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存在由来已久,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个人极端案事件时有发生,为增强广大群众对家庭暴力危害的认识和妇女自我保护意识,加强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规的宣传,近日,贵港市妇联联合覃塘区妇联、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在覃塘区石卡镇政府组织开展“巾帼学法,万益讲堂”宣讲活动,覃塘妇联主席蒋礼艳、副主席林海珠,石卡镇党委副书记马崇欢、各村妇联主席和当地群众80余人参加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以讲座形式开展。

讲座邀请了广西万益(贵港)律师事务所的翁杰常律师授课,对《反家庭暴力法》亮点进行解读。他指出,家庭暴力不仅包括家庭成员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侵害,还包括经常性的辱骂、恐吓、威胁等精神暴力,《反家庭暴力法》除了保护家庭成员外,对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比如同居的男女朋友,也同样有效。翁律师强调,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马上远离施暴者,并立刻报警,或向单位、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机构求助,还可以到家庭暴力庇护中心寻求帮助,必要时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反家庭暴力法》最大亮点在于人身安全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将反家暴工作从事后惩治变为了事前预防。家庭暴力已不再是家务事,反家庭暴力工作已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尤其是学校、医院、医疗机构、居委会等易发现家暴线索的机构有家暴强制报告义务。翁律师为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和应知的社会责任。


通过本次讲座,不仅提高了妇联干部和妇女群众对反家庭暴力的意识,帮助家庭成员树立健康、文明的婚姻家庭观念,同时也增强了她们对于家庭暴力的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护权益的能力。下一步,市妇联将在“国家宪法日”、“世界艾滋病日”等时间节点,继续深入社区、学校、机关单位,采用多种活动形式,开展更多不同内容的普法宣传活动。反对家庭暴力,加强对妇女儿童和家庭成员的保护,防止因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引发的不良行为,扼制个人极端案件的发生,助推平安家庭建设和平安贵港建设。
原标题:《《反家庭暴力法》,为家庭成员撑起保护伞——市妇联第40期“巾帼学法·万益讲堂”走进石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