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两条例”宣贯之【树立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
2022-04-23 15:20 来源: 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原标题:“两法两条例”宣贯之【树立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
家庭是人生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第一任老师。好的土壤能栽培起参天大树,好的家庭教育才能塑造出健全品格。
为帮助我省家长群体科学掌握家庭教育的常识与方法,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和义务、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4月23日至6月15日,贵州省妇女联合会与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邀您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贵州省未成年人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等促进依法家教的相关法律条例。
【本期学习】
《贵州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二条(全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 主动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情况,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 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的方式,教育培养未成年人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社会公德, 树立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观念。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注重 树立家庭美德,传承优良家风,帮助未成年人养成 艰苦朴素、尊老爱幼、团结互助、诚实守信的良好道德品质;帮助未成年人培养和保持 良好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帮助未成年人 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鼓励、支持未成年人参加与其年龄相适应的家务劳动、社会公益活动, 养成良好劳动习惯;引导未成年人 树立健康的审美标准和审美追求,陶冶高尚情操,提升文明素质。
来源 | 省妇联家儿部、 贵州广播电视台教育事业部
编辑 | 廖 勋
责编 | 陆维刚
审核 | 侯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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