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再婚后, 涉及到的赡养、继承及财产关系等法律问题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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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2 11:19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


一、老年人再婚的主要障碍

法律层面,老年人婚姻不存在障碍。

老年人再婚的障碍主要来自于子女的阻挠、社会的不认可,以及对于未来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的担忧。

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己说的算!

二、老年人再婚后的赡养问题

老年人再婚后,子女对老年人的法定赡养义务不变。

子女为阻挠老年人再婚,相互约定老年人再婚后,子女不再承担赡养义务等内容。该内容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无效。

老年人再婚后,老年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可以要求其支付扶养费。

老年人再婚后,其配偶子女对自己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

老年人再婚时,各自的子女均已成年。老年人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事实上的抚养教育关系,故继子女对其也无法定的扶养义务。

相关案例

①子女以老年人再婚为由,不承担赡养义务

现实中,子女为阻挠老年人再婚,约定老年人再婚后,自己不再承担赡养义务等内容。该内容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而无效。

老年人再婚后,子女拒绝赡养的。老年人可依法提起诉求,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②一方患病后,另一方拒绝承担扶养等义务

经济实力不对等的老年夫妻,弱势一方身患疾病后,另一方拒绝为其支付医疗费、拒绝扶养,任其自生自灭。如何救济?

患有重大疾病,却无钱财治疗、需要被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析产诉讼,要求分割婚内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二)项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三、老年人再婚后的家庭财产

婚前财产

再婚老人的婚前财产,归一方个人所有。

婚内共同财产处理

再婚老人再婚后,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典型案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济优势一方将财产转移至自己子女等亲属名下的,如何救济。

①婚前财产部分,为一方个人所有。有权处分,对于该部分财产,另一方无法主张权利。

②婚内共同财产部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二人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赠与他人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赠与,返还财产。

四、老年夫妻的遗产继承问题

法定继承

一方死亡后,配偶及其子女均属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继承的财产范围,既包括其婚前的个人财产,也包括再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个人财产部分,由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共同共有,等额分配;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由其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

被继承人生前可以订立遗嘱,对死亡后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

典型案例:

经济优势一方老人为防止财产被”外人“拿走,订立遗嘱。载明死亡后其个人财产全部由自己的亲生子女继承。老年配偶无继承权。如何认定?

《民法典》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2条第3款规定,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