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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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7 15:09

私力救济具有悠久的历史传统,市民社会普遍采取的一种社会纠纷解决方式。作为一种社会纠纷解决方式,私力救济自身存在许多难以克服的弊端,很容易导致社会混乱。因此,由国家提供公力救济,以代替私力救济,逐渐成为了一切文明国家普遍采取的社会治理方式。随着国家公力救济的不断深化、普遍化,私力救济开始逐步退出物权保护的历史舞台。但应看到,私力救济作为一种权利保护方式具有救济及时、维权成本低等显著优势,这恰好弥补了公力救济在这些方面的不足。因而直至今日,私力救济在法律制度中仍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种重要而有益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