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宿北大战烈士陵园等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规范服务内容,明确管理责任,提高管理水平,扎实做好英烈事迹发掘整理和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在传承红色基因、缅怀革命先烈、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等方面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以及民政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江苏省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等法规政策规定,经区政府同意,明确“宿北大战烈士陵园”和“人和圩烈士陵园”保护管理等级。
二、确定保护管理等级方案
将“宿北大战烈士陵园”和“人和圩烈士陵园”确定为区级烈士纪念设施。