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E05/14-15
主题: 发展、树木管理、绿化政策
如上一篇《资讯述要》"树木管理"一文所载,全面的树木管理策略有多个组成部分,包括护养树木、保护树木、规划及栽种树木,以及支援措施。本《资讯述要》略述两个亚洲城市-新加坡和东京-的树木管理策略,以阐述上一篇有关树木管理的《资讯述要》所论及的概念。
新加坡的树木管理工作
新加坡积极进行树木管理工作,致力发展为一个"花园中的城市"(City in a Garden)。在这愿景之下,新加坡锐意开拓和增加绿色空间,以缔造一个广植花木、广建公园,并具丰富生物多样性的城市。于1975年获通过的《公园及树木法令》(第216章)(Parks and Trees Act),为新加坡的树木管理工作奠定法律基础。国家发展部(Ministry of National Development)辖下的国家公园局(National Parks Board)是负责树木管理和自然保育工作的主导机构。
护养树木
新加坡的护养树木工作由不同机构负责。国家公园局管理超过300个公园和4个自然保育区,并负责进行全面的路旁绿化工作。上述范围的树木由国际认可的树艺师照料。根据国家公园局推行的树木管理计划,沿主要道路种植或位处人类活动较频繁地区的树木,须至少每12个月检查一次,检查內容会详加记录,并输入资料库內,供日后参考之用。如有需要,当局会进行修减树冠的工作,令树木不易被强风吹倒。
根据《公园及树木法令》,若毗邻街道、铁路或地铁系统的树木阻碍交通,或危及市民的生命或财产安全,园林营运署署长(Commissioner of Parks and Recreation)兼国家公园局副局长(Deputy Chief Executive Officer)可送达执行通知书,要求有关处所占用人采取署长认为合适的措施,包括砍伐有关树木。至于在处所范围內对市民的生命或财产安全构成即时威胁的树木,署长可采取任何必要措施,并向有关处所占用人追讨因采取有关措施而招致的一切费用。
保护树木
根据在2001年推行的古树名木计划(Heritage Trees Scheme),任何人均可提名树木,以列为古树名木,而所有获提名的树木的资料会送交国家公园局,记录于资料库內。国家公园局的树艺师继而会检视获提名的树木,再将名单提交古树名木小组(Heritage Tree Panel)考虑。古树名木小组会决定,应否通过将获提名树木列为古树名木。截至2014年11月,古树名木册(Heritage Tree Register)上有224棵树木。
此外,根据《公园及树木法令》,就位于新加坡中部和东部的两个经宪报公布的树木保护区而言,其內的成龄树均受到保护,以免在不必要的情况下被砍伐。有关条文同时适用于政府和私人土地。任何人如未经园林营运署署长批准而砍伐、移除或破坏受保护的树木,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款。
规划及栽种树木
《公园及树木法令》订有强制规定,必须在拟议土地发展项目內栽种树木。此外,市区重建局自2009年起推行一项计划,积极推动在私人发展项目中提供绿化空间,鼓励发展商以设置空中露台及天台花园的方式,同时进行地面绿化及大厦绿化的工作。
与此同时,国家公园局透过多年来储存所得的树木纪录,识别出易遭强风吹倒的树木品种,并自2003年起推行树木更替补种计划,透过定期种植合适的树木,有系统地取代那些易被强风吹倒的树木。
支援措施
国家公园局于2007年成立城市绿化和生态平衡中心(Centre for Urban Greenery and Ecology);设立该国家培训机构的目的,是为园境业从业员提供园艺及树艺专业训练。新加坡园境业工人技能资格制度(Landscape Singapore Workforce Skills Qualifications System)为园境业每个工种制订国家行业标准,并为每个技能水平设定技能晋升阶梯。
国家公园局亦致力推广绿化意识,邀请市民大众参与各项计划,以提升市民在公园的生活品味体验,同时推动植物鉴赏和培育园艺文化。为了实现"花园中的城市"的愿景,国家公园局于2011年8月进行大型的公众参与活动,鼓励市民构思如何塑造一个花园中的城市。市民提出超过8 000个构思方案,当中部分构思获得采纳,成为国家公园局所推行的部分措施。
东京的树木管理工作
东京曾经拥有偌大的休憩用地,有海滨区和在江戶时代种植的绿化植物。不过,随着城市化急速发展,绿水青山亦一一流逝。自10年前起,东京都政府(Tokyo Metropolitan Government)开始实施多项措施,以开拓及保留绿化地带,并在2006年年底制订《东京绿化计划书》(Green Tokyo Plan),目的是重建绿色东京。东京当局亦在其《东京愿景2020》(Tokyo Vision 2020)这项10年计划中重申其目标,是"将东京重塑为一个青山绿水环抱的美丽城市"。
护养树木
东京都政府辖下的建设局(Bureau of Construction) 负责管理东京的公园及路旁绿化工作。该局于1954年制订《东京都街路树管理规程》(Tokyo Metropolitan Street Tree Management Regulations),就街道树木的管理工作提供指引。根据该等规程,树木护养工作(例如防虫和修剪工作)应定期进行,而已枯死或腐烂的树木,应尽快移除。此外,亦有详细指引订明负责护养街道树木的承办商须遵循的护养程序及标准规格。
日本地方政府分为两个层级:(a)都道府县及(b)特别区/市町村两者共同处理地方行政事务,并具同等地位。因此,有关树木的条例由东京都政府及东京各区和各市町村的政府制定。举例而言,《新宿区绿化条例》(Shinjuku Green Ordinance) 规定区政府须定期进行树木普查,并公布普查结果。该条例亦订明,处所拥有人应负责在其处所內的树木的健康,确保树木获得妥善护养,且属安全。
保护树木
在日本,不论国家或地方层面均订有详尽的法例,为古树名木提供法定保护。《都市美观景致保育树木法》(Law on Tree Preservation for Maintaining Scenic Beauty of Cities) 于1962年制定,根据该法例,地方政府获授权指定珍贵的树木/树群作保育。另一项国家法例《都市绿地法》(Urban Green Space Law)于1973年制定,让地方政府能够从较宏观的自然保育角度,划定"绿地保育区"。
在地方层面,东京都政府于1972年制定《东京都自然保育条例》(Tokyo Metropolitan Nature Conservation Ordinance),以保护东京的自然环境。根据该条例,位处划为"保育地带"內的树木均受到保护。由个别区及市町村制定的条例详细订明保育个别区及市町村內的树木的细节。
规划及栽种树木
《东京都自然保育条例》于2009年作出修订,规定发展商须保护在其发展工地內的现存树木,并须就发展项目(包括土地重整项目、重建项目及综合道路发展项目)提交绿化计划书。
东京都政府亦致力种植大量且品种繁多的路旁树木,以配合地区特色,并妥为护养这些树木。与此同时,建设局一直推行一项计划,在2012至2020年期间,透过种植较强壮并能抵御恶劣天气的树木,以逐步取代易被强风吹倒的树木。
支援措施
在亚洲,日本是率先将树艺发展为一门专业的先驱。自2000年代初,园境业界已根据国际树艺标准,为日本的树木工人及树艺师制订地方标准及资历制度,并在不同层面提供培训课程,协助装备日本的树艺师考取国际认可资格。
与此同时,东京都政府曾推行多项计划,以提高公众的绿化意识。举例而言,当局在公立小学和初中学校,以及幼稚园、幼儿园及私立学校辟设草地,让儿童可亲近绿化环境。此外,为鼓励社区参与,东京都政府自2008年起推行"我的树木"计划,邀请市民捐款种植路旁树木,而所种植的树木会挂上嘉许名牌,列明捐献者的姓名、捐献者的留言及树木的种类,以茲表扬。
观察所得
新加坡和东京的树木条例为各自的树木管理策略奠定法律基础,并清楚界定各方的责任,确保政府和私人用地上的树木均得到妥善及有效的管理。
根据观察所得,两地均有定期检查树木及进行风险评估工作,务求把公众安全风险减至最低,同时透过种植一些能抵御恶劣天气的合适树木,逐步取代易被强风吹倒的树木。与此同时,两地均从较宏观的绿化及自然保育角度处理保育树木的工作。两地的态度亦较为积极,不但着重规划和发展,亦着力鼓励公众参与树木管理工作。
立法会秘书处
资讯服务部
资料研究组
禤怀宝
201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