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看!巍山禁止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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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29 16:07

关于禁止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通告

兰花等野生植物是我县的宝贵资源。2021年8月7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公告(2021年第15号),公布了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名录更新后,云南分布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新增418种,其中,一级保护植物29种、二级保护植物389种。增长数量最多的是兰科植物,含8属211种。为进一步加强野生植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县生物多样性,保持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凡在本县区域内的单位、个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应当遵守本通告。

二、本通告所称的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是指辖区(林区)内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植物和原生地天然生长并具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文化价值的濒危、稀有植物。

三、严禁非法采挖、采集、收购、出售、经营、加工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破坏其生长环境,其范围包含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根、茎、叶、花、果实。

四、禁止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向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非法采集、采挖、移植或非法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违反野生植物保护管理行为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云南省珍贵树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打击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护野生植物人人有责,欢迎社会各界对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破坏野生植物的行为进行举报,并为举报人做好保密工作。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举报地址及电话:

巍山县林业和草原局:6305559

巍山县公安局:110

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6121691

巍山县林业和草原局

巍山县公安局

巍山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巍山县农业农村局

巍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州生态环境局巍山分局

2022年4月24日

原标题:《认真看!巍山禁止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