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会实录 《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解读新闻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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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23 21:25


主持人: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

《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是由荆门、襄阳、宜昌和荆州四地协同立法,同步制定。9月26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批准《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发布公告,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统筹推进《条例》贯彻落实,深入解读《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对漳河保护的认知度,切实保护和改善沮漳河流域生态环境。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条例》的主要内容及推进贯彻落实情况。

出席今天发布会的有: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林勇,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修文,东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周健林,漳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石拥军,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贺天忠。

今天的发布会将通过九派通客户端和“荆门发布”视频号同步直 播,请大家关注上述平台,在线观看直播。

今天发布会共有两项议题:一是主题发布,二是媒体提问,下面依次进行。

首先进行第一项,请郑林勇同志发布《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的立法背景和制定过程。


荆门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林勇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我市立法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

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是经省委批准、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推进、襄阳宜昌荆门荆州共同发力的协同立法项目。今年9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批准了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荆州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并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此次协同立法,开创了针对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为推动构建沮漳河“一河共治”格局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为了方便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下面我就条例的相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条例的制定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沮漳河是长江一级支流,流经襄阳、宜昌、荆门、荆州等地,是全省16个二级流域片区之一,是长江大保护的重要节点,也是长江中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开展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有利于协同推进流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保障流域水安全、水环境安全以及生态安全,确保“一江清水东流”。

二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省委统筹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要求以流域为单元,系统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近年来,沮漳河流域综合治理取得一定成效,但客观上仍然存在局部生态环境问题突出、上下游需求统筹不够等现实难题,需要立法予以保障和规范。推进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有利于四市协商共治,以流域为整体完善治理规范和工作机制,提升流域综合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三是统筹解决漳河水库库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沮漳河的东支漳河流经东宝区、漳河新区,上世纪60年代建坝拦断漳河而形成的漳河水库,是荆门中心城区的主要饮用水源地。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第一”的理念,持之以恒推进库区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库区水质达到地表水一类标准。但是,由于缺乏系统性保护,漳河水库库区仍然存在水安全风险和污染隐患,已成为制约库区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亟需制定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巩固已有成果、总结经验做法、破解治理难题,为深入推进库区生态环境保护、回应全市人民群众的诉求期盼提供法治支撑。

二、条例的制定过程

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沮漳河保护协同立法工作。2023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在荆门组织召开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工作会议,将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确定为四地协同立法项目。报经市委同意后,市人大常委会迅速将荆门市沮漳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列为年度立法计划审议项目,组建了以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汪在祥同志为组长的立法项目领导小组和以法制委、城环委、法工委、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立法工作专班,制定了协同立法工作方案,开展了协同立法调研,形成了漳河水库库区生态环境保护5个方面14个重点问题清单。12月1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草案。12月15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

一审后,立法工作专班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认真征集研究意见建议,反复斟酌修改完善,加强协调、沟通和协商,凝聚“最大公约数”:一是广泛征求意见。常委会副主任谢继先带队深入库区走访调研,面对面听取库区周边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常委会副主任陈俊峰多次就条例草案有关重要制度设计与市政府分管负责人进行沟通,3次专题听取市人大代表龙泉小组的意见建议;委托省地方立法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华中师范大学对条例草案文本开展立法中评估;组织召开立法协商座谈会,征求市委统战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建议等,广泛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二是开展研究修改。对收集到的200余条意见建议,逐条梳理研究,对没有采纳的意见建议,从法律依据、工作实际和客观情况等方面作出解释说明,形成了近3万字的研究报告,采纳审议意见和修改建议69条,并向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建议人进行了反馈。对条例草案中的水质保护目标、保护区禁止性行为、船舶污染防治、岛屿管理、重点路段污染防治等比较复杂的、分歧意见较大的问题,与市政府及其部门多次沟通协调,多次请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委,反复推敲论证,作出合适的制度安排。三是坚持求同存异。参加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集中修改工作会议3次,就法规草案章节设置及其主要制度设计与襄阳、宜昌、荆州三地人大法制委反复协商,求大同存小异,最终四地条例在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保障与监督、区域协作等章节设置和条文内容上基本保持一致,荆门条例单设漳河水库水环境保护一章,对饮用水水源地实行严格保护,使条例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以上向大家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过程,希望对大家更好、更准确地理解和掌握条例有所帮助。谢谢!

谢谢郑主任的发布!


下面,请鲁修文同志发布《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修文

答:一、条例的主要内容

《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共十章69条8267字,主要包括适用范围、政府部门职责、规划与管控、水资源保护与安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漳河水库水环境保护、保障与监督、区域协同、法律责任等。在本条例中明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沮漳河流域的水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流域水安全、水资源、生态流量、水土保持、水域岸线等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工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生生物保护和管理等工作;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流域湿地、林地的保护以及生态修复等工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流域船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船舶、港口、码头的水污染防治和航运污染事故的防范及应急处置等工作;同时也要求发改、经信、公安等10个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沮漳河流域保护的相关工作;鼓励和支持公众、环保志愿者和社会组织参与沮漳河流域保护和监督。

二、条例的主要特点

(一)突出区域协作,体现协同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区域协同立法。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襄阳、宜昌、荆州、荆门市在立法步骤上协调一致,在立法理念、框架结构、管控措施、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重要制度设计上保持高度一致,在规划衔接、信息共享、行政执法、人大监督等方面协同发力,体现对沮漳河流域一域共治的共性要求。

(二)突出三水共治,体现系统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提出,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条例秉持系统治理理念,重点从加强沮漳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作出制度设计。对城乡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进行重点规制,加强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三)突出荆门特色,体现差异性。漳河水库是荆门人民的母亲河,也是荆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条例对其保护作出特殊规定,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为牢牢守住漳河水库水质只能变好不能变差的目标不动摇,条例规定对漳河水库的水体水质,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标准的目标采取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为切实保护好漳河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条例突出分区保护,对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严格控制各类开发建设、农业生产等活动。为防治水体污染、加强船舶管理,条例对危化品运输车辆、岛屿、船舶采取了严格的治理和保护等措施。

谢谢鲁局长的发布!


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各位记者提问前,通报一下所在的媒体单位名称。

问题1:《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的出台,对东宝区沮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有什么作用?


东宝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周健林

答:《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对东宝区沮漳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规范治理措施,为保护提供法律支撑。一是完善监测体系。《条例》明确要求在县级行政区域的交界处、漳河水库主要支流入库口等重点区域设置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其中,东宝区出境断面为栗溪镇金华村淯溪河,每月定期监测水质并发布监测信息,使水污染情况能被及时准确掌握;二是明确责任主体。《条例》明确了东宝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职责,强化了责任意识,也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水污染违法行为提供了依据。三是增强执法力度。《条例》对各类水污染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提高了违法成本,有效增强执法威慑力,有利于推动水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落实。

二、强化源头管控,为保护提供有力举措。一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管控。《条例》推行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减量化使用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时,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在加强农药、化肥使用监管,畜禽养殖场、养殖户建设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等方面指明了方向。二是治理水产养殖污染。《条例》要求水产养殖要实现尾水治理和循环利用,我们将按要求督促水产养殖者采取措施或建设与其养殖规模相匹配的尾水处理设施,禁止排放不符合相关标准的水产养殖尾水。三是加强工业污染防治,《条例》提高了东宝区沮漳河流域内工业项目的准入门槛,我们将严格落实,禁止建设不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项目,从源头控制工业污染。

三、强化流域治理,为保护提供区域协同。一方面,《条例》的出台统筹了区域协作治污。通过建立沮漳河流域跨区域的协作机制,如统一执法标准、联合调查、协同执法等,东宝区可与流域内其他地区协同开展水污染防治工作,解决了跨区域水污染问题。另一方面,《条例》的出台实现了信息共享与交流。东宝区可及时了解上下游地区的水质情况和污染治理动态,更好地调整本地区的水污染防治策略,实现与流域内其他地区的水环境信息共享。

感谢周区长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问题2:请问漳河工程管理局如何抓好《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这一关键议题?


湖北省漳河工程管理局党委委员:贺天忠

答:感谢大家对荆门市沮漳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我们深知,保护好这条孕育着丰富生态资源和历史文化底蕴的母亲河,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使命。在《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上,漳河局将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深化学习宣贯,增强法治意识。组织不同形式的专题培训进行宣贯,确保漳河全局工作人员特别是漳河局水政支队,学懂弄通《条例》精神,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同时,运用各种媒介平台向市民普及法律知识,营造保护沮漳河流域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细化工作计划,落实执行细则。将《条例》的要求转化为具体任务,明确各层级部门的责任清单,确保每一条款都有具体措施,避免空泛无据。

三、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巡查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设,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巡查,严格把关,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对触犯《条例》的行为坚决打击,绝不姑息,确保法律法规的威慑力得以体现,保障流域安全及生态环境不受侵害。

五、推动多方联动,促进综合整治。联合农业、水利、环保等职能部门,整合力量,针对水源地保护、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核心问题,推动《沮漳河流域治理规划》逐步实施。

六、应用科技创新,提升治理效能。引入先进设备和技术,如无人机巡检、在线监测系统等,助力精准识别风险点,科学决策。

七、激发公众参与,共建共享成果。发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力量,开展志愿服务、科普教育,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实现人人都是护河卫士的目标。

通过这些系统的部署,我们有信心使《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得到全面有效的执行,真正守护住这片绿水青山,让沮漳河水清岸绿,永续发展。

谢谢。

感谢贺委员的解答,下面继续提问。


问题3:漳河水库是荆门人民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是中心城区70万市民的水缸子,漳河新区作为漳河水库的属地,为保障条例的顺利实施,请问下一步有哪些举措?


漳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石拥军

答:感大家对漳河水库保护工作的关注。

保护漳河水库,漳河新区责无旁贷。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加强漳河水库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一类标准。同时,按照属地职责,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第一,全域治理生活污水。开展排污口整治、管网全覆盖、污水处理能力提升等三大行动,全面完成漳河6个排口溯源和整治,开展漳河集镇生活污水市政管网建设,已完成改厕任务,确保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第二,全域整治面源污染。完成漳河水库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23万平方米生态缓冲带工程建设;加强生态公益林管控,锁定漳河库区迎水面现有经济林,杜绝新增;大力发展生态有机种植、绿色防控等技术,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行动,开展农业废弃物回收试点1处,从源头切实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第三,全域监管“三无”船舶。按照“非必要、不配置”,切实做到“控增量、减存量”,确保不再新增自用船舶,坚决守住已认定的20艘底线,逐步完成新能源船替代;现有未认定的122艘,目前已全部上岸。

第四,全域清理环境卫生。以共同缔造为抓手,引导沿线21个村(社区)群众持续深入开展“清保”行动和环库沿线垃圾清理,扎实推进露天禁烧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巡查监管,切实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第五,全域开展水质提升。针对新区3个国控断面(漳河水库库心、渠首闸、白石港)、1个跨乡镇断面(安河桥)开展水质提升工作;对安河水质不稳定的情况,积极谋划安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计划投资4000万开展河道湖泊、河道水生植物修复以及污水处理站尾水人工湿地工程。

《条例》的出台已将漳河保护纳入法制化轨道。下一步,我们仍将扛牢属地责任,实现漳河水库由“库区保护”向“流域治理”转变,加快向“保护就是发展”第三重境界迈进,确保“漳河一库清水永续”。

感谢石主任的回答,下面继续提问。


问题4:作为生态环境部门,为了保证条例顺利实施,请问你们在落实《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荆门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鲁修文

答:谢谢您的提问!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们持续开展漳河水库治理与保护攻坚,为《条例》的贯彻实施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出台《漳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工作攻坚行动方案》,启动三年攻坚行动。二是印发《漳河流域综合治理与保护攻坚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压实各地各部门攻坚责任。三是制定了《条例》贯彻落实方案,从组织领导、宣传学习、制度完善、强化监管、严格执法、加强考核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四是制定了《条例》“一款一策”落实方案,分解“一款一策”任务清单,共涉及58项条例内容,111条具体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时限,让《条例》执行“有章可循”。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履职尽责、加强协调,为确保《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落实落地做出更大的努力。

感谢鲁局长的回答。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就到这里,各媒体如还有需要了解的话题,会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


主持人:

感谢各位发布人的精彩发布。也感谢各媒体长期以来对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追青逐绿,久久为功。秉持绿色发展理念,保护沮漳河流域崭新篇章还在持续书写,请各媒体持续关注、继续聚焦荆门沮漳河保护工作,讲好荆门法治故事,讲好生态环保故事,共同发力,为荆门人民的“母亲河”一库清水永续贡献媒体力量。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