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中央一号文件点名的异宠:并非生物入侵的罪魁祸首,监管不可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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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2 01:27

蚂蚁、蜥蜴、蜘蛛、蛇……近年来,市场上令人想不到的宠物种类越来越多,异宠饲养规模越来越大,异宠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日益引人关注。

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异宠,背后在释放哪些信号?频频引发热议的生物入侵事件与异宠关系几何?异宠的监管于饲养隐藏哪些问题与风险?

嘉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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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玉龙 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北京科普宣传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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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 博物学指导老师,科普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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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王弗兰克 海洋生物科普达人

一、生物入侵,异宠并非罪魁祸首

段玉龙:目前异宠会成为入侵物种的问题也受到很大关注,二位能否聊聊什么样的异宠会成为入侵物种?入侵物种会给我们的生态环境带来怎样的伤害?

杨毅:追根溯源,大量的引进型动物最早是为了食用,比如美洲牛蛙,克氏原螯虾,也就是小龙虾。还有一类有如巴西龟、北美红耳彩龟等确实是作为宠物引进的。但问题在于,很多动物的适应能力非常强,比如小龙虾,在北美的淡水湖中被用于河道清淤,但进入我国之后开始大量繁殖,外来户挤压了本土生物原住民的生存空间。还有福寿螺问题,对植被、本土原生软体动物、鱼类都造成了影响。最主要的是,这些动物往往携带了疾病,北京曾经有因食用福寿螺生病的案例,所以后来全面禁止了福寿螺。这些问题都对人类生活和生态造成了极大的影响,所以近些年来,国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盲目放生外来入侵物种可能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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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耳滑龟(图源:视觉中国)

还需加强公众意识。比如,一方面,国家立法抵制一枝黄花泛滥,另一方面,可能买到的鲜花中就配有一枝黄花,这种情况就提醒我们要注意法律法规有效执行的问题。牛蛙、小龙虾等作为食物原材料饲养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出于玩乐的心态饲养,等到失去兴趣就随意抛弃,把小龙虾随手扔进湖里,再有如巴西龟长大,缺乏饲养空间,也随意放生,甚至遗弃狐狸等等,这类行为引发的后果十分严重。

首先,饲养者必须有对动物负责的态度。很多小朋友咨询我养异宠的事宜,我会劝对方先冷静下来,不要着急,慢慢考虑,先跟家人协商是否大家都同意饲养。其次,是否能胜任饲养员角色,因为仓鼠、龙猫等小型啮齿类动物可能寿命较短,而陆龟、巴西龟等寿命普遍较长,二十年后你还能好好饲养这个动物吗?到时你的生活中可能出现了其他人,你的伴侣、你的孩子能否接受你的异宠?绝对不能随意弃养,盲目放生。

这类问题由于我们根深蒂固的思想意识和对公众缺乏普及教育造成的,整个生态环境不是个人的,而是整个公共社会的,个人是公共社会的一份子,随手抛弃一只虾、一只龟可能就会对环境造成极大损害,有可能这个影响现在并未显现,却会危害我们未来的子孙后代,这种行为是非常自私的。比如,弗兰克老师小时在赣江边上养育的原生动物,现在可能已经见不到那么多种类了。我在北京什刹海边长大,小时候还养过九刺鱼,但现在九刺鱼已经是北京保护级别的鱼种,平时很难见到。现在无论是北方还是南方,湖里见到的多是食蚊鱼,也是入侵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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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刺鱼(图源:视觉中国)

海王弗兰克:很多入侵物种,其实是被弃养或被放生的宠物。比如说,同样是乌龟,作为入侵物种的巴西龟苗原来要比草龟苗便宜,于是在选择龟苗放生的时候,人们可能更容易选择购买巴西龟苗。放生规模通常是成百、甚至成千上万的,这就更容易造成物种入侵。还有放生鱼苗的,放生的人也没有意识去分辨什么鱼苗,只想着通过条数多来积累更多的功德,于是更倾向于选择食蚊鱼苗等便宜的入侵种类。此外还有清道夫、罗非鱼等等,都有被购买放生的新闻。我认为这还是科普没有做到位,立法也不够健全。最近有个案例,南京宣判了首个放生案例,有人放生埃及塘鲺,被罚款几万元。完善立法后,案例依法宣判,才能从源头上控制入侵物种的放生行为。

像杨毅老师说的福寿螺,我亲身感受特别深。以前在上海几乎看不到福寿螺,但我从前年开始发现,上海周边原本干干净净的河道两边,现在密密麻麻遍布粉红色的福寿螺卵。福寿禄属于杂食性螺类,植物、肉类都吃,会啃食各类庄稼,加上生命力强,上海这边的天气也冻不死它,因此危害很大。目前上海周边只要是淡水流域,就一定能看到福寿螺,而且很难清除。最重要的是,福寿螺是广州管圆线虫等很多寄生虫的中间宿主,也不像小龙虾那样有食用价值,在中国可以说没有天敌。处理这类物种入侵很麻烦下,很让人绝望。

再比如去年抽干湖水寻找鳄雀鳝的事件,也是弃养的一个后果。比较庆幸的是,这两条鳄雀鳝是被放生到了公园里的死水中,危害有限,如果它们进入了活水流域,后果不堪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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鳄雀鳝(图源:视觉中国)

段玉龙:我们应该做些什么来防止养育异宠可能带来的生态问题呢?

杨毅:无论是执法单位,还是公众的意识都亟需提高。比如在武汉东湖,有一个区域治理完后,放入的不是河蚌和原生鱼,而是罗非鱼和大口黑鲈,这使得湖里原生鱼种的生存受到很大影响。而且改造湖区时,人工堤坝都是硬质堤坝,影响了水生植物和软体动物、原生鱼类、虾类的生存、繁衍。

执法方面,工商、行政执法、城管和森林公安常常会去宠物市场巡检,可能会见到很多店面挂着“放生:多买多送多便宜”的牌子售卖巴西龟苗等,监管部门遇到这类情况应该依据法律及时制止,同时也要提高宗教信徒的环保意识。

还应从学生教育抓起,课本里说“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提倡环境保护,要给孩子们树立起生态意识。歌词里说“小燕子,穿花衣,年年春天来这里”,那为什么现在燕子越来越少见?因为我们的环境变化很大,燕子没有筑巢的地方了。小朋友兴趣变化较大,作为家长,应该给小朋友树立养育动物需要的同理心、爱心、责任心。而且很多小型动物园、商业场所也会拿不常见的动物当噱头,利用大家的好奇心盈利,但其实这类场所可能并没有合法经营的资质,存在危险和安全隐患,也要规范这类经营。

海王弗兰克:在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开设此类经营场所的情况下,我觉得首先要保证其中饲养的动物来源于人工饲养等合法渠道,可以降低动物身上的寄生虫、传染病等风险。其次要保证饲养人员看护到位,家长带着小朋友去体验,正规动物园中的饲养员会告知参观者不能随意触摸,可能造成人身伤害,商场中类似的经营场所也应该尽到这份责任。但目前很多此类场所恰恰是以能够接触为卖点,允许消费者随意喂食,这对动物和消费者都是不负责的。

杨毅:除了提到的违规投放等问题,今天的异宠话题,我觉得我们还需要聊聊动物福利问题。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保护对象是保护区的野生动物,宠物和动物园内的动物暂不算在内,那我们饲养的宠物被随意处置、被遗弃,这类情况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我觉得我们缺少动物福利相关法律。商场动物园饲养异宠或其他野生动物,是否能提供适宜的饲养空间?个人家里饲养细尾獴、小浣熊等动物,是否具备充足的条件?这些都要考虑。

二、监管异宠饲养,一刀切不可行,需各方共同努力

段玉龙:能否在法律法规中划定一个允许的范围,明确哪些动物是可以饲养的,比如把常见的宠物划分成类,其余的不准买卖也不准饲养,这样是否能从管理角度减少很多麻烦,甚至也减少物种入侵的问题?这个想法是否可行?

杨毅:我个人觉得这样“一刀切”的政策不可行。首先有些动物并不造成野外种群的损失,

拿鹦鹉举例,目前一定可以饲养的有鸡尾鹦鹉、桃脸牡丹鹦鹉、虎皮鹦鹉。虎皮鹦鹉在六七十年代就从澳大利亚引入,这些鹦鹉可以随便饲养,不用办执照,是因为已经完全形成了人工繁育的规模,不需要再从野外引进,这种情况下,这些鸟类就跟平时常见的鸽子、文鸟、金丝雀、家鸡等等一样体系化了。但是按您的说法,如果要划分类目,那要细化到什么程度?这个想法很难实现。而且还存在监管问题,鸟类、哺乳类划分比较明确,但是水生生物,尤其两栖动物可能存在监管不明确的情况,林业部门管理陆生动物,农业部门管理水生动物,那青蛙这类动物就无法明确划分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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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皮鹦鹉(图源:视觉中国)

海王弗兰克:我也认为您的想法过于理想化,目前不大可能实现。比如说,可以规定饲养细尾獴需要具备的条件,在特定场馆或者院子里才能饲养,这是有可能实现的。但如果一刀切不允许人工饲养,可能那些专门从事异宠饲养繁殖产业获利、有合法经营资质的人就失去了收入来源,走投无路。目前我国的异宠饲养虽然还是小产业,但需要注意还是有一些从业人员是合法经营、以此为生的,不能侵犯合法权益。

杨毅:我想到华农兄弟人工饲养竹鼠、豪猪的例子,他们是人工繁育,有合法检疫检验,完全可以正常流通市场。但很多时候,我们的注意力只在卖家是否有经营资质,却忽略了买家是否有能力饲养的问题,好比在北京摇车牌得需要有驾驶执照,饲养动物也是同样的道理,应该也对买家是否有饲养资质进行法律监管。

总的来说,第一要从根源上查清楚,在CITES附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基础上溯清来源[1],入侵物种保证不随意遗弃、盲目放生。第二是保护濒危野生动物,不进口,也不捕捉买卖本土保护动物。第三是饲养资质的监管问题,取缔异地办证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在合法前提下,还要有动物福利意识,确保有适宜的饲养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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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海报 (图源:国家濒科委)

海王弗兰克:我十分认同杨毅老师的说法。现在通过网络传播,大家能见到很多异宠,购买途径也很方便,可能会抱着好奇的心态购买。但是,很多人在购买之前并没有做功课,不了解科学饲养办法,导致动物生病或死亡。目前针对异宠的专业医疗机构和医生也比较少,常见的宠物医院只能治疗猫、狗、鼠等常见宠物,如果异宠生病,可能得不到救治,最终结果只能是死亡,这从动物福利角度而言是没有做到位的。

段玉龙:如果自己正在饲养的异宠被明确不能饲养,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海王弗兰克:这个问题我有亲身体会,十多年前我开始关注异宠,当时进行清扫行动时,很多饲养者直接把球蟒等上榜种类宠物冲进厕所,残害了很多生命。饲养者不知道捐赠途径,也不敢捐赠等等。还有一种情况,是目前正在饲养的异宠并不在保护名列,但随着附录不断更新,养的宠物突然就变成了保护动物。又或者,是自己饲养的异宠生了宝宝,但自己并没有繁殖资质等等。针对这些情况,我觉得可以采取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在各个地方明确一个能上交动物的便民部门,比如设立一个代收点,统一代收后再把动物送到动物园等有资质、有条件饲养的地方。在相关规定更新后,可以明确上交期限,期限之内上交不追究法律责任。过了期限后还出现饲养、售卖等情况的,一旦发现就要严惩。针对很多人可能并不知道自己饲养的宠物违法违规的现象,还需要打通普法宣传的渠道,让名录更新等信息及时通过各个平台及时传播出去。

杨毅:弗兰克老师是从宠物主人角度提供建议的,我觉得是一个好事。但我认为还应从接收方角度来看待,各类接收方应该提高自己的动物福利意识和业务水平,做好动物管理记录工作。如果动物救护中心、动物园、动物福利部门等接收方收到上交的宠物后,并未尽到饲养责任,饲养条件和环境比较差,饲养人员和兽医意识、能力不足,造成动物生存质量下降,甚至出现生病死亡等情况,可能会打击宠物主人的上交积极性,不愿意主动上交这类宠物。

段玉龙:异宠饲养和管理不是个体的问题,也不限于买卖双方,要解决异宠饲养和和管理问题,或是对环境的潜在威胁,需要有一个体系,要包括动物管理部门、饲养部门、商业监管部门等等各方的努力。希望能通过今天的聊天,能让更多人了解异宠饲养,也希望大家能齐心协力做更多有关动物保护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