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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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2 22:16

为进一步推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切实保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6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组成执法检查组深入玉门市、金塔县,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6月22日,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玉门,先后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家事纠纷调解室、妇女维权合议庭、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社会综合治理中心,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柳河小学等地,全面了解妇女维权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玉门市

玉门市人民法院

玉门市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玉门市民政局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玉门市柳河小学

6月2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一行来到金塔县,先后到法院、金塔镇人民政府、未成年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院(在建项目)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走访座谈,详细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金塔县

金塔县人民法院

金塔县金塔镇人民政府

金塔县未成年保护中心和儿童福利院

座谈汇报会

6月2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汇报会,听取市直相关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情况的汇报。会议由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刘军主持,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妇联等9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并结合各自职能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了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世军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本次执法检查,检查组深入玉门市、金塔县,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部门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侵权案件还处于易发高发趋势;三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维护还欠力度;四是各部门履职尽责还不全面;五是长效机制还不健全。针对这些问题,还需要各部门持续不断发力,持之以恒努力。

为了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做得更好,马世军主任对参会职能部门提出五点要求: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有效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三是维护法律尊严,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四是坚持综合治理,提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五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高效落实。

本次调研后,将形成调研报告,提交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