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林业局积极救助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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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7 20:11

2月18日,新年上班第一天,耒阳市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接到大和圩乡派出所民警电话,称一位群众在自家门前拾到一只“怪鸟”,疑似受伤,请求野生动物保护站工作人员前去救助。

接到电话后,工作人员迅速驱车前往现场。经过了解,“怪鸟”疑似翅膀受伤,被群众发现时,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因为害怕“怪鸟”再次受到伤害,群众将其送交到派出所值班民警进行处理。经过工作人员仔细辨认,这只“怪鸟”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又名“猴面鹰”,是一种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野生鸟类。工作人员对“猴面鹰”进行了仔细检查,经过简单伤口处理后,及时将其送至衡阳市动物园进行进一步治疗救助。

近年来,随着耒阳市野生动物生存环境不断优化,野生动物种类不断增多,野生动物受伤事件时有发生,被发现时都采取了积极救助。林业局经常开展宣传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责任意识,营造人人参与保护的良好氛围,进一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