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规定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新的行邮税税率由原来的四档10%、20%、30%、50%调成三档,税率分别为15%、3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