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002971):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2-20 07:18
 

原标题:和远气体: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和远气体 证券代码:002971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Heyuan Gas Co., Ltd. (湖北省宜昌市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龙舟坪镇龙舟大道 52号 (馨农家园)2栋 1102号)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湖北聚势及杨涛。湖北聚势、杨涛拟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湖北聚势、杨涛已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3、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价格为 14.9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2025年 1月 2日,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 2025年 1月 14日后,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 14.88元/股。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 40,053,403股,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

如本次发行前,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总额进行调整,则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5、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9,599.46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

6、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已承诺自和远气体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董事会决议日前 6个月至承诺函出具之日,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存在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情形;自承诺函出具之日起至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 6个月内,杨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具有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投资者承诺 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规定,湖北聚势、杨涛已承诺本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8、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的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监管机构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及到期转让股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若所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与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规定不相符,则限售期将根据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10、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12、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短期内存在被摊薄的风险。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公司对本次发行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拟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但预测每股收益以及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1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本次发行方案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4、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注意投资风险,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1)偿债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投入大额资金投资建设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和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导致有息负债余额大幅增加。截至 2024年 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及长期应付款余额合计 302,510.69万元。如果未来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将会对公司盈利水平和公司现金流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如未来银行信贷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公司出现流动性管理不善等情形,将显著增加公司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在建工程转固影响未来经营业绩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40,039.48万元、46,216.91万元、151,452.32万元、185,797.98万元,占各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17%、15.72%、37.17%、37.48%,呈现增长趋势,公司在建工程规模较大。未来在建工程项目转固后,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将相应增加,同时将增大公司运营成本和费用支出。如果受市场需求变化、产线调试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致使公司无法充分利用新建产线产能,则可能导致在建工程项目无法实现预期效益,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

(3)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所处的工业气体行业属于竞争性行业,近年来市场需求持续增长,国外行业巨头逐步加强在国内市场的拓展力度,同时国内气体企业也日益发展壮大,行业内的竞争渐趋激烈。随着空分设备向特大型化、大型化方向发展,以及公司业务向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硅基功能性新材料等新领域不断延伸,高水平的竞争将对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出更高的要求。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目 录 ........................................................................................................................... 6
释 义 ...........................................................................................................................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公司概况....................................................................................................... 12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2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7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8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7 六、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具体情况....................................................... 5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控人违法违规、资本市场失信情况............................................................................................................................... 54
八、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 5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56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56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发行人的关系................................................................... 57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概要................................................................... 57
四、募集资金投向............................................................................................... 59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59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0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60
第三节 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及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 62 一、发行对象情况............................................................................................... 62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内容摘要................................................... 6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0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70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7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75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报批事项情况....................................................... 75 五、本次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76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结论........................... 76 七、发行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情况................................................................... 76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历次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78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78
二、募集资金实现效益情况............................................................................... 83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84 第六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8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整合、公司章程调整、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8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85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变化情况........................................................................... 86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86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情况的影响............................................................... 87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88
一、市场及经营风险........................................................................................... 88
二、财务风险....................................................................................................... 90
三、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91 四、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91
五、实际控制人质押率超过 50%的风险 .......................................................... 91 第八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92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92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93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94
保荐人(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95 发行人律师声明................................................................................................... 96
关于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计机构声明............................................................................................................................... 97
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98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98 二、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99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二、专有名词释义

 
 
 
 
 
 
 
 
 
注: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均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注:2024年 12月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由 208,000,000股增加至211,235,000股。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前述股本变更尚未完成工商登记,导致注册资本与股本不一致。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1、持股情况
截至 2024年 9月 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例  
杨涛   境内自然人   20.97%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9.50%  
杨峰   境内自然人   7.53%  
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6.01%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保险产品   基金、理财产 品等   4.11%  
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境内一般法人   3.36%  
杨勇发   境内自然人   3.29%  
深圳市乾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 图唐玄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 品等   2.81%  
湖北佰仕德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境内一般法人   2.22%  
深圳市乾图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乾 图汉玄甲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理财产 品等   1.64%  
61.44%          
2、主要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股票的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如下:
(1)杨勇发
2024年 10月 1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勇发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4,400,000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2.12%)质押给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

2024年 10月 15日,公司就上述事宜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杨峰
2024年 10月 1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峰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7,012,100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3.37%)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2024年 10月 18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峰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2,688,000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1.29%)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个人融资。本次杨峰合计质押公司股票 9,700,100股。

2024年 10月 22日,公司就上述事宜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杨涛
2024年 12月 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9,348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0.0045%)质押给武汉长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 6,232,023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3.00%)质押给宜昌产投长证绿色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12月24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315,380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0.15%)质押给湖北同富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12月 27日,公司就上述事宜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7),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2024年 12月 27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杨涛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票15,873,016股(占截至权益登记日发行人总股本的 7.51%)质押给湖北省铁路发展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就上述事宜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9),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 例   质押股份数量 (股)   占其持有股份 比例  
43,614,700   20.65%   22,429,767   51.43%  
15,652,590   7.41%   9,700,100   61.97%  
6,844,597   3.24%   4,400,000   64.28%  
2,760,191   1.31%   -   -  
68,872,078   32.60%   36,529,867   53.04%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杨涛、杨峰、杨勇发、冯杰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 6,887.2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60%。杨涛、杨勇发为兄弟关系,冯杰为杨涛、杨勇发的妹夫,四人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杨涛先生,1973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4年毕业于湖北大学通用机械专业。1994年 7月至 1995年 7月,任宜昌市猴年 9月,任宜昌蓝天执行董事;2003年 10月至 2011年 8月,任公司前身宜昌亚太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 7月至 2020年 5月,任浠水蓝天执行董事;2011年 6月至 2021年 1月,任襄阳和远执行董事;2011年 8月至 2012年 7月,任和远有限总经理;2011年 8月至 2020年 11月,任十堰和远执行董事;2011年 9月至 2020年 8月,任黄石和远执行董事;2011年 12月至 2024年 6月,任荆州骅珑执行董事、经理;2012年 2月至 2017年 6月,任武汉青盛气体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2012年 9月至 2020年 6月,任荆门鸿程执行董事;2015年 5月至 2016年 8月,任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7月至 2021年 2月,任湖北长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7月至今,任和远气体董事长、总经理。

杨峰先生,1962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80年毕业于湖北省监利县分盐中学。1987年 10月至 1994年 3月,在湖北省监利县从事副食个体经营;1994年 3月至 1995年 9月,在西藏从事建材个体经营;1995年 9月至 1998年 9月,在武汉从事建材个体经营;1998年 10月至 2005年 3月,任宜昌市方圆乙炔制造厂合伙人;2005年 3月至 2011年 9月,任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法定代表人;2005年 5月至 2012年 12月,任永善县红龙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2003年 11月至 2011年 8月,任宜昌亚太气体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 8月至 2012年 2月,任和远气体监事;2012年 2月至 2012年 7月,任和远有限监事会主席;2012年 7月至今,任和远气体监事会主席。现兼任荆门鸿程监事,荆州骅珑监事,襄阳和远监事,黄石和远监事,老河口和远监事,赤壁和远监事,武汉天赐监事,武汉江堤监事,十堰和远监事,伊犁和远监事,和远销售监事。

杨勇发先生,曾用名杨波,1970年 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EMBA。1989年 3月至 1992年 3月,参军入伍;1993年 11月至 1996年 3月,任监利工商管理局公务员;1998年 10月至 2005年 3月,任宜昌市方圆乙炔制造厂合伙人;2005年 3月至 2011年 9月,任宜昌市方园乙炔制造厂合伙人;2000年 4月至 2011年 4月,任宜昌蓝天职工;2005年 3月至2012年 1月,历任宜昌天丛工贸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12年 2月至 2012年 7月,任湖北和远气体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7月至 2016年 8月,任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 4月至 2011年 8月,任公司前身宜昌亚太气体有限公司职工;2011年 8月至 2012年 7月,任和远有限职工;2016年 8月至 2017年 10月,任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 8月至 2017年 10月,任潜江龙佑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 7月至今,任和远气体职工。现兼任浠水蓝天公司监事。

冯杰先生,曾用名冯存虎,1975年 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92年 8月至 1994年 2月,在内蒙古从事个体经营运输;1994年 2月至 1998年 10月,在宜昌三峡从事个体经营运输;1998年 10月至 2004年 4月,任宜昌市方圆乙炔制造厂合伙人;2000年 4月至 2015年 9月,任宜昌蓝天董事;2000年 4月至 2017年 1月,任宜昌蓝天职工;2012年 1月至 2012年 7月,任和远有限监事;2017年 1月至今,任潜江和远副总经理;2024年 7月至今,任和远气体监事。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气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目录及分类原则,公司所处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619 其他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
目前,我国对工业气体的行业监管采取国家宏观调控和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方式。工业气体行业产业政策的制定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工业气体行业受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国家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多个部门监管。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对工业气体行业实行自律管理,其主要职能是进行行业市场研究、行业数据统计、组织制定行业标准等。

从事一般气体及电子特气产品生产、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均需获得相关资质、许可证件。医用级与食品级气体也需获得相关资质、许可证。

(1)行业主要法律法规
气体经营企业在气体的生产、充装、运输等经营环节中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办理相应各类经营许可和资质证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相关法规   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 施办法》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 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 条例》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生产单 位登记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 《安全标准化证书》 《排污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简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 管理办法》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GB15603-1995》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 《气体充装许可规则》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 程》 《气瓶、罐车充装单位资格许可程序 和要求》   《气体充装许可证》 《移动式压力容器充 装许可证》 《气瓶使用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 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 GMP证书》 《药品再注册批件》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 导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程序和要 求》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 核准证》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 证》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标准物质管理办法》 《压力管道使用登记管理规则》(试 行)   《计量合格确认书》 《计量认证证书》 《国家标准物质定级 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 条例》   《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 可证》  
(2)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变化
工业气体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液晶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等行业,是上述行业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性材料。近年来,发改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多部门相继出台多项扶持政策,有力推动了工业气体产业的发展。

最近三年,对行业影响较大的产业政策如下:

政策文件名称   发文机构   颁布时间  
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4 年本)   国家发展 改革委   2023年  
《原材料工业 “三品”实施方 案》   工业和信 息化部   2022年  
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最近三年行业政策未发生不利变化,未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行业发展基本情况
工业气体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作为国民基础工业要素之一,工业气体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传统行业主要为钢铁、化工、石油,新兴的应用领域包括金属加工、航空、玻璃、电力、电子、半导体等,被喻为“工业的血液”。

业基础雄厚,工业气体行业在西方已有百余年的发展历史,全球工业气体需求的 主要市场仍然是北美和欧洲,但增速显著放缓;亚太地区近年来发展很快,已经 成为拉动全球市场增长的主要引擎。中国工业气体行业发展起步较晚,以往钢铁 企业、化工企业的气体车间或气体厂主要从事自用气体的生产。20世纪 80年代 起,外资企业开始进入中国气体市场,通过收购、新设等方式建立气体公司,向 国内气体用户提供气体产品。随着气体供应商供气模式的引入,国内企业原有的 气体车间、气体厂、供气站等纷纷发展为独立的气体公司,逐步形成了中国气体 行业,推动了中国气体市场的发展。 全球工业气体增速平稳,中国复合增速高于全球。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 我国工业气体在 20世纪 80年代末期已初具规模,到 90年代后期开始快速发展。 需求的稳定为工业气体市场的发展提供了保证,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2014 年中国的工业增加值以平均 10.41%的增速快速增长,中国工业气体市场也保持 快速增长。近年来,随着中国逐步进入经济新常态,工业增长趋于平缓,中国工 业气体市场整体增速也由快速增长时期过渡至稳步增长时期。据亿渡数据,2022 年全球工业气体行业市场规模为 10,238亿元,2026年有望增长至 13,299亿元, 年复合增速在 7%左右,2022年中国工业气体市场规模为 1,964亿元,2026年有 望增长至 2,842亿元,年复合增速约 10%,高于全球市场规模增速。 高新产业不断突破,带动电子特气国产替代速度加快。未来随着高新技术产业的兴起,新兴分散用气市场将逐渐崛起,集成电路、显示面板、LED、光纤通信、光伏、医疗健康、新能源、航空航天等下游行业快速发展,工业气体行业发展将逐步成熟。国家政策支持、国外资本引入、国内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等因素还将进一步推动特种气体细分领域的高速发展。尤其在电子特气领域,近年来,全球半导体、显示面板产业逐步向国内转移,半导体集成电路方面的自主研发及产业化得到大力推动,产业的发展将形成对电子特种气体材料需求的有效带动,国内电子特气厂商经过多年发展,逐步突破了相关认证壁垒与技术壁垒,并且在限制政策下,国内下游厂商优先选择国内电子特气企业进行配套,认证周期有望缩短。未来,凭借产能扩张速度快、人工及原材料成本低等本土化优势,电子特气国产替代的产品品类以及规模将持续提升,不断促进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周期性
工业气体应用于冶金、钢铁、石油、化工、电子、医疗、环保、玻璃、建材、建筑、食品饮料、机械等众多基础性行业,故其周期性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周期一致,受下游单一行业波动影响较小。作为工业生产的重要原料,工业气体零售市场的经营状况与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密切相关。钢铁、化工等传统行业与宏观经济的关联度较高,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随着新能源、新材料和环保等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工业气体的应用领域得到极大拓展,同时食品饮料、医疗卫生等抗周期行业需求不断提升,行业周期性波动进一步弱化。

大宗用气市场的下游客户多为钢铁、冶金和新型煤化工等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较大。但由于现场制气项目通常与客户签订有最低采购量的购销合同,价格也会根据成本的变化进行调整,收益能够基本稳定。即使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状况受到一定周期性影响,专业气体生产企业的收益也不会受到显著影响。

(四)公司所处产业链与上下游行业间的关系
工业气体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为设备供应商(空分设备、提纯设备、储罐等储存容器设备、槽车等运输设备)、能源提供商、基础化学原料供应商等,最主要的原材料为自然中的空气、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尾气以及外购的工业气体。大宗气体原材料主要为空气或工业废气,原材料价格低廉,成本主要集中在能源消耗方面。而合成气体和特种气体的原材料一般为外购的工业气体和化学原材料,成本相对较高,上游行业原材料的价格、供应水平及发展对行业有着较大影响。不 过一般来看,气体企业与上游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可以利用多种 方式降低原材料成本变动对于公司经营的不利影响。 中游产业则为气体供应商,根据气体纯度和应用领域不同大致分为大宗气体 和特种气体两种。 工业气体行业的下游行业过去以钢铁、石油、化工等传统行业为主,展望未 来,电子、食品、医药、新能源、氢能源等新兴行业的气体需求增速将显著超越 传统行业。由于工业气体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单一下游行业的经济波动对工 业气体行业的影响较小,另外工业气体在下游用户原料成本中占比很低且需求具 有刚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客户对气体价格敏感度较低,因此专业气体公司拥有较 强的议价权和成本转嫁能力,能够保持稳定的利润空间。 (五)工业气体未来发展方向
按照应用领域的不同,工业气体可以分为大宗气体和特种气体。大宗气体是指纯度要求低于 5N,产销量较大的工业气体。特种气体广泛用于电子、电力、石油化工、采矿等领域,对纯度、品种、性质有特殊要求,产品数量多但单一产品用量较小。特种气体行业具有技术水平高、生产壁垒高、产品毛利率水平高的“三高”特点,市场份额长期以来被国外气体行业巨头垄断,在国家政策和技术的发展和推动下,国内气体公司在特种气体行业发展迅速,相关产品的国产化率 不断提升,某些单项产品竞争力甚至已经可以与国外领军企业抗衡。 特种气体市场规模在过去几年中实现了显著的增长。据 QYR数据显示,2017 年至 2023年,我国特种气体市场规模由 175亿元增长至 496亿元,年复合增长 率为 18.96%。展望未来,随着特种气体在下游行业中的广泛应用和国产化替代 加快,预计到 2026年,中国特种气体行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约 808亿元, 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为 18.76%,进一步印证了特种气体市场的强劲增 长潜力。 电子特种气体主要指应用于电子行业的气体,是特种气体的重要分支。电子 特种气体种类众多,广泛应用于离子注入、刻蚀、气相沉积、掺杂等环节,其质 量直接影响电子器件的成品率和性能,为电子行业的核心原材料。目前半导体行 业各个环节使用的特种气体有三氟化氮、六氟化钨、六氟丁二烯、氨气等。 2022年,我国电子特气市场规模约 220.8亿元,增速保持连年增长。据亿渡 数据,2021年,电子特气在集成电路中的应用占比达 43%,其次为显示面板, 占比 21%,LED和光伏分别占比 13%和 6%。 2021年电子特气下游应用占比 在以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为核心的泛半导体产业链带动下,我国电子特气市场快速扩容,市场潜力巨大。集成电路行业方面,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3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约为 12,276.9亿元,保持了正向增长的面,洛图科技发布的《全球电视面板市场出货月度追踪》显示,2024年 11月,全球大尺寸液晶电视面板出货量为 2,030万片,同比大幅增长 27.0%,环比 10月增长 6.7%;11月,中国大陆液晶电视面板厂在全球的出货量市占率为 68.6%。

光伏行业方面,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23年我国光伏新增装机容量达 216.88GW,同比增长 148.12%,近年来增速亮眼。另外,AI语言模型算力需求增加也将会促使相关企业加大对算力设备的采购,而近年来国内晶圆厂也处于密集扩产的周期,以上诸多因素均会有力带动上游原材料电子特气需求的迅猛增长。

(六)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升级,钢铁、化工、冶金等传统产业对工业气体的需求稳定增长,同时来自于电子、食品、医药、新能源等新兴产业的气体需求增速显著快于传统行业,工业气体需求领域的日益扩大为气体行业的发展提供了保障。

1、经济增长助推行业发展
工业气体增长与经济增长高度相关,受益于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工业气体行业也迎来黄金发展期。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宏观经济保持了四十多年的持续发展,冶金、化工、机械制造、电子信息、半导体等空分气体下游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对空分气体的需求量持续增长。虽然中国工业气体行业较全球起步晚,与国际气体规模还存有较大差距,但中国市场增速远高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现阶段我国已经是全球唯一拥有完整工业体系的国家,工业增加值占全球比重也从 20年前的 5.9%攀升到了近 30%,而工业气体用量却不足全球的 20%,未来中国工业气体市场发展潜力巨大。

2、行业供给侧改革利好有资质头部厂商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015年以来化工行业开启去产能、供给侧改革,以解决行业面临的低端产能严重过剩、无序过度、竞争激烈问题。2019年江苏响水“3·21”安全事件以来,行业整治方案、淘汰落后无资质产能的进程得到进一步提升,行业出清以及重整力度将会进一步加大,随着市场规范要求越加严格,大量不规范的小型企业将面临整改或关停,具有生产、运输资质的大型行业龙头企业的地位或进一步得以凸显。

3、节能环保和技术升级释放潜在需求
随着能源短缺、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突出,“节能减排”日益受到国家及社会的高度重视。空分气体的传统应用领域如冶金、化工等行业,作为高耗能大户,革新生产工艺减少能耗的要求十分迫切。传统产业生产工艺的改进和升级使得空分气体存量市场的潜在需求得以大规模释放。跨国公司利用自身的资本优势和工业气体行业百余年发展的经验积累,在工业气体行业相关技术和应用上一直处于世界领先的水平,全球市场占有率高。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稳步发展,国内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在快速发展中对技术研发也越来越重视,技术研发实力也有长足的进步,企业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部分生产、检测、提纯和容器处理技术已达到国际标准。技术研发日益受到重视,自主研发能力的不断增强,都已成为促进国内工业气体行业发展的积极因素。

尤其在“双碳”目标下,氢能迎来新的机遇。“十三五”以来的氢能地方政策配套国家政策持续加码,政府补贴发力。据中国氢能联盟测算,到 2030年,中国氢气需求将由目前的 2,000多万吨达到 3,500万吨,在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由不到 3%提升至 5%;到 2050年,氢能将在中国终端能源体系中占比至少达到10%,氢气需求接近 6,000万吨,产业链年产值约 12万亿元。氢能源是一种没有产业发展天花板的可再生可循环利用、最有潜力的绿色能源,也可以说是未来的终极能源。氢能产业链中的制氢、储氢、运氢、加氢,以及氢燃料电池和氢能汽车等任何一个细分环节都可以造就若干个千亿级规模的市场。

4、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再利用模式占比扩大
工业尾气回收模式是指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回收其他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富含某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气体的尾气,并净化提纯再利用的生产模式。尾气回收包括氢气回收、氦气回收、氩气回收、天然气回收、氨气回收、二氧化碳回收等,市场容量和开发潜力巨大。随着环保政策趋紧,中央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也相继出台,对企业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工业尾气回收模式既能够帮助产生尾气的企业达到低成本的危废处理、节能减排的目的,同时也能够实现尾气的循环利用,并创造经济效益,受到了企业的认可,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再利用模式有望进一步拓展。

5、新兴分散零售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工业气体被誉为“工业的血液”,工业气体行业按照供气方式不同可分为传统的大宗集中用气市场和新兴分散零售市场,现阶段,虽然冶金、化工等传统大宗用气市场在工业气体市场的需求端仍然占据了相当比例的份额,但是其市场规模较为稳定,用气品类也较为单一,以氧气、氮气等大宗工业气体为主。工业气体未来主要的新增需求来源于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半导体、环保、生物制药等新兴产业。获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推动,以上新兴产业近年来获得了快速发展,对工业气体的需求量急剧膨胀,极大地拓展了工业气体行业的发展空间,也平衡了工业气体行业受传统产业景气周期影响所出现的需求波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文件进一步提高了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从“十三五”规划的 15%上升至 17%。国家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大力扶持将促进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空分气体行业作为上游行业将迎来良好的发展机遇。新兴分散零售用气市场正不断发展壮大,用气数量和用气种类在工业气体应用中的占比也越来越高。

6、电子特种气体国产化趋势明显
特种气体的需求日益增加,品种也不断丰富,其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显示面板、LED、光伏、第三代半导体等高端制造行业,已成为高科技应用领域和战略新兴行业发展不可缺少的基础和支撑性原材料,电子特种气体更成为半导体材料的“粮食”。全球电子特气市场主要被法国液化空气、德国林德集团、美国空气化工和日本大阳日酸四家海外巨头垄断,全球市场占比超过 70%,中国市场占比约 85%,国内气体企业在资金、技术、设备方面与外资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电子特气也是我国半导体制造行业“卡脖子”环节之一。

受益于国内半导体制造行业的高景气度,国产芯片需求及产量实现了快速增长,市场对电子特气的需求逐步增加。同时,我国正积极承接全球第三次半导体产业转移,下游市场对电子特种气体的需求快速提升。未来几年,由于先进制程及存储技术需求增加、显示市场持续增长、“碳中和”及“碳达峰”对光伏需求的增加,预计电子特气市场需求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光伏和半导体行业所需的三氯氢硅、电子级硅烷、超纯氨等特种气体增量空间大。

随着国家政策大力扶持、下游市场迅速发展,以及“逆全球化”趋势,电子特种气体长期严重依赖进口所导致的产品价格高昂、交货周期长、服务不及时等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我国战略新兴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甚至用于军事、国防、航天等国家安全领域的特种气体更是受到国外的限售,因此实现半导体产业链自给自足的重要性愈发凸显。国内电子特气企业持续加大研发力度,拓展产业布局,部分品种开始逐步打破进口依赖的局势,在细分领域上,我国头部电子特气企业不断取得突破,部分产品的容器处理技术、气体提纯技术、气体充装技术和检测技术已经达到了国际通行标准,结合我国电子特气存在的诸多竞争优势,国内优秀的电子特气企业有望实现本土崛起,打破国外垄断,实现国产替代。

(七)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集中情况
零售气体市场方面,目前我国由内资企业主导,在地域上呈现较为分散的市场竞争格局,主要区域呈现少数专业气体生产企业与大量中小经销商共存的局面,同时也有一些大型的外资企业和配套型气体企业将自身现场制气的产品少量对外零售来消化富余产能;大宗供气市场方面,工业园区集中用户的管道供气市场对于参与者的资金实力、运营经验和品牌认知度要求较高,有着较高的进入壁垒,大型现场制气项目市场呈现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

现阶段,大型外资气体公司仍垄断和引领了全球气体工业的发展,在国际电子特气供应方面仍为发达国家公司主导。根据 TECHCET数据显示,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日本大阳日酸和美国空气化工四大国际巨头占据全球市场份额超过 70%,市场高度集中,国内企业供应本土电子特气份额不足 15%,同样被外资公司控制。国内企业在技术、研发、品种等综合实力方面与外资巨头有较大差距,相关技术更多还在解决“能用”的问题,部分涉及到“好用”的层面,我国电子气体供应“卡脖子”现象仍然十分严重。但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工业气体下游应用中新行业的占比逐步提升,气体行业也在加速布局特种气体这一技术壁垒更高的新赛道。由于过去以工业气体为主要营收来源的气体龙头企业与区域内的下游客户建立了较为紧密的联系,因而各自形成了较强的区域优势,在布局特种气体业务的过程中,产品需在全国乃至海外市场打造竞争力,气体行业的区域格局将被重塑。国内区域性的气体公司已成长壮大,企业发展方向各有侧重和特点,已经处于快速发展的赛道,在某些品种上逐渐打破外资垄断,引领国内企业共同与外资公司展开竞争。

公司在国内行业竞争激烈的情况下,不断强化销售,推进改革创新,现已从单一的气体供应商发展壮大为包含多种供气模式的综合性气体应用服务商。公司大宗气体业务在华中区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硅基功能性新材料、尾气回收、清洁能源等领域,伴随着两大产业园产能的逐步释放,已经开始规划并参与全国和国际市场的竞争。

2、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与竞争优势
(1)市场地位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气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逐渐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是国内知名的综合型气体公司。公司现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湖北省工业气体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理事单位,以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湖北船舶协会、湖北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等会员单位。

在传统工业气体领域,虽然气体行业准入门槛较高,但经过多年的良好发展,公司已形成了较强的区域优势,处于快速成长阶段。①市场竞争方面,公司已分别在宜昌、潜江、襄阳、黄冈建设了四大液态气体生产基地,瓶装气体销售网络覆盖全省,液态大宗气体在华中地区拥有较高占有率,独特的循环经济型园区集群供应模式与尾气回收循环再利用相结合,客户结构层次稳定,持续保持区域行业内的领先地位。②专业技术方面,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积累,已在多个行业细分领域取得了技术突破。与高校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与研发平台大力进行相关技术研发,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③生产服务方面,公司行业资质齐全,达到全国范围内的领先水平,拥有多元化的产品体系、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高效的物流配送体系,相对其他气体生产企业,更能够为客户提供低成本、全方位、及时、稳定的定制化一站式服务。

在新兴产业即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硅基功能性新材料业务领域,公司作为新进入者,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依托宜昌、潜江两个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产业园投产的产品,在集成电路、显示面板、光伏、LED、第三代半导体行业全力拓展客户;与国内同行开展产品合作,提高产品销售种类,增加与客户的合作黏性;结合市场新需求,增加产品研发投入,以创新驱动市场,增加市场份额,形成在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及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引领发展”的理念,紧紧围绕气体合成、分离、纯化、低温等核心技术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和培养、增加研发投入,与上下游合作伙伴、科研院校一起,力争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电子级超纯大宗气体、硅基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发和生产以及大型空分配套、稀有气体提取、工业尾气回收净化再利用、液氮冷冻技术应用、标准气体制备等领域不断延伸与拓展,致力于将和远气体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气体公司。

(2)竞争优势
公司多年来专注于气体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自设立以来逐渐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和影响力,是国内知名的综合型气体公司。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的品牌声誉、产品品类、技术实力等方面积累较多的竞争优势,具体情况如下: ①良好可靠的品牌声誉
公司依靠丰富的产品和完善的服务,在行业内的地位不断提升,并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公司现为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理事单位,湖北省工业气体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电子化工新材料产业联盟理事单位,以及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湖北省安全生产技术协会、湖北船舶协会、湖北省半导体行业协会等会员单位。

公司获得了市场及相关部门的肯定,成为湖北省知名气体供应商。2019年,公司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湖北省支柱产业细分领域隐形冠军示范企业”;2021年,又被其评为“首批湖北省上云标杆企业”,获得了中国工业气体工业协会授予的“‘十三五’中国气体行业 50强企业”荣誉称号;2022年,被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选为“湖北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宜昌市委、市政府评为“宜昌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被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为“共产党员示范经营户”;2023年,被龙舟坪镇政府评为“高质量发展突出贡献企业”,被长阳县工商业联合会评为“清廉民企示范点”,宜昌市人民政府授予公司第五届“宜昌市三峡质量奖”荣誉称号,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选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上半年,公司被宜昌市委、市政府评为“宜昌市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建设先进集体”、“宜昌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被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授予“湖北精品”荣誉称号。

②多元丰富的产品品类
公司生产经营的气体产品丰富,主要业务不仅包括氧、氮、氩等传统大宗气体,氢气、液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随着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项目和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项目的建成投产,公司还将新增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硅基功能性新材料等多种产品品类,公司在产品种类多元化方面具有明显优势,能够满足不同行业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做到“一站式服务”。

对于氩气、氢气、氦气和液化天然气这类生产成本较高的气体,公司以回收尾气并分离提纯的方式生产,在丰富自身气体品种的同时,极大地降低了气体生产成本,同时多元化的产品也可以抵御部分产品价格不可把握的波动性风险,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优势和竞争力。

对纯度和质量高标准要求的食品级液氮和医用氧,公司具备技术和资质上的领先优势。公司的食品级液氮技术成熟,在湖北省市场具有绝对优势;在医用液氧领域,公司为湖北省仅有的少数几家有许可经营牌照的企业之一,下属的相关分子公司也具有生产或配送医用氧的资质。

公司两大产业园项目产能已于 2023年下半年开始陆续释放,目前三氯氢硅、四氯化硅、电子级超纯氨已实现销售。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一期主要产品包含电子级三氟化氮、六氟化钨、三氯氢硅、二氯二氢硅、四氯化硅、正硅酸乙酯、硅烷、乙硅烷等电子特气,以及氨基、乙烯基、环氧基、酰氧基、烷基、苯基、硫基等系列硅基功能性新材料;潜江电子特气产业园主要产品包含高纯氢气、电子级超纯氨、电子级氯化氢、电子级氯气、电子级溴化氢、电子级三氯化硼、电子级三甲基铝、电子级甲烷、电子级一氧化碳、高纯羰基硫等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随着产业园的建成投产,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功能性材料产品将满足我国半导体、通讯、医疗等新兴产业的需求,将极大拓展公司在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新材料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实现国产替代,打破外资气体公司的垄断而贡献力量。

③完备强大的营销能力
公司是华中地区最大的综合气体供应商之一,建立了广泛的营销网络和配套团队。工业气体和电子特气产品业务在覆盖周边省市的同时,也正积极在全国范围内布局,致力于将公司发展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综合型气体公司,对照国际标杆逐步向海外延伸。

随着两大产业园的建设和产品线的拓展,公司对销售体系进行了重组,建立了完备的销售管理和业务团队。目前,公司已设立七大销售事业部,分别为瓶装连锁事业部、液态气体事业部、电子特气及电子化学品事业部、硅基功能性新材料事业部、氢能及尾气回收事业部、工业级化学品事业部和 LNG事业部。各事业部针对不同的市场区域和主营产品进行独立的市场发展和管理,同时通过内部绩效考核等方式来激发销售活力、刺激业务增长。

④全面先进的质量体系和资质认证
公司坚守“质量至上、客户至上”的原则,已建立一套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作为行业内领先的典范,公司通过了“四标一体”(ISO9001、ISO14001、ISO45001及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连续获得多项质量奖。公司在每个生产基地均配备了专业质检部门,实现生产过程全流程的质量管控,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符合公司标准。宜昌电子特气及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正在兴建的国际一流标准的分析与检测中心,配备了 ICP-MS、ICP-OES、GC-MS、HALOCRDS光腔衰荡光谱仪、HPDD氦离子化色谱分析仪、FT-IR、HP-LC高效液相色谱、紫外分光光度计、P2O5微量水分析仪等专业的分析检测设备,从技术层面持续增强公司检测实力,成为公司新的核心竞争力。

由于工业气体的易燃易爆及潜在窒息等风险,国家将其纳入严格监管范畴,涉及生产、充装、储存、运输和销售等方面,行业资质壁垒较高。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通过自主申请和收并购取得各类资质,确保了在全国范围内的领先地位。

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共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15张、危险化学品登记证 9张、食品经营许可证 4张、生产许可证 18张(涵盖药品、食品和安全类)、充装许可证 20张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张。公司运输车队由超过 300台危货车辆组成,拥有包括 2类 1项、2类 2项、2类 3项、3类、4类 3项、8类共26种危险化学品承运资质,展现了公司全面的行业合规能力和服务能力。

⑤夯实过硬的技术实力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技术研发管理体系,强化研发项目的立项、开发控制、验收、成果管理、项目考核激励等环节的管理,最终保障技术研发的顺利开展。公司一直坚持以“技术引领发展”的理念,注重技术创新的核心驱动,并将创新与实际项目相结合,快速转化成果,为技术创新带来活力。公司现有研发人员 100余人,经过多年的外引内培,已建立起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具有竞争力的复合型和开拓性技术研发人才队伍。团队成员长期在工业气体行业从事技术研究、工程项目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工程技术基础理论和实践经验。

另外,公司不断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增加研发实力。近年来,公司引进了一批本硕博高学历人才,其中包含具有北京化工大学博士学位、多项电子半导体特种气体专有技术及多年生产运营经验的技术人才,以及氟、硅、氯、碳系列电子特气、电子材料的专业工程师,为公司研发生产电子特气产品及电子化学品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获评为“知识产权示范建设企业”,通过创建电子特气、新材料、冷冻、超纯气体等创新平台,对电子特气、稀有气体提取、工业尾气回收提纯循环再利用项目和核心技术进行了有效的可研论证,为公司未来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0年 1月,公司通过宜昌市科技局认定为宜昌市工业尾气回收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0年 12月,子公司浠水蓝天成功备案湖北省超净高纯气体新材料技术企校联合创新中心;2021年 10月,公司备案宜昌市和远气体企校联合创新中心。通过研发平台大力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公司每年均有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开展技术研究。近年来,公司先后与湖北大学、三峡大学、武汉工程大学、武汉轻工大学签订了长期战略合作协议进行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科技信息共享。2021年 12月,公司与湖北大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构建产学研联盟的创新体系,建立功能性硅烷及其衍生物材料研发中心,形成专业、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23年 2月,公司与三峡大学签订了一系列技术开发合同,建立氟硅电子特气及新材料联合研发中心,翻开了产学研合作新篇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三峡大学、武汉轻工大学合作在重点期刊已发表论文 4篇。

公司于 2015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18年、2021年和 2024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子公司浠水蓝天于 2017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 2020年和 2023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宜昌金猇和远气体有限公司于 2023年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经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公司形成了丰富的技术积累,并在多个行业细分领域取得了技术突破。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公司不断将新技术进行成果转化,专利成果的转化率保持在 90%以上,形成了雄厚的技术储备。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 20项,实用新型专利 149项。另外,公司还参与编制了 10项国家标准,拥有 7项湖北省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⑥规范专业的服务能力
公司秉承“洞悉客户所需,超越客户所想”的服务理念,持续为客户创造最大价值。公司专注于大宗气体和电子特气领域,为客户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满足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在物流系统方面,子公司湖北和远气体运输有限公司专注于规范化、专业化的危货运输管理,作为目前宜昌市最大的危货运输企业之一,曾获“宜昌市交通运输突出贡献企业”荣誉称号。近年来,公司加大车队规模以支持新项目的需求增量,持续强化安全第一理念和安全管理力量,不安全不作业,不安全不行车,管理团队和司机队伍均接受严格培训培养。公司物流网络覆盖广泛,并不断优化供应线路、合理调配物流车队及人员,在实现高效配送的同时实施 24小时全程系统监控以保证运输安全。

在供气方式方面,公司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瓶装、液态、管道供气以及现场制气等供气模式,能够满足不同规模客户的多元化需求。通过全方位供气服务和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助力客户降低成本、提升生产效率,并与客户共同成长。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的所有发展阶段提供全方位、系统化、定制化的用气设施设计、建造、安装、运行等服务,并确保常规保养和应急服务响应,显著提高了客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增强了客户的粘性。

在保供能力方面,公司在湖北省建立了全覆盖的终端销售网络,并延伸至湖南、安徽、江西等部分地区。公司以宜昌、潜江、襄阳、黄冈四大基地为中心,分别在武汉、黄石、咸宁、宜昌、荆州、荆门、襄阳、十堰等地建立了瓶装连锁公司,保证了连续不间断的供气能力。通过产能合理布局和与地方分销商深度合作,公司稳固了市场地位,保障了长期的生产运营效率和成本控制。

⑦优质稳定的客户资源
公司秉承“始终致力于保证客户用气安全、始终致力于提高客户用气品质、始终致力于降低客户用气成本、始终致力于优化客户用气方案”的服务宗旨,满足客户用气需求。公司产品多元化、质量可靠、供应稳定、服务及时,得到下游客户的普遍认可和青睐,巩固了“和谐双赢”的客户关系,赢得了客户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公司客户数量众多,整体客户结构层次稳定,与大量下游行业的代表性企业保持长期稳定供应关系,涉及行业广泛,包括但不限于冶金、钢铁、石油、化工、食品、能源、照明、家电、机械、农业等基础行业以及光伏、光纤光缆、医疗、电子等新兴产业。其中包括有台基半导体、三安光电、高德红外、奇宏光电、天赐材料、菲利华、中国石化、中国船舶、中建钢构、东风汽车、方大特钢、鸿路钢构、比亚迪、格力电器、美的电器、海尔电器、TCL、南玻硅材料、兴发集团、三宁化工、长江电力、华润电力、星火化工、晶科能源、烽火藤仓、昱升光电、利达光电、武汉儿童医院、宜昌市中心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康师傅、统一、百事、伊利、加多宝、汇源、银鹭等,被多家单位授予“优秀合作伙伴”荣誉称号,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

公司还与众多中小型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这些客户单体的气体需求量较小,分布较为分散,国际大型工业气体企业的销售网络难以达到。公司凭借强大、稳定的供应保障能力、快速响应的物流配送体系以及较强的本地化市场开拓能力满足了客户对多品种气体的需求,在各个行业聚集了大量的拥趸客户,保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⑧创新升级的全产业链循环供应体系
公司以气体分离技术为依托,与部分工业园区达成供气服务协议,通过整合一个工业园区或几个邻近企业的用气需求,用管网连接,进行区域性集中供气,同时将园区内工业尾气进行回收、循环再利用,实现资源要素有效配置,降低工业园区内企业的整体成本,在工业园区域内形成物质的良性流动,打造节能减排、合作共赢的循环经济。

在此基础上,公司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公司多年在气体分离、提纯、合成等方面积累的技术与经验,以宜昌产业园、潜江产业园的氟、硅、碳、氢、氯、硫等资源为基础原材料,打造电子特气、电子化学品、功能性新材料等全产业链循环体系,建设两大电子特气与功能性材料产业园,打造建设多种电子气体-化学品集中生产基地,具有资源化、规模化、集中化优势,实现了资源有效利用、节能降耗和减少碳排放的目的,延长了产业链,降低了成本,提高了产品的附加值,项目达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形成公司新的园区化核心竞争力。

3、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公司气体业务主要集中于华中地区,其包括瓶装气体和液态气体在内的零售气体业务在区域内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大宗供气模式主要竞争对手为区域内其他专业气体生产企业,其中大规模现场制气业务主要参与方为外资气体供应商和国内大型的国有企业,暂时与公司未形成直接竞争。电子特气方面,德国林德集团、法国液化空气、日本大阳日酸和美国空气化工四大国际巨头占据全球市场份额超过 70%,市场高度集中,国内企业电子特气份额较低,在技术、研发、品种等综合实力方面与外资巨头有较大差距。

公司所在行业内的主要企业如下:
(1)国内企业
①杭氧股份(002430)
杭氧股份成立于 2002年,主要从事气体分离设备、工业气体产品和石化设备的生产及销售业务。其工业气体产品主要包括氧、氮、氩、氖、氦、氪、氙、高纯氧、高纯氮、二氧化碳、混合气体等。杭氧股份 2023年营业收入 133.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16亿元。

②金宏气体(688106)
金宏气体成立于 1999年,是一家专业从事气体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综合气体供应商,为客户提供特种气体、大宗气体和天然气三大类 100多个气体品种。其中,氧气、氮气、氩气等气体系外购液态气体后充装、分装至钢瓶、储罐等容器中再销售给客户。金宏气体 2023年营业收入 24.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5亿元。

③广钢气体(688548)
广钢气体成立于 2014年,主营业务为研发生产和销售以电子大宗气体为核心的工业气体,主要产品涵盖电子大宗气体的全部六大品种以及主要的通用工业气体品种,具体包括氮气、氦气、氧气、氢气、氩气、二氧化碳等气体品种。广钢气体 2023年营业收入 18.3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20亿元。

④侨源股份(301286)
侨源股份成立于 2002年,产品覆盖高纯氧气、高纯氮气、高纯氩气、医用氧气、食品氮气、工业氧气、二氧化碳、氢气、各类电子气和混合气等多种气体,是我国西南地区最大的全液态空分气体专业供应商。侨源股份 2023年营业收入10.2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3亿元。

⑤华特气体(688268)
华特气体成立于 1999年,主营业务以特种气体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核心,辅以普通工业气体和相关气体设备与工程业务,提供气体一站式综合应用解决方案。华特气体 2023年营业收入 15.0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亿元。

(2)国际企业
①法国液化空气
法国液化空气集团公司成立于 1902年,在德国林德集团与普莱克斯合并前是全球市值最大的气体供应商。法国液化空气是全球重要的工业和医用气体及相关服务的提供商,向众多的行业提供氧气、氮气、氢气和其它气体及相关服务。

法国液化空气业务遍及全球。法国液化空气在中国的业务发展迅速,目前在中国主要从事工业及医用气体的运营、设计和制造空分装置以及建造制氢工厂等业务。

②德国林德集团
德国林德集团成立于 1879年,2018年与气体行业巨头普莱克斯合并,成为全球最大的工业气体供应商。德国林德集团主要气体产品包括氧气、氮气、氩气、稀有气体、碳氧化物、氦气、氢气、电子气体、特种气体等。德国林德集团气体业务遍布全球,分子公司遍及全球 100多个国家,是全球领先的气体和工程集团,作为率先进入中国的国际气体公司,德国林德集团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气体供应和工程企业之一,服务于化工、石化、冶金、制造、电子、食品和医疗等领域。

③美国空气化工
美国空气化工成立于 1940年,是全球第三大气体供应商,主要分为四个业务部门:商业气体,吨位气体,电子和高性能材料,设备和能源,于 1987年进入中国市场,为医药、电子、石油、化工等各行业大量的本地和跨国企业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是世界领先地位的工业气体供应商。(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