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蚌埠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巩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在补短板强弱项、工作提质提标上下功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深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本一册一刊一会”四大研法释法平台,推动示范宣讲、示范培训、示范学习市县乡三级全覆盖,举办“蚌埠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各级各部门分层分类开展培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4000余场次。
(二)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紧抓“关键少数”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培养,实现市、县(区)、乡镇(街道)及其工作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全覆盖,159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242名主要负责人书面述法,以述法促履职,倒逼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出台《蚌埠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
(三)精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市政府办公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事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5方面8个问题及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制定“1+9”法治政府建设问题整改清单,“清单+闭环”推动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创新做法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典型经验与案例。
二、坚持依法行政,政府全面履职水平持续提升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升级拓展“一照通”改革,开发上线经营主体“一码通”系统。推行全市“综合查一次”与“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监管力量、监管对象双向减负。上线“企业注销”“社保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5个高频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设立涉企服务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二)提升政府立法质效。科学编制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完成《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管理办法》《蚌埠市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蚌埠市地下管线管理办法》3部政府规章制定修订,对《蚌埠市禁止、限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开展立法后评估,全省率先出台《蚌埠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试行)》。
(三)严格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并公开市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完成决策事项9件。对《蚌埠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等8件决策事项进行后评估。2023年,全市开展合法性审查2566件,出具法律审查专班意见书45份,项目预审意见书16份,提出审查意见100余条。固镇县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国推广。
(四)强化备案监督管理。报备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2件,审查各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开展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43件,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36件,拟修订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件。开展2项专项清理,拟修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
(五)推进行政执法建设。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组建全市行政执法专家库,完成乡镇综合执法改革,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实现执法单位案卷评查全覆盖。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核查工作,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免予处罚事项 506项。
三、坚持监督约束,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一)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政府系统承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215件,其中议案6件、重点建议16件(并案后7件)、建议193件。承办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提案451件,其中重点提案6件,办结率100%。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重大合同订立与履行情况接受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召开各层级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市县两级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实现全覆盖。2023年,市政府系统承办司法建议39件,回复率100%,采纳率100%,承办检察建议310件,回复率100%,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73件,同比增长110.05%,受理701件,同比增长117.03%,办结643件,同比增长146.36%,直接纠错率10.58%,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
(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与司法监督等构建联动“1+N”机制,建立“一问三回访”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建成政策文件库,集中规范发布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6329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专题,一站式公开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履行情况。
四、坚持多元并举,基层依法治理得到加强
(一)构建多元调解格局。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调解网络全覆盖。建成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8个,建成全省首个金融纠纷在线调解工作室,2023年调解金融纠纷476件,挽回损失2175万元。培育基层品牌调解室40个,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980余个。全市1131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完善公法服务体系。建成市、县(区)、乡镇、村居“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发布公共法律服务产品2856件,服务2.2万人次。建成“半小时法律援助工作圈”,全年办理案件5000余件,接待咨询3400余人次。举办第三届珠城十佳律师暨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
(三)提升全民普法质效。创成2个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2个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1个、省级村107个、市级村539个,培养5221名“法律明白人”。“蚌埠司法”抖音号25周入选法治网司法行政“抖音影响力排行榜”前20名。
五、坚持守正创新,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一)创新开展立法征求意见改革试点。承接省健全政府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改革试点任务,印发《蚌埠市行政立法公开征求意见工作规定》。线上线下征求立法意见,新媒体观众浏览量超5万次,发挥立法联系点、立法志愿者“民意直通车”作用,征求意见200余条,有针对性进行意见评估反馈。新制定修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有关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采取召开征求意见新闻发布会、企业家座谈会、专家研讨会等形式听取各方意见。《蚌埠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专班组长“双组长”负责制,其他立法项目起草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专班组长,有力推进立法质量提升。
(二)创新推进乡街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印发《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制度指引,推进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场所及制度机制建设,创新“培训帮带+评查竞赛+督办清单”推进方式,提升乡镇(街道)审查人员能力。全市73家乡镇(街道)共审查各类决策事项467件,提出意见审查建议283条。
(三)创新打造信用监管闭环体系。建立全流程、全环节信用监管体系,建立“两书同送”机制,设立“信用修复驿站”,累计为1600多户企业完成信用修复4500余件,创成国家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四)创新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完成行政复议集中整合,实行市、县(区)政府“一个复议窗口”对外。成立蚌埠市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制定实施《蚌埠市行政复议案件咨询工作规定(试行)》等5个配套文件,规范案件办理等行政复议工作流程,构建案前、案中、案后调解架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五)创新构建全球一小时涉外法律服务中心。成立全省首家“全球一小时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形成覆盖97个国家167个国际城市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为50余家外向型企业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为我省涉外法律服务开了新局。新华社来蚌采访调研,将中心工作经验以多种语言向全球推广报道,安徽电视台、安徽日报等十几家省级媒体采访刊载报道。
(六)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千企万众评科长”活动,建立“营商环境监督哨”制度,提升依法为企服务水平。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发布惠企政策42件,“颗粒化”服务事项208项,前置联审新出台惠企政策4件。兑现惠企政策93项、资金2.3亿余元,兑现新增存量问题11个、资金2249.9万元。安排247名律师对接1025家企业、40家律所对接41家商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组建10个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对400余家企业进行体检,提出法律意见建议633个,举办政策宣讲138场。参与“百佳法治民企”评选,我市6家企业被授予全省“百佳法治民企”荣誉称号。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预期成效,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人民群众新期望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基层法治力量薄弱,与其承担职能不相适应;执法监督的刚性不足,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体系尚未建成;行政机关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问题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置不均衡,城乡分布差异明显;涉外法治工作刚破局起步,亟待推动实现更多“点”上突破带动“面”上提升;乡镇综合执法不同程度存在承接难、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等问题。
2024年,蚌埠市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将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美好安徽建设作出蚌埠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蚌埠市委 蚌埠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