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汇编》 (上中下卷)2019年最新出版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汇编》
(上中下卷)

生态环境问题是全人类共同面临的重大问题。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生态文明建设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事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要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清醒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真正下决心把环境污染治理好,把生态环境建设好,努力走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污染防治工作得到极大推进,但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依然存在,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同时,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开始在部分省份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2017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又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从先行试点进入全国试行阶段。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环境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采用监测、检测、现场勘察、实验模拟或者综合分析等技术方法,对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对支持办案和行政执法机关更有力地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纳入统一登记管理范围的通知》,对从事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业务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统一登记管理,同时,司法部、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印发《关于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规范管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工作的思路和措施,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进入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发展轨道。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是确定生态环境损害因果关系、评估损害程度、制订修复方案和计算损害赔偿数额的关键,是确定生态环境损害责任和公平执法的基础。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生态环境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湿地、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范围十分广泛,与生态环境损害鉴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众多。为做好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标准体系建设,适应生态环境诉讼、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求,有必要以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标准为基础,编纂《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汇编》。
受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委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历时二年,编纂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汇编》,该汇编分上、中、下三卷,上卷包括与生态环境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与标准,中卷包括与大气、水、海洋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下卷包括与土壤、生态、噪声、辐射、地震减灾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其中,上卷的通用法律法规与标准涉及大气、水、海洋、土壤、生态、噪声、辐射、地震减灾等生态环境领域广泛使用的现行法律法规与标准;中卷大气、水、海洋篇的选编范围分别是与大气、水、海洋生态环境或生态环境损害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下卷土壤、生态、噪声、辐射、地震减灾篇的选编范围分别是与土壤、生态、噪声、辐射、地震减灾等环境或环境损害相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汇编》是我国现行与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汇集和摘编,是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追责、赔偿与生态环境修复的基本依据,可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生态环境相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环保组织、环保相关企业、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和相关人员使用。
由于时间有限,疏漏和错误之处在所难免,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2018年12月
◆作者简介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作为司法部新设立的职能部门,承担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职能。具体业务包括:法律援助、司法鉴定管理、公证和仲裁,既包括专业领域的法律服务工作,也涵盖面向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以期通过整合法律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内容简介
为做好生态环境鉴定评估工作,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标准体系的建立,适应生态环境诉讼、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需求,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以与生态环境相关的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与标准为基础,编纂本书。本书分上、中、下三卷, 上卷包括与生态环境相关的通用法律法规与标准,中卷包括与大气、水、海洋生态环境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下卷包括与土壤、生态、噪声、辐射、地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本书是我国现行与生态环境有关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汇集和摘编,是开展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追责、赔偿与生态环境修复的基本依据,可供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环境保护部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生态环境相关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环保组织、环保相关企业、保险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单位、组织和相关人员使用。

◆目录———————————————————————————————————————
总目录
上卷
第一部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通用法律
第二部分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三部分生态环境监测监察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四部分生态环境损害经济惩处与执法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五部分生态环境损害执法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第六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七部分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行业标准
第八部分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规划设计与损害鉴定标准
中卷
上篇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第九部分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部分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国家标准
第十一部分大气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地方标准选录
中篇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第十二部分水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三部分水质及工业水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
第十四部分水质及污水排放地方标准选录
下篇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
第十五部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部分海洋监测规范
第十七部分海洋监测技术规程
第十八部分渔业生态环境监测规范
第十九部分海洋渔业生态环境标准
下卷
上篇土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
第二十部分土壤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部分土壤环境与固废污染防治标准
中篇生态损害鉴定评估法律法规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