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数据资产管理的难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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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4 11:28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数据资产管理的难题(上)

2024-01-18 11:13

发布于:北京市

目录

一、财政部数字资产管理重磅文件印发

二、数据资产管理的难题

1、数据确权难

2、隐私保护难

3、价值评估难

三、论坛推荐:数据(数字)资产高质量发展大会数据资产解决方案论坛

一、财政部数字资产管理重磅文件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1月11日,财政部公开发布《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我国是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2年)》显示,2022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超过50万亿元,数字经济占GDP比重达到41.5%,位居世界第二位。数据已成为第五大生产要素。数据资产,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正日益成为推动数字中国建设和加快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但是,数据资产仍面临高质量供给明显不足、合规化使用路径不清晰、应用赋能增值不充分等难点,亟待通过出台指导性文件和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对数据资产管理进行引导规范。

《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五方面原则和主要任务。五方面原则包括:确保安全与合规利用相结合、权利分置与赋能增值相结合、分类分级与平等保护相结合、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创新方式与试点先行相结合;主要任务包括:依法合规管理数据资产、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完善数据资产相关标准、加强数据资产使用管理、稳妥推动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资产价值评估体系、畅通数据资产收益分配机制、规范数据资产销毁处置、强化数据资产过程监测、加强数据资产应急管理、完善数据资产信息披露和报告、严防数据资产价值应用风险等。《指导意见》特别对具有国有属性的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针对性规定,以更好地对相关主体管好用好公共数据资产提供政策指导。

财政部资产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还针对《指导意见》的范围、数据资产的权益保护、加强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以及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等方面问题进行了解答。

关于《指导意见》的范围,上述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是针对数据资产这一大类资产作出的指导性规定,不区分持有主体。当前,数据要素、数据资源、数据资产、数据产品等概念使用较为混乱,存在不规范、不统一问题。数据资产区别于普通资产,在管理模式上与数据的管理有所差别。要管好用好数据资产,首先要对数据资产进行统一界定并提出总体指导要求。无论持有数据资产的主体是企业还是行政事业单位,都应在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需遵循财务会计管理、资产评估管理等共性要求,对其持有的数据资产进行规范管理。考虑到公共数据资产具有国有或公共属性,为避免资产流失和公共安全风险,《指导意见》在对全口径数据资产作出共性指导的基础上,有侧重地针对公共数据资产管理作出单独规范要求。

关于数据资产的权益保护,《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保护各类主体在依法收集、生成、存储、管理数据资产过程中的相关权益。落实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权利分置要求,加快构建分类科学的数据资产产权体系。

关于加强数据资产全流程管理,《指导意见》基于全链条管理理念和资产管理共性要求,明确了数据资产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明晰数据资产权责关系、加强使用管理、健全价值评估、畅通收益分配、规范销毁处置以及完善披露报告等。针对数据资产可复制、非排他、边际报酬递增等特性,将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更新维护、授权运营、完善定价、过程监测、应急管理等要求,嵌入数据资产管理全流程。

关于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指导意见》提出,支持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为提升履职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公共数据资产授权运营和使用管理。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可授权运营主体对其持有或控制的公共数据资产进行运营。

关于严防数据资产管理潜在风险,《指导意见》明确将安全贯穿数据资产管理全过程,涉及处理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进行,不得超出履行法定职责所必需的范围和限度;提出数据资产权利主体要在遵循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上,严格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和资产管理制度规定,稳妥推进数据资产化以及公共数据资产开发利用。在价值应用方面,进一步提出要通过合理程序避免虚增公共数据资产价值,在推进有条件有偿使用过程中,不得影响用于公共治理、公益事业的公共数据有条件无偿使用,相关方要依法依规采取合理措施获取收益,避免向社会公众转嫁不合理成本等要求。

二、数据资产管理的难题

数据确权难。数据资产的确权涉及到数据的权属、归属、来源、去向等问题,需要明确数据的权利主体、责任主体、受益主体等,以及数据的权利、责任、义务、纠纷、处罚等法律规定。目前,我国对数据资产的法律认定和保护还不完善,缺乏统一的数据资产确权标准和方法,导致数据资产的权利冲突和纠纷频发,影响数据资产的合规流通和利用。

隐私保护难。数据资产的流通和利用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保护,需要遵循数据的最小化原则,采取必要的授权、加密、脱敏等技术手段,防止数据的泄露、篡改、滥用等风险。目前,我国对数据资产的安全管理和监督还不够严格,缺乏有效的数据安全标准和措施,导致数据资产的安全隐患和信任危机,影响数据资产的安全可信和可持续。

价值评估难。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涉及到数据的经济效益、业务效益、社会效益等多方面的计量,需要建立合理的数据价值评估体系和方法,反映数据的价值创造和价值流转。目前,我国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认知和评估还不够深入,缺乏科学的数据价值评估模型和机制,导致数据资产的价值难以量化和评估,影响数据资产的价值释放和价值创新。

1、数据确权难

数据确权是指对数据资产的权属、归属、来源、去向等进行明确和登记的过程,是数据资产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数据资产的合规流通和利用的保障和指导。数据确权的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数据的属性复杂,导致数据的权属不清。数据具有多重属性,既有物的属性,又有信息的属性,既有公共的属性,又有私人的属性,既有实体的属性,又有虚拟的属性。这些属性的复杂性,导致数据的权属不清,难以界定数据的权利主体、责任主体、受益主体等,也难以确定数据的权利、责任、义务、纠纷、处罚等法律规定。

数据的流动性强,导致数据的归属不定。数据具有强烈的流动性,可以在不同的主体、平台、领域、地域之间进行转移、交换、共享、赋能等,形成复杂的数据流动网络和数据流动链条。这些流动性的强度,导致数据的归属不定,难以追溯数据的来源、去向、变化、影响等,也难以监管数据的流动行为、方式、价格等。

数据的价值难评,导致数据的权益不明。数据具有巨大的价值,可以为数据的权利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带来经济效益、业务效益、社会效益等,形成丰富的数据价值网络和数据价值链条。这些价值的难评,导致数据的权益不明,难以评估数据的价值贡献、价值流转、价值实现等,也难以分配数据的收益、风险、责任等。

2、隐私保护难

隐私保护是指对数据资产中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保护,是数据资产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数据资产的安全可信和可持续的保障和约束。隐私保护的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隐私的界定模糊,导致隐私的识别不准。隐私是指个人或组织不愿意被他人或外界知晓或干涉的信息或活动,具有主观性、相对性、动态性等特征。这些特征的模糊性,导致隐私的界定不清,难以识别数据中的隐私信息,也难以确定隐私的保护范围、保护等级、保护方式等。

隐私的价值巨大,导致隐私的泄露不断。隐私具有巨大的价值,可以为数据的权利主体和利益相关方带来经济效益、业务效益、社会效益等,形成强烈的数据需求和数据应用。这些价值的巨大,导致隐私的泄露不断,难以防止数据的非法获取、非法使用、非法交易等,也难以遏制数据的滥用、篡改、攻击等。

隐私的技术复杂,导致隐私的保护不足。隐私的保护涉及到数据的加密、脱敏、匿名化、分割等技术手段,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以适应数据的流动性、复杂性、多样性等特点。这些技术的复杂性,导致隐私的保护不足,难以保障数据的最小化原则,也难以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完整性、可控性等。

3、价值评估难

价值评估是指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进行量化和评估的过程,是数据资产管理的目标和价值,也是数据资产的价值释放和价值创新的保障和指导。价值评估的难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价值的内涵多元,导致价值的评估不全。数据资产的价值涵盖了数据资产的经济效益、业务效益、社会效益等多个方面,需要综合考虑数据资产的功能和作用,以及数据资产的影响和效果。这些价值的多元性,导致价值的评估不全,难以评估数据资产的全面价值,也难以比较不同数据资产的相对价值。因此,需要建立一个能够反映数据资产价值的多维度和多层次的评估体系,综合考虑数据资产的内在价值、成本价值、经济价值、市场价值等,以及数据资产的质量、应用、协同、外部等影响因素,实现数据资产价值的量化和评估。

价值的评估方法不足,导致价值的评估不准。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涉及到数据的经济效益、业务效益、社会效益等多个维度,需要综合考虑数据的功能和作用,以及数据的影响和效果。目前,对数据资产的价值评估方法还不够成熟和完善,缺乏科学的数据价值评估模型和机制,导致数据资产的价值难以量化和评估,也难以反映数据的真实价值和潜在价值。

三、论坛推荐:数据(数字)资产高质量发展大会数据资产解决方案论坛

数据(数字)资产高质量发展大会数据资产解决方案论坛,诚邀莅临

数据资产是人类崭新的财富体系,是推动社会进步的关键要素。《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依法依规维护数据资源资产权益,探索个人、企业、公共数据分享价值收益的方式,建立健全更加合理的市场评价机制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要求“释放商业数据价值潜能,加快建立数据产权制度,开展数据资产计价研究,建立数据要素按价值贡献参与分配机制”。

创造数据资产成为企业的共同追求,也是数据服务业的光荣使命。为加快促进数字经济发展和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营造更好的生态体系,加速各类数据资源资产化和产品化,赋能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由北京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主办,北京国脉智联网络有限公司等联合承办的“数据(数字)资产高质量发展大会”将于1月26日在北京银保国际会议中心三楼召开,其中数据资产解决方案分论坛以“掘金数据资产 引爆财富增长”为主题,将邀请数据资产管理者、运营者、交易商和服务商开展深入探讨、交流与合作,涵盖最新政策权威解读、解决方案发布、实践案例分享等,将奉上干货满满、注重实践、富有获得感的高品质、风向标专业会议,期待您的智慧点亮现场、方案惊艳同行!欢迎咨询:刘丹132-696-835-61(同 v)。

与会嘉宾包括:

1. 财政部和国家数据局相关机构领导及省市相关部门领导

2.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类企业和数据要素型企业负责人

3. 全国数据交易机构负责人

4. 知名数据服务类企业负责人

5. 研究、资本、法律和新闻界机构负责人

6. 大型企业、大数据厂商及运营商

7. 行业知名自媒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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