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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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3 01:13

(七)负责全州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依法指导全州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指导、管理四川螺髻山自然保护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