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学习】森警大队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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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07 00:49

为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加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防控生态风险,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近日,天峻县公安局森警大队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

会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立法及法律七个章节进行系统学习,这部法律坚持生态保护第一,聚焦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主要矛盾、特殊问题、突出特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学习指出,4月26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法律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高原生态迎来法律保护,无论是生态安全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生态风险防控,还是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这部法律为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学习要求,一是要全面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法》的立法精神,努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落实到实处。二是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职责意识和职能意识,不断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的学习,努力提高法律业务水平,为更好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树牢忧患意识,始终把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守护好“三江源头”,保护好“中华水塔”作为自己的职责使命,以实际行动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责任。

供稿|森警大队

原标题:《【法律学习】森警大队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