作交流,构建推动联动保护的工作平台。为主动了解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保护司法服务需求,海丝法庭干警与文旅部门工作人员先后联合走访南外宗正司遗址、市舶司遗址、洛阳桥等海丝史迹,合力解决海丝史迹等文化遗产、文物资源保护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走访考古遗址,摸底司法需求

开展联合巡查

● 打造特色普法展馆●

鲤城法院文化遗产法律保护展馆揭牌后,已成为普及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知识、宣传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成效的重要载体。该展馆设计富含海丝特色,布置“共同财富”“神圣职责”“有法可依”“不辱使命”四个专题展览。

此外,该馆还设有典型案例专栏、互动体验区,游客可进行法律知识问答,并免费领取该院编纂的《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法规文件选编》、展馆内容手册等资料,将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知识带回家中、记在心里。

法律知识问答互动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