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水利厅 自治区林业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11-10 23:57

各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大数据发展局、广电局、统计局、农科院、海洋局,广西大学:

《广西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农 业 农 村 厅       自 然 资 源 厅       生 态 环 境 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水    利    厅     林    业    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南宁海关


2021年8月23日




广西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

外来物种入侵是指对生态系统、栖境、物种带来威胁或危害的非本地物种,经自然或人为的途径从境外传入,影响到我国生态环境,损害农林牧渔业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近年来,在各级各地共同努力下,我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区地处祖国南疆,毗邻东盟,各类国境口岸众多,陆域边境长,与东盟国家交往频繁,仍然存在入侵风险大、防控治理难、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格按照国家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进一步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方案》,坚持底线思维,源头预防、综合治理、全民参与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监测预警、防控灭除、科技支撑、责任落实,不断健全防控体系,有效提升我区外来物种入侵综合防控能力,为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引起的生物灾害风险,维护我区生物安全、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夯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

到2025年,基本摸清我区外来入侵物种状况,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和入侵风险得到有效遏制。到2035年,我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体制机制更加健全,重大危害入侵物种扩散趋势得到全面遏制,外来物种入侵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普查,摸清家底。配合国家有关部委做好我区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在农田、林草、湿地、水域、城市绿地等各区域,启动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包括外来入侵植物病虫害、外来入侵植物杂草和外来入侵水生动物。通过3年左右的时间,摸清我区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范围、危害程度等情况。根据国家普查工作部署,启动我区来宾市武宣县、防城港市东兴市2个国家普查试点县(市)普查工作,验证和完善普查制度、技术规范和信息系统。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开全面普查工作,实施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普查单元,以地级市为最小普查组织统筹单元,采用人工调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监测、检测鉴定等技术,全面开展普查工作。落实普查工作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规定分别安排。(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林业局、统计局、农科院、海洋局,南宁海关,广西大学,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监测预警,共享数据。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等构建监测预警网络,加强对外来物种入侵的监测。在边境地区及主要入境口岸、粮食主产区、河湖湿地、森林草地、城市公园绿地等重点区域,以农作物重大病虫、林草外来有害生物、水生入侵物种为重点,布设监测站(点),组织开展常态化监测。完善入境口岸疫情监测制度,形成一个围绕防范外来新种、掌握已有种类动态、布局更加合理的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网。强化跨境、跨区域外来物种入侵信息跟踪,建设分级管理的大数据智能分析预警平台,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规范预警信息管理与发布。(责任单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大数据发展局、农科院、海洋局,南宁海关,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口岸防控,筑牢防线。加强风险防控,密切关注外来入侵物种和国内外动植物疫情动态,分析研判我区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运输工具和旅客携带物、寄递物等传带外来入侵物种风险,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制定科学有效的风险防控方案,细化处置措施,切实提高风险防控效能。加强货物监管,加强对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监管,重点关注粮食、种子、苗木等传带外来入侵物种风险较高的货物。加大对进境飞机、火车等运输工具的登临检查力度。加强快件、邮件、旅客行李、跨境电商的监管,充分利用机检、工作用犬、技术手段等加大查验力度。严格做好对搭乘飞机、火车进境旅客和运输工具服务人员携带行李物品的查验,严防其携带外来入侵物种和禁止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充分发挥反走私综合治理作用,严厉打击在进口货物、运输工具、邮件、快件、跨境电商、旅客行李中故意夹带、藏匿、走私外来入侵物种和禁止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行为,有效堵截外来物种非法入境渠道。(责任单位:南宁海关)

(四)加强综合治理,有效防控。实施边防边治、边查边治,最大程度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损失。加强农田、水域等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落实阻截防控措施,坚决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以草地贪夜蛾、红火蚁、“两迁害虫”、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等农林业重大有害生物为重点防治对象,瞄准重点防治区域,抓住关键防治时间,采取化学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综合防治等防治措施,集成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建立综合治理示范区,开展阻截防控,坚持分类施策,治早治小、全力扑杀。加强紫茎泽兰、豚草、互花米草、水葫芦、福寿螺等外来入侵恶性杂草、水生生物的综合治理,采取生物防治、生物替代等综合措施,稳妥开展集中灭除,加强农业和林草生产生态环境、自然保护地、城乡绿化区域、江河湖泊及河口等外来入侵物种治理。执行《国家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严格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处置管理,有效防范外来微生物入侵。(责任单位: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农科院、海洋局,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自治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联席会议制度,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广电局、统计局、林业局、大数据发展局、农科院、海洋局,广西大学,南宁海关等部门组成,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共同会商协商,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统筹解决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和关键问题。组建自治区外来入侵物种防控专家团队,加强防控工作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撑。完善外来物种入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级各地比照自治区成立相关统筹协调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牵头,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司法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广电局、统计局、林业局、大数据发展局、农科院、海洋局,广西大学,南宁海关,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政策法规。立足广西实际,研究制定《广西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广西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获取与惠益分享管理办法》等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地方性法规、政策措施等。规范和促进我国生物遗传资源及其相关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利用,为保护我区生物多样性战略资源、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和公平公正分享利用生物遗传资源产生的惠益提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依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司法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科技攻关。优化科技资源布局,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基础研究、关键技术研发、集成示范应用,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支持国内外科技合作,引智引才、协同创新,合力破解技术难题。瞄准对农业、林业生产危害大以及对我区生态环境影响大的外来有害生物,着力在外来入侵物种认定标准、扩散规律、危害机理和损失评估等方面开展基础研究;着力在防控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开展应用研究和成果示范,全面提升我区外来入侵物种科学防控水平,完善、提升外来农林业病虫害防控科研水平。(责任单位:自治区科技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农科院,广西大学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能力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农林有害生物防控体系建设,建立重大病虫应急防控指挥系统,健全自治区、市、县、乡四级监测预报网络,强化重大植物疫情阻截措施。充分应用迁飞昆虫雷达侦诱、高空诱控、自动虫情监测等信息化装备和技术手段,建成我区边境内陆一体、天空地面立体、层次纵深、梯次推进的监测防控阻截体系。加强口岸查验设施设备配备,开展口岸动植物检测规范化建设,提升检测检疫和鉴定技术水平;完善海关生物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建立边境生物安全防控信息系统、外来有害生物监测管理与远程鉴定信息系统(APP)等,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构建科学完备的海、陆、空口岸生物安全防控网络体系,全面提高海关口岸把关能力,筑牢外来入侵物种口岸检疫防线。(责任单位:自治区财政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南宁海关,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宣传培训。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介,加强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科普宣传,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结合“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6.5世界环境日”“ 4.15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强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普及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知识。加强技术培训,提升基层人员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专业能力。强化新型农林业经营主体、专业化服务主体、涉农涉林企业指导服务,提高科学防治水平。在大中小学开设专题讲座,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作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教育,引导提升广大青少年外来物种入侵防控意识。(责任单位: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广电局、林业局、农科院,自治区科协,南宁海关,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