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网络的普及,未成年人接触各类社交平台、游戏等媒介更加便捷,但网络纷繁复杂,未成年人防范意识薄弱,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近日,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互联网为媒介,诱骗未成年人通过微信发送裸照、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隔空猥亵”犯罪案件。
简要案情:2024年,被告人与被害人通过社交软件相识后互加微信。在聊天过程中,被告人常使用猥亵性文字,并以金钱为诱饵,诱骗被害人向其发送暴露身体隐私部位的视频供其观看。同年5月,二人的聊天内容被被害人母亲发现并报案。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以满足性刺激为目的,以诱骗方法要求儿童拍摄裸体、敏感部位照片、视频等供其观看,属于“隔空猥亵”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人格尊严和心理健康,最终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该案已生效。
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对性的认识能力欠缺,性自我保护能力弱。行为人利用儿童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不能正确认识和理解性行为及危害后果的特点,通过社交软件隔空、非接触式观看儿童的私密部位,诱使儿童发送自己的私密部位照片、视频等,虽未发生实际身体接触,但仍会对儿童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该案系《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审理的首例“隔空猥亵”案。今后,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法院将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通过司法裁判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高压态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罪】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强奸、猥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视频聊天或者发送视频、照片等方式,暴露身体隐私部位或者实施淫秽行为,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以强制猥亵罪或者猥亵儿童罪定罪处罚。
胁迫、诱骗未成年人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施前款行为,同时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三百六十五条的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猥亵儿童罪、组织淫秽表演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文稿丨巴米尔、白璐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