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医生执业时需遵守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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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09 18:25

注意!医生执业时需遵守的法律常识

2017-08-25 20:39

导读有许多法律法规指导着医生的疾病治疗工作,约束他们的行为,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也时刻保护着医生、保障着患者的安全。

作者:顾掌生

来源:“看医界”微信号(转载需经授权)

老病死,人之常情,每一个人在其一生中都会到医院,或多或少地与医院、医生打交道,特别是现在人们的健康意识不断加强,医院的就诊者趋之若鹜,许多医院都是门庭若市。

然而,就医学本身而言,多数疾病都是无法治愈,医生只能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或者延长寿命而已,所以特鲁多医生说:“有时去治愈、常常去帮助、总是去安慰。”医学仅此而已,因此,医生看病救人时更应该懂得什么是自己必须遵守的“法律”。

一、治疗方案应有法可依

每个医生在为病人诊疗时,都应该知道遵守诊疗规范,因为这在多部医事法律法规中明确要求。《执业医师法》第22条关于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履行义务的第一款就指出:“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违反诊疗规范的规定,可被推定存在过错。《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5条指出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由此可见,为患者治疗疾病时,医生首先应该遵守疾病的治疗规范。所谓的治疗规范,就应该体现对于同一个病人,无论他就诊于哪一家医院,救治于哪一位医生,治疗方案的总体原则是统一的,使用的药品、检查的项目也具有同一性,而不是随心所欲想检查什么项目就检查什么项目,想用什么药就用什么药。

如今,在目前尚未形成绝对的疾病治疗规范情况下,一些疾病的诊疗指南就是规范;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的上千种疾病的临床路径应当成为临床医生的治疗规范。药物使用过程中,药品说明书也是必须遵守的规范。

二、病情告知应详细准确

在许多医生眼里,按规范治疗疾病被认定是最重要的,“如果医生不治病,还要医生干啥?”但是医生除了治疗疾病之外,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准确、详细告诉患方。《侵权责任法》第55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其他的医事法律法规都有类似的要求。

所以医生,不但要认真看病,还要详细地把疾病情况、治疗措施、需要的费用等或告诉患者本人或告诉患者家属,应当详细告诉对于患者疾病可供选择的治疗手段,或内科保守治疗或外科手术治疗。内科保守治疗可以选择西医、中医或中西医结合等方式;而对于外科手术治疗可以选择微创或传统的手术治疗等等。除了口头告诉他们外,最适合应当说“必须的”留下双方交谈的书面证据。

三、病情记录应客观及时

患者的疾病得到了规范诊治,也把疾病的有关情况一五一十地告诉了患者或者家属,但千万别忽视了把整个治疗过程如实地记录在案。

当时医生跟患方说了些什么、患方对医生所说的是否真正理解和接受、患方对于医生的治疗方案是怎样的态度、医生为什么要选择这个手术方案、医生为什么突然换用那个药物、患者治疗的效果如何、患者病情复杂时有没有得到医院专家的重视等等问题,都应当及时地记录、客观地体现在患者的病历档案中。

这些记录不仅是证明医生科学规范治疗疾病全过程的证据,在医患双方发生争议时,保证自己立于不败之地的依据,也是医生总结疾病治疗经验、指导其他临床医生诊治疾病、开展科学研究的素材,还是医疗保险机构支付医疗费用的凭证之一。所以医生必须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地书写病历。

四、防止医院内的伤害

医院在为患者治病的同时,有义务保障患者的人身安全,这也是法律所要求的。特别是在患者接受治疗的过程中,避免其在医院内发生医源性损伤尤为重要。

医务人员医院内感染防控的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工作马虎、敷衍了事、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医疗机构为了节省成本、重复使用一次性材料;或者因为医疗环境差、医疗设施落后,对于传染性疾病没有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等等,最终导致患者在医院内感染了其他疾病,这是当今医疗条件下最危险、最严重,但是是可以预防的院内伤害。如最近披露的山东省某三级综合医院发生一起血液透析室导致乙肝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经国家级、省级专家组会同当地调查核实,判断是一起因院感管理不到位导致的严重医院感染事件。

前卫生部颁发的《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12条指出:“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消毒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工作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采血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一用一灭菌。医疗机构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法律法规指导着医生的疾病治疗工作,约束他们的行为,而且这些法律法规也时刻保护着医生、保障着患者的安全。

人有病,可以治疗,而法律就摆在面前,恪守与否全凭君!(本文作者为浙江省湖州市中医院院办、消化科主任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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