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秀区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审定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及划定方案的请示》(青政报〔2019〕5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划定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二、你城区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标准规范,以及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政策规定,加强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确保饮用水安全。
三、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指导青秀区做好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建设和保护工作。
附件: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附件下载:

2020年3月13日
附件
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
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
为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保障饮用水安全,按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标准规范和政策要求,结合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水源地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及《南宁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等标准规范。
(三)南宁市青秀区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发展、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旅游、交通、水资源、养殖水域滩涂、环境保护等规划。
(四)《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范围
目前南宁市青秀区有4个乡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即长塘镇长塘电灌站、伶俐镇沱江、南阳镇朗加水库和刘圩镇青龙江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次拟新增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水源地,该水源地服务对象为长塘镇南岸、刘圩镇、南阳镇、伶俐镇及伶俐工业园集中区,现已为刘圩镇、伶俐工业园集中区供水,为在用饮用水源地。
本次新增划定南宁市青秀区伶俐水厂邕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将其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具体划定范围如下:
(一)一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至下游100米处的邕江河段;宽度为除航道宽度外,河段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整个水域。水域面积:0.201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沿岸纵深50米的陆域,但不超过湘桂铁路边界。陆域面积:0.095平方公里。
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296平方公里。
(二)二级保护区。
水域范围:长度为从一级保护区的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下游侧的外边界距一级保护区下游边界200米;宽度为除航道外,河段多年平均水位对应的高程线下的整个水域。水域面积:0.397平方公里。
陆域范围:一级、二级保护区水域沿岸纵深1000米范围的陆域,一级保护区陆域除外。陆域面积:6.496平方公里。
二级保护区总面积:6.893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