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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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8 23:03

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
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文化厅提出的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22处) 和重新核定的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共计146处),现予公布。   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规,进一步贯 彻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和“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 作方针和原则,切实做好文物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   附件:1.第四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2.重新核定的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二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