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8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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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1 04:43

  【解说】新修订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7月23日,农业农村部副部长马有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新《条例》旨在加强生猪屠宰管理,是保证生猪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解说】原《条例》为2008年8月1日修订实施,13年来在有效解决私屠滥宰问题,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新《条例》在生猪屠宰全过程管控、疫病防控、法律责任设置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同期】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马有祥

  新《条例》一共五章四十五条,重点体现了与食品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等上位法的有效衔接。生猪屠宰是连接养殖和消费的重要环节,把好生猪屠宰的质量安全关,有利于提高生猪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舌尖上的安全”。

  【解说】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介绍,目前中国生猪屠宰企业产能过剩,利用率也比较低。新《条例》将有利于引导生猪屠宰加工向养殖集中区域转移,加快屠宰行业的提档升级。也是降低疫病传播风险的重要保障。

  【同期】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局长杨振海

  将屠宰环节行之有效的动物防疫防控措施上升为法律制度,突出强化了相关方的责任,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屠宰全过程的管理制度。这是降低疫病传播风险、提升猪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屠宰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制度保障。

  【解说】如何保证新《条例》有效实施,司法部立法四局负责人郭文芳说,司法部将建立生猪屠宰行业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用“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来打击违法行为。

  【同期】司法部立法四局负责人 郭文芳

  第一,加大了对生猪屠宰活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在规定罚款的额度时,把罚款额度提高到可达货值金额的30倍。

  第二,在修订过程中,《条例》与食品安全法相衔接,违法行为,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在生猪屠宰过程中,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这次修订增加了行业禁入制度,如果因为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生猪屠宰管理活动。

  【解说】杨振海补充,中国各地的肉类产品消费结构不太一样,牛羊等屠宰制度,需要尊重当地的民俗习惯,最好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对于部分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更符合实际的管理办法,但标准不能降,质量安全不能丢,监管不能松。

  记者让宝奎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